光華八號潛艦採購案-2

 

改良型白魚級/P-650型比較

型號 改良白魚級 P-650
國家/廠商 美國/諾格集團

德國/HDW

美國/通用集團

西班牙/IZAR

尺寸(m) 長66.8(不含AIP) 寬6.8 長67(不含AIP) 寬6.6
潛航排水量(ton) 2644(不含AIP) 1921(不含AIP)
水下速度 21 20
持續操作天數 75(不含AIP) 50(不含AIP)
人員編制 43 32
武裝 533mm魚雷管*6,可攜帶20枚魚雷或反艦飛彈。 533mm魚雷管*6,可攜帶18枚魚雷或反艦飛彈。

 


(1) (2)
 

  

小結:台灣內部因素

在1980年代台灣向荷蘭購買兩艘海龍級柴電潛艦時,雖然同樣面臨艱鉅的內外政治環境,但由於台灣仍處於政治威權體制,蔣經國總統對國家行政機能有很高的掌握度,沒有內政因素的干擾;因此, 只要上級清楚下達獲得潛艦的決心並充分支援(包含由蔣經國直接介入協調其他財政經貿部會的配合事宜),當時海軍副總司令劉和謙中將這樣有心成事的執行者就能放手一搏,全心專注於對外交涉事務,排除萬難從荷蘭購得潛艦。即便當時荷蘭潛艦生產廠商面臨財務困境在破產倒閉邊緣 ,因而要求提前付款等風險極高的條件,獲得充分授權的劉和謙還是能果斷一搏,冒著潛艦跟鉅款一起泡湯的風險提前付款,並擬定種種條款措施確保台灣購買的潛艦如期完工 ;甚至,在蔣經國左統的命令下,台灣經濟相關部會也立刻配合協調辦理荷蘭提出的附帶貿易項目。在1980年代,向荷蘭購買潛艦是在一批兼具才幹、責任感與使命感的優秀軍官之下完成,也很幸運地能克服各種難關(如船廠瀕臨破產等),之後從未有弊端傳出,兩艘海龍級潛艦的品質也十分穩定。最重要的是,由於當時台灣背景體制,能最大程度地排除內部因素的干擾,使台灣能在艱困的外交環境中抓住稍縱即逝的良機而獲得兩艘潛艦。然而,當1990年代後期台灣 政治體制逐步邁向真正民主化之後,1980年代台灣軍政高層購買海龍級潛艦時的種種作法,就完全不被允許。在2000年代以後,政府重大建設採購需照程序建案、在當年度會期提交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審理與編列預算,通過後才能執行。

在2001年小布希宣布包括潛艦等對台灣重大軍售項目之際,台灣正好面臨政治轉型以及經濟首次衰退的過渡期。政治方面,先前長年執政的國民黨首次失去政權並成為在野黨;過去在野的民進黨首次執政,而民進黨不僅在歷史認同、意識型態以及行事風格與國民黨大相逕庭,由於首次執政也不熟悉政治系統的運轉,政府內設計、規劃、預算等執行部門都出現重大人事調動。軍隊方面,合稱「國防二法」的「國防法」與「國防組織法」在2000年三讀通過,正式邁入「軍隊國家化、文人領軍、需接受立法院監督」的時代,軍令、軍政、軍備等主要機組織經過重大重組並適應新的體制與流程。而經濟方面,台灣在2001年首度面臨經濟負成長,經濟環境衰退且舉債增加。更重要的是,台灣解嚴解禁以後的民主政治,政權在意識型態與價值認同對立的藍綠雙方手中輪轉,大多數力量都用於零和內耗。從開放黨禁、民進黨進入政壇以來,國民黨與民進黨的互動氣氛向來不佳,彼此缺乏互信,而且屢屢將打擊對手或相互牽制當作重要考量。在政府與軍方體制面臨重大變遷、經濟能力(購買力)衰退以及主要政黨之間相互對立的情況下,使得台灣的政治系統在2000年代前半處於痛苦的調適與磨合期,對於小布希政府宣布的重大對台軍售充滿歧見,回應緩慢。在政治角力掛帥以及國內昇平已久、戰備意識鬆弛的情況下,包括潛艦案在內的重大軍購案也淪為政黨政治內鬥的棋子,其專業性、特殊性、封閉性(受國外有限貨源與艱困外交環境的制約)等逐漸遭到忽視與誤解,以至於不斷地在台灣內部遭到擱延 。

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泛藍、泛綠之間的惡性互動,是潛艦案長年被卡在台灣內部的一大元兇。執政的民進黨不僅經常做出既激起意識型態鬥爭並危害兩黨互信互動、又不尊 民主政治政程序的片面動作 (從2000年陳水扁政府剛上台未久就片面宣布的廢核四開始,泛藍與泛綠的互動就顯著惡化),更不惜將各種事務附加在其無所不用其及的政治操作手段中,例如將專業的軍購事務綁入2004年總統大選的公民投票而成為民進黨政治成敗的「擔保品」 (同時也反應陳水扁政府對當時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的不信任,意圖透過公投繞過政治體制的監督機關,直接訴諸選民尋求支持) 。一方面,陳水扁政府需要立法院多數的泛藍政黨放行軍購案,然而卻不斷祭出各種針對泛藍的政治動作;因此,本身就爭議重重的重大軍備案,自然成為泛藍立院黨團作為反制報復的對象。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期間,民進黨政府始終不具備貫徹其政治意志的實力,不僅無法在立法院取得過半席次,先後兩次提出的公投也未能過關。在陳水扁政府無視於藍綠實力現實的這種政治操作之下,其後果可想而知,包含軍購在內的諸多事務 都成為其鬥爭失利時的連帶犧牲品;例如,反飛彈系統公投不僅未能讓愛國者-3型飛彈採購案蒙利,公投未過反而使泛藍封殺此案直到2010年,以「強制執行選民在公投中表達的意願」。此外,泛綠種種關於台獨、正名的政治操作不僅觸怒泛藍,更直接造成美國政府處理兩岸與中美關係的尷尬與為難,到最後終於葬送了小布希對 陳水扁政府的最後信任。

