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 1000澳洲新一代潛艦計畫

澳洲皇家海軍的柯林斯級(Collins class)柴電攻擊潛艦。為了在2020年代中期即時替換這批柴電潛艦,澳洲在2009年展開

SEA 1000計畫,打算斥資建造12艘全世界最先進的大型遠洋柴電潛艦。

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柴電潛艦群,最外檔的一艘是2000年代後期開始成軍的新型蒼龍級大型柴電攻擊潛艦。

日本潛艦發展長年走在遠洋化、大型化、最高端作戰裝備的路線上,與澳洲的潛艦需求最為相似。

2011年12月底日本正式鬆綁武器出口三原則,使澳洲與日本針對潛艦的合作成為可能,而澳洲也立刻對

4200噸級的蒼龍級產生高度興趣。

 

──by captain Picard

 

SEA 1000潛艦案競爭評估程序(CEP)參與廠商提案

型號 Type 216 短鰭梭魚(Shortfin Barracuda) 蒼龍型(Soryu)
競標廠商/國家 德國/TKMS 法國/DCNS 日本/三菱重工、川崎重工
尺寸(公尺) 長90 寬8.1 長94~97  寬8.8m 原版:長84 寬9.1

澳洲版:長90以上 寬9.1

排水量(ton)

潛航4000

浮航4500

原版:浮航3600,潛航4200

動力系統/軸馬力

MTU 12V 4000柴油發電機組X4/7000

永磁推進電動機/8046

直接甲醇燃料電池X4/644

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單軸七葉片螺旋槳

柴油機X6

柴油重整燃料電池(選擇性配備)

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噴泵推進器X1

Kawasaki 12V25/25SB柴油機*2/3900

推進用電動機*1/8000

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單軸七葉片螺旋槳

航速(節) 潛航20以上

浮航12

潛航20以上

浮航10以上

潛航20

浮航13

續航力(海浬) 10400/10節(浮航)

2400/4節(燃料電池水下航行)

10000以上/10節(浮航) 原版:6000~6100/6.5節
續航天數/航速 60~80天/12節 80天/10節
最大潛深 400以上 350以上 350以上(實際500以上)
乘員 船員26~33名,可搭載額外特戰人員 原版:65
艦載武裝

533mm魚雷發射器*6(可發射魚雷、反艦飛彈、水雷)

垂直發射器(6個發射管,裝填巡航飛彈等)

總攜帶數量:24件

533mm魚雷發射器*6(可發射魚雷、反艦飛彈、水雷)

垂直發射器(6個發射管,裝填巡航飛彈等)

總攜帶數量:34件

533mm魚雷發射器*6(可發射魚雷、