而泛藍政黨也在與陳水扁政府逐漸消蝕互信的政黨對抗過程中不計一切地「焦土杯葛」,即便是 理當超乎黨派的建軍軍購等事宜,也不予刻意區分 ,而以「程序正義」等名義進行「無差別掃蕩」 。即便泛藍持續以「價格過高」、「不符合台灣編列預算程序」等看似正當的理由來阻擋軍購,但過程中忽略了台灣在軍購議題上高度仰賴美國、很難與美國討價還價的政治困境,也無視了長年阻礙軍購將影響美國內部對台灣方面政策的現實 ;在審議期間,台灣朝野普遍無視了從歐洲獲得現有柴電潛艦設計希望渺茫(需要美國從頭研發)、美國單位造艦成本本來偏高等事實,對於美國海軍核潛派對台灣柴潛的消極態度也沒有妥當的因應。由於台灣長年以來的外交困境,向美國軍購的時機稍縱即逝,不僅與每一任美國總統的對台政策有關,甚至會受到時下國際形式變化的衝擊;一旦台灣錯過一次窗口,即便如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的馬英九政府重新定調支持購買潛艦,也不保證接下來還有機會獲得美國同意軍售。2009年初歐巴馬政府上台之後,除了執行小布希任期結束前的若干軍售項目(以AH-64D攻擊直昇機、UH-60運輸直昇機為主)之外,對台灣方面 鮮有批准新的重大軍售(直到2011年9月下旬歐巴馬第一任末期,才出現其任內第一宗新決議的重要對台軍售──為台灣現有F-16 A/B進行升級),尤其是柴電潛艦 以及馬英九政府多次呼籲美國供售的F-16 C/D戰鬥機。

除了檯面上的理由之外,軍購終究是一個相當封閉而且牽扯天文數字利益的生意;執政者無論直接間接,勢必會在軍購之中照顧自己的人馬,並且透過軍購的利益關係拉攏更多相關業界力量,進而壯大其政治勢力。以上都是天經地義的現象,無論換誰執政,展現出來的只會有程度上的差異。過去在國民黨威權時代,相關的勢力與利益自然由國民黨政權壟斷;等到民進黨上台執政,勢必也會循類似模式來凝聚與壯大本身的支持集團。然而,如同前述,泛藍與泛綠政黨從一開始就未能建立良好的互信與互動,根本的認同與路線都有著重大的分歧, 一切的競爭關係都建築在零和的敵對模式之下;而陳水扁政府面對無法掌握立院過半的現實情勢,在各項內外動作上卻依舊沒有放低身段,導致藍綠的互動品質進一步惡化,雙方 都將彼此當成不 計代價必須打倒的第一號敵人,而不是一起分享政權、治理國家的競和關係。在此種敵意高漲的情況下,仍握有立法院過半席次的泛藍,自然不會讓民進黨政府好過,輕易地享受通過軍購之後的各種直接與間接利益(包括充實政績、壯大勢力與金脈等) ,乃至於將阻撓軍購作為泛藍在兩黨政治互動搏奕中對民進黨政府的報復手段。因此,據說曾有美方官員在私下抱怨,泛藍始終不遺餘力地抵制三大軍購,是因為泛藍在軍購案中拿不到「好處」所致 。

任何影響深遠的重大建軍計畫乃至各種政策,從規劃、執行到完成,往往需要跨越數任總統的任期;如果一個民主政體不能確保政黨輪替時政策的延續性,無論對國家長遠發展或對內、對外的信用都會蒙受巨大傷害。國民黨在1990年代執政時期向美國力爭採購潛艦,等到2000年代美國批准,成為在野的國民黨卻成為反對者,2008年國民黨再度執政時 又繼續向美國爭取購買潛艦 ,無論表面上有著前述各種程序性理由,都難免有將政黨恩怨凌駕於國家利益、將潛艦案的政績與利益視為自己囊中私物而不讓其落入敵對政黨手中的 嫌疑。在台灣藍綠零和惡性互動、兩陣營基本路線相差甚大的情況下,換一個政黨就換一套作法的情況屢見不鮮,許多長期性政策的連貫性都受到損傷。

基於以上種種,軍購事宜在藍綠兩陣營的鬥爭中不僅無法確保其專業性與特殊性,鬥爭過程中還被兩黨各自加上扭曲的意義與聯想,進一步加深全國輿論對相關事務的誤解;潛艦採購案不僅坐失了 美國難得發下輸出許可的「戰略機遇」,還賠上美國對台灣在軍購上的政治信任。如此,完成民主法治改革的台灣 由於無法取得內部的共 識與團結,軍購上突破對外政治外交困境的可能性反大幅地降低。

小結:美國因素

除了台灣本身內政的因素之外,從小布希政府宣布售台潛艦、台灣堅持FMS軍售管道而使美國海軍經手介入以來,美國國防部與海軍從獨立價格評估(ICE)的高額報價、堅持台灣一次編足預算、堅持潛艦全部 在美國建造等,種種條件都讓台灣難以接受。誠然,美方這些要求,表面上有許多「正當」理由,包含認定無法從歐洲取得現成潛艦設計、必須從頭研發而導致高昂報價,以及確認台灣有堅定的執行決心才開始執行(否則不僅造成美國海軍困擾,也使國防軍工廠商參與意願降低)而要求 台灣需一次編足預算,為了確保造艦品質以及專案順利執行而堅持全部在美國建造;然而從另一方面,這些作為也都可能是美國海軍為了阻撓為台供應潛艦的決議,而在執行層面上設下高門檻障礙。

美國高層做出「潛艦在美國建造」的決議來讓美國國內造艦工業受惠,表面上雖然並非美國海軍「核潛派」所願;但台灣立法院等反對勢力早已清楚表明其主張(包括潛艦國造、重新議價、採用常規預算逐年編列) ,美國海軍如果有意阻撓,只要堅持各種台灣在野泛藍勢力不能接受的條件(高標準報價、預算需一次到位、潛艦全數在美國建造等),就能充分「利用」台灣本身內部對潛艦案的歧見,以及當時民進黨未能在立法院過半的現實,進而癱瘓此案;如此,美國海軍甚至不需要公開表態反對,照樣能阻撓台灣潛艦案的進展(每一次美國海軍的對外公開說詞,都是只要美國高層同意、台灣確保足額預算,就會配合照辦)。 因此,即便潛艦案長年受困於台灣內部的政黨內鬥,但仍有部分人士認為,美國軍方單位才是阻撓台灣潛艦案的最重要「幕後黑手」──以美國開出的報價與交易條件,不管台灣誰當在野黨,似乎都很難站在支持的立場。

 然而,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現實中,任何關係都是建築在利益交換的基礎上;在潛艦案中,長久以來面臨外交困境的台灣,向不願意供應敏感武器的美國尋求潛艦,而台灣 不是日本、南韓這樣美國在亞太地區的一級盟邦,也沒有其他可靠的供應商源或國產能量作為談判籌碼,先天地位上就處於極端弱勢,除了民主政體與鈔票之外,不能給美國帶來任何好處。而美國對外要面對中國的強大外交壓力,對內要擺平美國海軍核潛派對於此案的反對與消極態度, 因此售台潛艦並不是一個美國官方各單位都願意促成的案子。因此,在各項艱難的背景下好不容易促成的售台潛艦案,台灣除了完全配合美方條件之外別無他法,不存在討價還價的空間 。而台灣方面因諸多因素一再拖延與折衝,並沒有從美國爭取到完全滿意的交易條件與降價幅度, 反而是在對美國賠光信任與觀感、錯過黃金時機之後,陷入名存實亡的狀態。 事實上,以2001年小布希政府宣布出售潛艦時,最理想的情況就是台灣能在2001到2002年就與美國敲定採購事宜並簽約(最起碼在小布希第一任任期內決定) ,完全同意美國開出的價碼與條件,則第一艘潛艦最快可能在2008年左右就能交付台灣;然而,一開始台灣政府本身與美國對價格與執行方式就歧見重重,直到2004年才正式成案並交付立法院審理,接下來又遇上立法院泛藍黨團的阻撓而繼續裹足不前,終於讓潛艦案走入死胡同。

就美國政府單位層面,無論台灣自身的內政生態如何,對台軍售本來就是敏感性議題,而且是維護美國在亞太地區整體戰略利益以及整個美國對中國政策中的一環 (在小布希任內,北韓始終是美國在亞太地區考量的頭號議題),這牽涉到國會方面的態度(包含各議員對台灣立場或者爭取特定利益)以及白宮、國務院的整體外交佈局,相關作為勢必有配套考量;一開始,小布希政府經過通盤考量之後決定出售台灣潛艦,期間美國國會支持台灣或支持潛艦案的議員也會為了促成此案而有種種運作。然而,台灣內部長年無法形成共識 ,在泛藍主導的立法院長期杯葛預算之下,台灣總統府、行政院與國防部對美國的承諾全數跳票,讓支持此案的美國國會議員面臨尷尬處境 。台灣遲遲未能通過特別軍購預算,嚴重打擊了台灣履行美國承諾軍購的信用,更讓美國政府認定台灣沒有自我防衛的決心 。

 無法執行軍購之餘,台灣陳水扁政府還不斷做出刺激兩岸局勢的動作,對美國的 對外政策造成麻煩,使得小布希政府從一開始對台灣相對友善支持,逐漸演變成將台灣視為出爾反爾的麻煩製造者。 在小布希總統任內,中國的綜合國力顯著提高,包含經貿、軍事、政治的綜合影響力與日遽增;美國在北朝鮮、伊朗發展核武等亞洲重要安全議題上都需要中國的配合,而軍售台灣則會明顯觸怒中國。綜觀以上,美國就算冒著刺激中國的風險對台提供軍售,也無法保證台灣能順利執行,然而陳水扁政府在政治上卻 執意進行輕率草莽舉動,只顧推動台獨而不顧對台海安全與周邊局勢的危害。權衡利弊,小布希第二任後期政策,轉變成幾乎凍結對台灣軍售來換取中美關係的平穩(之後的歐巴馬執政八年在對台軍售態度上也維持消極),也就不讓人意外。一種說法是,在小布希執政後期,向來比較重視與中國關系的美國國務院體系,與美國國防部進行 了意見整合,遂達成了對台軍售冷處理的共識,避免刺激中國。

而對美國而言,從1990年代李登輝時代就由國民黨政府推動、不斷向美國爭取的潛艦案,等到美方在2000年代終於做出決定批准,此時身為在野黨的國民黨卻連續四年杯葛此案;等2008年又輪到國民黨執政,卻又回到爭取購買潛艦的定調,這些長年以來的反覆作為, 勢必消蝕美國對台灣政府的信任,並對台灣政黨交替執政時的政策 延續性感到懷疑。有 以上種種前車之鑑,加上隨著國際整體局勢演變,美國與中國互動的重要性與日遽增(已經遠超出純粹的台灣問題),都會影響日後白宮、國務院、國會議員處理對台軍售的意願 與順位。

 

小結:論美方報價的合理性

在光華八號潛艦案之中,美方對潛艦的報價以及要求的預算編列方式是爭議的核心之一。

與歐洲幾個柴電潛艦的主要生產國相較,美國從1960年代以後,就再也沒有設計、建造柴電潛艦的經驗;即便美國潛艦工業界的帳面實力再強,從風險、成本、時程等方面,顯然都不是個理想的選擇,尤其是美國造艦成本 長年以來在西方國家之中就偏高。因此,如果台灣的政治條件允許與歐洲潛艦生產國直接打交道,美國本來就不會是首選。然而,嚴苛的政治背景卻讓台灣沒有合理而廉價的選擇:考量到歐洲各主要潛艦生產國都顧及中國壓力而堅決反對出售潛艦給台灣,無論是直接輸入或由美國代為生產,台灣欲取得歐製柴電潛艦的可能性仍微乎其微 。

整體觀之,無論由美方從頭研發一種新潛艦,或者引進歐洲現成潛艦設計並在美國建造(假設能克服政治困難),仍必須從頭在美國船廠建立產能,會有很高的一次性投資成本;而考慮到滿足台灣作戰需求以及保證服役後的後勤供應順暢性,艦上的作戰裝備勢必得由美國從頭研發整合,這些也是一次性研發成本。雖然美國能生產核能潛艦,但美國現成的潛艦關鍵裝備如聲納系統、作戰射控系統等,都是搭配核能潛艦的大型系統,體型與耗電量都不適合 直接裝備於柴電潛艦,需要額外的修改。

台灣立法院以及其他意見評估潛艦成本時,用來對照的幾種歐洲現成柴電潛艦,都已經完成開發並有建造實績,研發成本以及後勤供應成本都有客戶分攤;而德國209系列柴電潛艦更堪稱全球唯一量產化的柴電潛艦,銷售40年以來整體生產數量超過60艘,各種關鍵設備與後勤零組件的單位成本大幅壓低。而台灣因政治因素,必須由美國從頭整合、建造一種專為台灣量身定造的柴電潛艦,從建造到服役後的後勤體系與零件物料,整個壽期成本需要台灣獨立負擔(因為美國海軍不使用柴電潛艦)。在這樣的情況下,台灣向美國購買潛艦的單位成本高於其他國家購買歐洲現成柴電潛艦,只能說是天經地義 。

台灣外界普遍質疑美方要價過高,認為相當於國際行情的二至三倍,平均一艘潛艦要價約15億美元(4121億新台幣除以八再換算新台幣與美元的匯率 )。不過台灣海軍則指出由於潛艦裝備、項目計算的不同,各國海軍採購潛艦的帳面價位並不一致,外界直接以整個潛艦預算 (包含後勤設施、人員訓練經費等等)除以八艘、獲得每艘潛艦單位成本的算法並不公平,因為許多潛艦購買國在先前已經有上軌道的潛艦部隊,而現階段只有兩艘現代化潛艦的台灣 則幾乎等於要從頭建立相關後勤場站設施,並購買充足備件與武器彈藥,此外還得訓練大批潛艦操作人員。例如印度、智利與馬來西亞均採購法國與西班牙合作生產的 天蠍座型柴電潛艦,而且都是潛航排水量1600ton的CM-2000型,不過單價分別為8億8000萬美元、5億2900萬美元到3億7900萬美元, 因此其項目細節或者數據的計算方式肯定有許多不同。單純計算潛艦部分,海星計畫中1898億新台幣建造預算經折算後,每艘潛艦造價大概在6億5800萬美元左右,相形之下並不算 特別過份;依照部分資料, 台灣海軍打算購買排水量約為兩千噸級的潛艦,評估幾個歐洲新一代柴電潛艦設計後,台灣每艘潛艦的建造成本約為6億8800萬美元,如果排除德國214級潛艦則為6億4342萬美元。此外,美方的報價只是概略的初步估測,實際價碼要等確定廠商與構型後才能有較準確的數據,在建造時通常又會有變動 。此外,美國的報價係是根據美國FMS軍售管道、由美國國防部與海軍系統司令部主導執行專案為基礎,已經將美國政府單位管理與執行專案的行政成本納入,而不單單光是研發建造潛艦的成本;而如果換做台灣自己主導專案,美國只提供建造潛艦所需的關鍵技術,台灣自己仍需要負擔專案管理甚或建立專案管理能量的成本 (最重要的是需要自負專案成敗的責任),但這些就不會出現在帳面的潛艦價格之中。

歷年來, 不時有美方人士側面暗示,台灣如要從美國獲得柴電潛艦,就必須付出「天價」。早在2001年美國甫宣布願意出售台灣潛艦,國外就有BBC等媒體撰文評論,認為歐洲各主要潛艦生產國同意輸出潛艦給台灣的機率微乎其微;因此,剩下的選擇就只能請美國從 頭研發,如此台灣將付出極其高昂的成本,而當時這些外國媒體就懷疑,台灣是否有能力或決心支付這樣的 成本。此外,根據2002年4月的外媒報導,當時美國國防部已經有人懷疑台灣是否有決心透過美國獲得潛艦,並且預言這些潛艦的成本將讓台灣「大吃一驚」──果然,在2002年年底美國第一次針對潛艦報價以來,台灣始終認為美方提出的價格讓人難以消受。 更何況,複雜大型軍備計畫落後與超支幾乎是常態,美國在2003年ICE作業中報給台灣的整體成本雖然看似「天價」,然而對照其他造艦計畫的成本上漲趨勢,這樣的數字恐怕並不過份 。

美國海軍ICE估算的潛艦報價雖然高昂,但顯然是一個經過專業單位計算產生的數字,而不是隨意開價的結果,肯定具有權威性。雖然此時潛艦的規格、型號與細部都還沒確定,但美國海軍此時估算的標準,是考量所有潛艦系統研發整合(可能必須從頭研發)、建造、建立後勤保障體系、彈藥與零件、人員訓練等相關項目,再基於美國軍方主導執行的軍售管道(FMS)所需的各項行政程序(含專案管理執行 、招標選商、建成後的測試驗收等)以及大型研發案勢必面臨的風險,所估算出的成本規模(意即概估的上限),帳面上並沒有明顯不合理之處。誠然,就一般的商業思維,為了盡可能讓帳面數字漂亮,報價概估數字通常不會其他相關間接支出或者在執行階段可能的超支幅度納入。美方估價一開始就偏向考量整體層次以及整個專案付諸實行的「最終獲得本」,一方面或許可以解讀為美國海軍採取較消極的態,然而採取官方對官方的軍售管道,意味著美國海軍必須對專案執行的成敗負責,不單單只是「爭取生意」的商業考量。因此,即便目前外界無法得知這份估價的細節,美國海軍估計整體層面而提出預算規模的「上限」,至少也是公事公辦且 「負責任」的作法 。

相較於在美國提供技術輸出、台灣自行主導專案的商購(DCS)方式,雖然外界提出許多低廉得多的帳面估價,但這些依照「商業思維」的報價極可能 只是純粹建造潛艦的離陸成本,不像美國海軍估價考慮到包含基地、後勤、零件彈藥以及一開始整合研發與建立產能的非經常成本;更何況對於潛艦案專案管理、制訂規格以及建立產能等,都是美國海軍系統司令部現成的能力,對於相關經驗與能力都十分缺乏的台灣,勢必要付出更多的間接成本與學費代價(無論金錢超支或時間延誤), 而台灣方面一開始顯然很難精確估算出這些間接成本。因此,就算美方報價看似高昂,但直接跟其他來源的成本估算數據(無論是廠商或台灣自行估計)相較,顯然並不公允 ;最起碼,美國海軍報價是在一個專案小組運作之下,依照一套專業程序所產出,沒有證據能證明其他來源的報價比美國海軍 考慮得更完整、更有權威性與公信力,而且更能「如預算」完成整個專案。

重大軍備研發案發生超支與落後幾乎是無可避免,何況對於欠缺經驗能力的台灣而言, 自己執行首先面對的將會是專案成功或失敗的「有無問題」,還談不上時程或成本控制(台灣的官僚甚至沒有能力正確合理地估計時程與成本);先不提 生產潛艦所需的工藝能量以及關鍵機敏裝備如何取得,光是開立所需的規格,對台灣而言就是需要從頭建立的新能力,因此要期待台灣主導潛艦案能比美國更「如期、如質、如預算」,恐怕相當不切實際。

除了報價總額之外,台美雙方爭執不下的預算編列執行方式,也有許多迷思。例如,後來即便美方接受「兩階段方案」,台灣仍不願意一次性編足第一階段3.6億美元預算。台灣在爭執潛艦預算時,經常抱怨美方在沒有具體潛艦構型的情況下就開出高額要價;但如果要求美國提出真正具體明確的報價,就必須先讓美方工作,才能產出潛艦規格與粗略方案給台灣,如此台灣勢必要先付錢。潛艦案是美國軍方依照美國政府要求為台灣辦事,台灣方面沒有理由認為美國可以「主動」且「免費」地提供;況且對象是美國 政府,而不是為了爭取案子可以被台灣國防部「拗」的台灣民間廠商。

小結以上,姑且不論美國海軍是否真的在ICE報價中「灌水」(現階段也無從證實),由美國軍方主導、透過軍售(FMS)管道提供台灣潛艦,始終被國防部與海軍等執行單位視為成功機率最大的方式。對台灣軍方、國防部等執行單位,藉由FMS管道將選商與管理責任歸於美方,等於是最大程度避免了台灣島內政商勢力對於專業的干涉。當然,對台灣而言這可能是最消極的選項,因為這等於是花錢請美國做絕大多數的事情,並甘心支付由美國政府經手而增加的行政管理成本。 

 

光華八號的可能方案

1.美國改良型白魚級

 

美國在1950年代推出的青花魚號是為了驗證各項嶄新科技而誕生的實驗艦。

該艦除役後抬出水面成為紀念艦。

美國白魚級柴電潛艦的二號艦藍背魚號(USS Blueback SS-581)。

2003年11月於新加坡航展所展出的改良型白魚級潛艦模型。

2003年11月在新加坡亞洲海上防衛展中,美國首度公開針對台灣需求而規劃的改良白魚型潛艦設計,以1950年代末期美國推出的白魚級(Barbel class)柴電潛艦為藍本進行改良,配備現代化的系統。在1950年代,潛艦的主流設計(包括美國幾艘最早的核能潛艦)仍沿襲自二戰時代,外型與水面航行的船艦類似,多採用雙軸推進。到了1950年代,美國海軍開始實驗新一代高速潛艦的淚滴狀流線外型,首先是在1953年12月5日進入服役的青花魚號(USS Albacore AGSS-569)柴電實驗用潛艦,具有多種劃時代的嶄新設計,包括淚滴狀流線外型(單殼構造)、尖銳的低阻力艦首、構型簡單流線化的低阻力帆罩等等,潛航阻力遠遠低於先前的潛艦。在服役期間,青花魚號多次變更不同的裝備與構型來進行測試,在1956年換裝了現代化的十字形尾舵,在1960年代初期換裝全球首創的X型尾舵、昂貴的高功率鋅銀電池以及同軸反轉雙螺旋槳推進器等,在1966年創下 當時潛艦最高航速紀錄(33節,對柴電潛艦而言,此一記錄仍未被打破)。至1972年除役前,青花魚號不斷地被美國海軍用來測試各項新的科技,例如新型聲納系統、煞車(Diving brake)、水下逃生設備等等。

在1950年代末期進入服役的白魚級柴電攻擊潛艦則是首批應用青花魚號實驗成果的作戰潛艦,採用圓柱斷面淚滴型單殼艦體、單軸設計、十字形尾翼以及流線化帆罩;而之後美國從飛魚級起的所有的核能潛艦,都採用類似 白魚級的基本構型 。白魚級是一種大型艦隊型柴電潛艦,艦長66.75m,寬8.84m,艦體採HY-80鋼板製造,最大潛航深度320m,動力系統為三具輸出功率3050馬力的Fairbanks-Morse十汽缸柴油機以及兩具9600馬力的GE潛航用電動機,單軸推進,最大潛航速度25節,浮航速度15節,以最高速度潛航能支持90分鐘,以3節速度持續潛航則能維持102小時 ,首度將所有操縱裝置整合在控制中心駕駛席,武裝為艦首六具533mm魚雷管(備射武器18件),艦上編制85名乘員。雖然隨後美國海軍潛艦部隊完全「核能化」,但身為美國海軍末代柴電攻擊潛艦, 白魚級卻是劃時代的高性能柴電潛艦,荷蘭在1970年代建造的旗魚級(Zwaardvis class)以及日本在1970年代推出的渦朝級傳統動力攻擊潛艦 明顯參照了白魚級的構型與技術,所以白魚級也算是台灣海龍級(改良型旗魚級)的遠祖。如果歐洲國家不願意輸出潛艦設計,則白魚級將是美國售台潛艦的最後選項。

在2000年代,美國先後參與了澳洲柯林斯級柴電潛艦大規模性能提升與西班牙S-80A柴電潛艦案。其中,由瑞典設計的澳洲柯林斯級潛艦由於遭遇一連串相當嚴重的問題,包括射控系統無法達到預期功能、靜音特性不如預期等等,在美國介入之後,換裝與維吉尼亞級核能攻擊潛艦同系列的艦載作戰/射控系統、武器系統等,並改善了艦體流體力學特性;而在西班牙S-80A計畫中,美國同樣為該艦提供與維吉尼亞級同系列的戰鬥系統,該艦的燃料電池AIP絕氣推進系統甚至也是由美國設計。在這幾個潛艦案中,美國獲得相當的系統整合經驗,使 一些原本為美國自用核能潛艦開發的裝備經過縮小化、減少功率消耗等修改,得以用於柴電潛艦 。透過這幾個案子,美國潛艦業界累積了許多關於現代柴電潛艦的工程經驗,對台灣。

 

2.歐洲現成設計

如同前文所述,美國政府在2001年針對台灣潛艦案,在美國與歐洲業界進行需求徵詢(RFP)作業;依照2002年12月6日美國海軍部長高登.英格蘭(Gordon England)向美國眾議院提出的決策與發現(Determination and Findings)備忘錄,將在四家美國廠商挑選參與臺灣潛艦案的承包商,分別是通用動力(General Dynamics)、諾斯洛普.格拉曼(Northrop Grumman)、洛克西德.馬丁(Lockheed Martin)以及雷松(Raytheon);而這些美國廠商的可能合作伙伴包括德國HDW、荷蘭RDM、西班牙IZAR等歐洲潛艦生產廠商。

在2004年,美國方面對台灣國防部列出的選項包括:由諾格集團與HDW廠合作的214型柴電潛艦,以及通用與西班牙IZAR(2005年後改組為納凡提亞 公司)合作的P-650型。其中,P-650是衍生自IZAR為西班牙海軍設計 研發的S-80A型,而美國廠商在S-80A案中又扮演重要角色。除此之外,為了預防這些歐洲國家懼怕 中國壓力而拒絕批准潛艦輸出許可給台灣,美方還有兩個最後的備案:第一是利用台灣既有海龍級的藍圖來發展 (台灣在採購海龍級時自荷蘭承接了80%的藍圖與相關技術資料),其次則是以白魚級的船型為基礎,重新研發、整合一種潛艦。然而,由於荷蘭出售海龍級潛艦時在合約中規定,台灣海軍不能將藍圖與技術資料轉移給第三者,因此如 果不解決這個問題,美國就不能過目這些藍圖;而即便能參考海龍級的藍圖,潛艦結構設計只是研發工作的一部分,潛艦上各項裝備仍然只能仰賴美國廠商開發。

 在2004年9月初台灣國防部對立法院提出的 軍購案說帖中,除了提到西班牙P-650以及德國214型之外,還列出另一種潛艦設計,說帖中雖未明指這種潛艦為何,不過由帖中羅列的基本數據與其獨特的魚雷管配置(六管533mm、四管650mm)來看,可以確定此 為以前曾傳過風聲的以色列海豚級潛艦。雖然以色列是親美國家,而且海豚級潛艦是透過美國軍援以色列的項目而建造,不過海豚級終究是HDW設計的產品,最後還是躲不過德國政府 核發輸出許可這關。

除此之外,曾被媒體消息點名的潛艦設計還包括瑞典為澳洲設計的柯林斯級 ,例如前述2001年8月美國政府有意鼓勵通用電船購買澳洲潛艦集團(ASC)的40%股份,不過最後此種構想僅止於空穴來風。在2007年8月台灣立委實地赴美考察的結果,此階段美國明確提供了台灣兩個爭取中的歐洲廠商設計,與前述大同小異, 第一是仍是西班牙P-650,第二個則是HDW的209型TR1400(應類似南非採購的改良型版本)。

依照2018年8月24日「上報」的消息,曾有國際軍火商與台灣方面接觸,商談關於接手希臘潛艦建造船廠的相關事宜。2000年代希臘向德國購買四艘214型柴電潛艦(首艘在德國HDW原廠建造,後續3艘轉移到希臘船廠建造),希臘在以測試時噪音過大等理由拒絕接收德國建造的首艘214型,且希臘在陷入嚴重債務危機、無法依約付款,因此希臘與德國為了這些潛艦而陷入長年爭執。在這段期間,2004到2009年執政的希臘新民主黨政府政府曾有意片面改變希臘船廠的經營權分配(該廠在2002年由德國HDW購併,是潛艦交易的一部分),甚至求售這些建造中的潛艦。當時向台灣接觸的軍火商表示,台灣方面若有意願,可安排前往希臘船廠參觀潛艦生產線,並可協助向希臘洽商、投資入股參與希臘船廠經營權;若希臘決定放棄生產潛艦關閉船廠,則可將船廠的生產機具買回台灣安裝;而如果希臘決定繼續建造潛艦,則可派人到廠觀摩潛艦建造過程並學習技術。當然,這個提議只是曇花一現,因為台灣如果想獲得德製潛艦,勢必仍要得到德國政府的許可,才能與德國船廠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而這在當時根本不可能發生(且當時美國政府也沒有表態支持台灣建造潛艦),事情也沒有簡單到光買船廠機具設備就可以建造出潛艦;因此台灣海軍最後並沒有前往參訪希臘船廠。而希臘方面,德國TKMS原廠將希臘船廠75%的股份轉售給阿布達比的MAR集團,使希臘政府保住了希臘船廠,希臘與德國又在2010年9月29日簽署協定(希臘社會黨在2009年10月重新執政),接收HDW建造、已經完工的首艦,並批准恢復在希臘船廠建造後續艦的工程。

 

3.由日本獲得潛艦

台、美也曾考慮購入日本二手潛艦並交由美國翻修升級,不過此案最後宣告終止。

圖為日本海自春潮級柴電攻擊潛艦。

除了前述路線外,台灣還曾考慮透過日本來取得潛艦。然而,由於當時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禁止輸出軍事技術,又必須面對至為敏感的中日關係,所以 由日本輸出潛艦技術勢必面臨與歐洲國家同樣巨大的政治阻力與風險。

根據近年的消息,早在曾任台灣海軍總司令的莊銘耀在擔任台灣駐日代表(1996至1999年)期間,台灣海軍曾秘密希望從日本獲得潛艦,由日方提供春潮級潛艦的技術與藍圖,再以迂迴的方式在台灣建造(例如由三菱重工派遣工程師至中船協助建造),然而這個構想隨後便由於政治因素而被擱置。 在2004年7月,台灣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昭堂在東京出席「2004年美日台合作研討會」時,曾向表達日本表達購買潛艦的意願 ;然而,稍後日本外務省就在8月公開否認將出售潛艦給台灣的消息。在2007年7月4日,向來對台特別友好的小池百合子出任防衛大臣,隨後便傳出台美雙方研議由美國中介 ,向日本取得春潮級潛艦給台灣的消息;據說當時美國方面曾提出兩種構想,第一種是由美國購入日本即將除役的現成春潮級柴電潛艦 (當時全部春潮級仍在海自作戰序列中,直到2009年才開始陸續除役) ,在美國 本土的船廠進行大規模整修並安裝新的作戰系統,這種方式預估最快能使台灣在2010年獲得第一艘潛艦;第二種方案則是由美國向日本取得春潮級的潛艦藍圖與技術,並在美國的船廠為台灣建造新艦。也有消息曾指出,民進黨資深黨員邱義仁(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曾任行政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也曾赴日參觀過日本潛艦。

 然而,經過評估之後,由於春潮級潛艦早已停產多年,相關零件只能專門為台灣而重新生產,價格自然不斐。台灣方面的評估認為此案所花的成本 十分高昂(超過100億美元),整體而言並不划算;此外,在2007年7月4日剛被任命為防衛相的小池百合子隨後就與自民黨內部大老不合,當首相安倍晉三重組內閣(因為自民黨在7月參議院選舉中失利)時,小池百合子拒絕留任,上任短短不到兩個月就於8月27日去職。在台灣評估後意願不高、日本又失去最有力支持人士後, 當時台灣向日本購買 二手潛艦的構想便告終止。

在2015年12月1日,位於華盛頓的智庫機構2049計畫研究所(Project 2049 Institute,2018年1月成立,主要研究亞洲事務,第一任執行長是曾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的前國務院助卿薛瑞福蘭道爾·薛瑞福(Randall G. Schriver),重要成員包括前美國副國務卿阿米·塔吉(Richard Lee Armitage>))舉辦的一場研討會「A Deep Dive: R.O.C. Future Submarine Program」中,台灣海軍少將楊大衛(Rear Adm. David T.W. Yang)就透露,台灣曾向日本接觸探詢引進蒼龍級潛艦的可性(此時日本已經放寬武器出口原則,並試圖將蒼龍級潛艦出口給澳洲);研討會中,研究海軍市場分析的華府智庫機構AMI International的Bob Nugent也表示,每艘蒼龍級的造價約5億美元,並包括AIP絕氣推進系統,明顯比先前美國對台灣的報價(每艘8億美元以上)低廉。

 

4.關於AIP

最初台灣內部輿論認為海軍應極力爭取在這批潛艦上配備AIP絕氣推進系統以延長水下航行時間,但由於當時美國並無既成的AIP系統 (西班牙規劃中的S-80A柴電潛艦使用美國UTC研發的燃料電池AIP系統),自歐洲輸入技術的成功機會也不大,故國防部長李傑在2004年9月17日表示他本人已決定光華八號不裝AIP, 理由包括太佔空間、技術風險與後勤維修難度增加等等。

 

小型潛艇之議

一直以來,台灣海軍籌畫的潛艦採購案中,排水量在2000噸以上的「艦隊型潛艦」始終是海軍不做他想的考量;然而,由於一般艦隊型潛艦成本高昂且技術 門檻過高而難以自行籌建,導致光華八號潛艦案始終裹足不前。因此,部分海軍軍官或相關人士不時鼓吹以類似德國206A等級的500噸以下小型潛艇作為目標,一來其造價相對便宜,而且 技術看似較為簡單,適合作為「潛艦國造」的入門對象。此外,台灣海峽平均深度僅60至70公尺,部分重要戰略孔道的深度甚至不足50公尺 ,整個中國大陸東部沿海也都是大陸棚淺水地帶,極不利於體型較大的艦隊型潛艦運動;反而是體積小巧的小型潛艦,才能在此類淺水域中運用自如,中國大型潛艦則不容易在此進行戰術機動。 另外,也有人認為艦隊型潛艦只能部署在屈指可數的主要軍港,這些港口在開戰時極易遭受破壞;而小型潛艇吃水淺,能部署在更多的中小型商港或漁港中,可強化開戰時的存活率與部署彈性。

然而,這類意見始終未能成為主流。首先以戰略需求觀之,台灣潛艦必須以寡擊眾,在伏擊海域裡潛航值勤更長的時間,才能對通過的中國船艦造成更大的潛在威嚇與實質殺傷 。雖然台灣海峽 水身較淺,似乎不利於大型潛艦運作,然而中國的主要遠洋水面艦隊(以航母編隊為主)會從東中國海與南中國海方繞到台灣東部水域,阻止美軍介入攻台戰事,因此台灣潛艦伏擊區勢必是遠離台灣本島以及台灣海峽,例如中國南海艦隊繞到台灣東部必經的巴士海峽(Bashi Channel)與巴林坦海峽(Balintang Channel) 或者中國東海艦隊來到台灣東部需要經過的宮古海峽,而只有夠大的艦隊型潛艦有足夠的自持力,部署在這些離台灣本島較遠的戰略通道。

因此,台灣潛艦需要有足夠的 連續值勤能力(包含燃油存量、電瓶容量、食物攜帶量與足夠的輪班人手等)與武器籌載量, 能夠離開本島近海,使敵方一離開其基地沿岸就有可能進入潛艦伏擊區,才能產生足夠的威嚇。大型柴電潛艦的活動範圍較廣,敵方艦隊必須在更廣泛的水域進行大量反潛搜索來確保該處海域安全,保護其重要航線與高價值目標(例如航空母艦)不受攻擊,從而牽制住相當的海中與空中資源;如此,不僅減少了能用於進攻或其他任務的兵力,曠日廢時的反潛搜索也將拖延敵方艦隊與登陸船團的行動。當然,也只有艦隊型潛艦才能攜帶足夠精良完善的聲納系統(尤其是托曳陣列聲納),以拉長對敵方水面船艦或潛艦的偵測預警距離。而能延長潛艦水下潛伏時間的AIP絕氣推進系統,也只有較大型的潛艦才能安裝。

而小型潛艇為了縮減體積,完全省略了再裝填的武器(僅魚雷管內事先裝填的武器),人員起居設施、起居空間與物資存量也盡量犧牲 (例如省略能在水下使用的淋浴以及抽水馬桶等衛生設施),推進系統的功率以及續航力也十分有限,自然不可能滿足這些需求 ,只能在離本島不遠的近海進行消極的防守,活動範圍非常有限且容易預測;如此,敵方在外洋的海面艦隊活動將不會受到任何牽制,能毫無顧忌地在不同方面的戰場活動,如期遂行各種任務。此外, 一些歐洲的小型防禦型潛艇如德國206A,雖然帳面上有3800海里以上的續航力(使用柴油機航行),然而這個性能卻是在相對平靜的封閉狹小水域如波羅的海才能跑出來;如果是長年風急浪高、海面下海流強勁的台灣海峽區域 ,小型潛艇因為推進功率與燃料有限,頂著洋流之下航速與自持力都會大打折扣,有效活動以及進行作戰的範圍大幅縮減,甚至冬季連出海操作都會有嚴重困難。而且台灣地處高溫熱帶/亞熱帶,潛艦上電瓶與冷卻系統消耗顯然會比在德國溫帶海域大得多,因此小型潛艦的自持力與潛航時間都將大幅縮減而不敷使用。即便是敵方船團進入近海準備登入,由於小型潛艦水下航速和自持力差,要攔截與攻擊敵方船團的成功率也會降低,敵方護航艦只要攜帶大量適合近海反潛的武器(反潛火箭、深水炸彈),就能有效壓制小型潛艇,掩護登陸船艦完成登陸。

在後勤與運用上,小型潛艇乍看之下能部署在許多次要港口,然而考量實際上,潛艦的補給與維修只能在具有相當規模的廠站基地才能進行,更何況小型潛艦 的魚雷管後方沒有預留再裝填的空間,每一門魚雷管都需由前端將魚雷填入,為此潛艦必須架上船台才能進行裝填,一般的普通次級商港、漁港缺乏這類設施。艦隊型潛艦的大型基地設施固然更容易遭到打擊,但考量到台海戰事一旦爆發,很可能是短期內以高強度軍力決定勝負的局面,出航的潛艦反而更該著重於增加有效值勤時間與武器籌載,在戰力耗盡之前盡可能對敵方船團造成最大的阻撓與殺傷,而不是期望冒著猛烈敵火,花時間回到易受攻擊的台灣西岸港口進行補給。以此觀之,自然是戰力與自持力較強的大型潛艦,比較符合需求。

在技術與產業上,縱使小型潛艦結構較為簡單,然而終究是一艘擁有完整耐壓殼體結構、充滿高壓海水/空氣管道閥門、偵蒐與射控武器、動力與操控系統的潛艦,相應的高技術門檻終究躲不掉。誠然,如果台灣有心花大功夫與長時間來落實潛艦產業,則小型潛艦的確是個相對容易的入門方式; 然而,如果循此模式,則小型潛艦只會是一個發展相關技術過程中的實驗品,如果要達到國產艦隊型潛艦的目標,則後面還需要挹注更龐大的時間與資金,才會有符合台灣實際需要的成品。如果台灣沒有持續的決心長期耗費鉅資發展,貫徹始終,做出小型潛艇這樣的階段性成果之後,就和當年忠義計畫或ACS先進戰系案一樣半途而廢,這樣的中間產物不僅欠缺實用價值,就連這個階段投入的時間與資源都會白白浪費掉(因為目的根本沒有達成,也無法轉移至其他用途)。

最後,當年西德之所以建造205/206型這類小型潛艇,完全是遷就於二次大戰後「德國不得建造排水量超過500噸的潛艇」的條約限制所致;等到時過境遷,德國就放棄了這種規格,在1990年代規劃建造的212型潛艦就是種浮航排水量1400噸級以上、潛航1800噸級以上的防禦型潛艦。

 

由台灣整體戰略看潛艦需求

如同前文所述,潛艦在傳統武器中擁有最大的不確定性,而且相對而言最能在敵方握有空優的情況下繼續維持攻勢運作;因此,如果戰略考量是台灣憑一己之力盡可能在海上對抗與遲滯中國,則潛艦的確是擁有極高價值、堪稱不可或缺的武器。

然而,如果台灣的戰略規劃是堅守到美軍馳援(如果雙方存在這樣的協定),則台灣海上戰略的第一要務仍會是反潛與維持航道暢通,讓美國海軍前來的艦隊能在不受中國潛艦威脅的情況下安全而快速地抵達台灣周邊海域;否則,美國海軍就需要自行進行反潛搜索,前來台灣的速度與優先性將大幅降低。最重要的是,台灣必須確保中國的核能彈道飛彈潛艦不趁機進入太平洋對美國實施戰略性牽制,否則美國海軍勢將優先搜索太平洋並清除中國核能彈道飛彈潛艦的威脅,屆時中國可能已經趁這段時間在台海戰爭中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在這種考量下,台灣有限的國防資源必須優先投資於反潛的艦隊與機隊,而不是建立一支水下艦隊;甚至在美軍艦隊前來增援台灣時,造成更多水下目標識別的困擾。

而以整體國家目標觀之,如果台灣確定朝向文化經濟上與中國親近(戰略上至少不對立)的大方向,則潛艦這類敏感度極高、 明顯觸及中國紅線、在政治上副作用大的武器,其必要性當然必須三思。另外,即便台灣能取得潛艦,但畢竟採用的是常規的柴電推進,潛航的持續時間以及水下機動力都有限,與核能潛艦控制戰場能力仍有極大的差距; 核能潛艦在潛航狀態下仍能長時間高速航行並主動佔據有利攻擊陣位,即便敵方艦隊、船團改變航向也能改變位置,主動尋求下一次交戰時機, 更不用提核能潛艦可在水下長時間潛伏;反觀柴電潛艦潛航後由於受制於電瓶的功率與持續力,如要延長潛伏時間,就必須靜止坐底, 或者維持僅能產生基本舵效應、使潛艦處於可控狀態的低速(通常在5節以內),如此在水下作戰的柴電潛艦只能算是一個機動的「雷區」, 必須等待敵方通過時才有機會發動攻擊,而一旦敵方艦隊臨時改變航向,柴電潛艦就無力在水下變換陣位展開新一輪攔截 (柴電潛艦即便上浮以柴油機航行,航速也比不過多數的第一線作戰艦艇,何況上浮而失去隱蔽的潛艦就等於活靶), 即便是AIP等科技出現延長了傳統潛艦的水下航行時間,但現階段其功率仍極其有限, 只能提供至多5節以內的低速,無法改變柴電潛艦能力上的先天弱點。

誠然,在不可能取得或維持核能潛艦的情況下,擁有柴電潛艦仍然比沒有好得多,但 當花費鉅額代價(極可能排擠其他建軍項目)獲得潛艦之後,在實戰中展現的赫阻力度是否能完全達到台灣戰略規劃的期望,恐怕不無疑問。 更現實的式,台灣的國防資源相對有限,而且隨著2000年代以來經濟衰退,長期而言只會不可逆地降低; 而潛艦由於台灣艱困的政治環境,向歐洲柴電潛艦生產國購買幾乎不可能,唯一相對願意出口軍火的美國又沒有現成的柴電潛艦設計,台灣取得潛艦的成本(包含金錢與時間)注定十分驚人;在國防資源難以大幅增加的現實之下,如果台灣選擇將有限的資源用於投資高風險、回收存疑的潛艦項目,最後不僅可能是竹籃打水,連帶也排擠了其他可行建軍項目的機會。

基於通盤考量,如果硬要取得潛艦的整體代價過於高昂,則是否將有限的資源投資於其他實質效益更高的方向, 或者即便放棄建立潛艦艦隊(僅維持少量潛艦作為艦隊反潛訓練之用)也不會對台灣整體戰略形式(不侷限於軍事)造成致命影響,則台灣是否還要堅持建立潛艦艦隊就值得思量。 例如,依照美國眾議院支持台灣的議員組成的台灣連線(Taiwan Link)在2008年的文章,部分專家如海軍戰爭(Naval War College)的Bill Murray以及尼爾森報告(Nelson Report)的Chris Nelson都認為小布希政府批准售台潛艦,是對台灣國防決策的誤導。Bill Murray認為,台灣部署柴電潛艦不僅效益不大大,而且助長地區性不穩定;而Chris Nelson也支持類似觀點,並表示台灣購買潛艦的時間、金錢、來源等成本都太高。

 

中國的潛艦現代化

中國改良型宋級潛艦換裝造型較現代化的帆罩,艦體外部也增設隔音瓦,靜音性能

較早期的宋級有長足進步。 

中國在2002年一口氣購買了8艘俄製Kilo 636型柴電潛艦。

2004年中旬下水曝光的中國039A元級柴電潛艦。

在美國宣布對台灣出售潛艦不久之後, 中國 就在2002年6月與俄羅斯簽約,一口氣購買8艘Kilo 636M型柴電潛艦,無論在靜音、裝備上都超過早先中國訂購的Kilo 877 EKM型,首艘在2004年5月17日下水,各艦在2006至2007年陸續成軍,加上原有的4艘Kilo 877型,至此中國已經獲得了12艘Kilo系列潛艦。此外,中國本身也加緊建造改良型宋級柴電潛艦,而更新一代的國產潛艦──039A元級柴電潛艦也正式曝光,至2004年底已有兩艘下水 ,首艦於2007年成軍,隨後也持續地建造和精進。除了柴電潛艦外,中國也更新與擴充其核能潛艦陣容,在2007年7月正式公開093型核能攻擊潛艦 與094型核能彈道飛彈潛艦。當台灣購潛案拖拖拉拉、未有絲毫進展之際,同時間中國水下兵力卻以驚人的速率進行現代化,新型潛艦在台灣內部仍爭執不休時便一艘接著一艘加入解放軍海軍的陣容, 不知台灣海軍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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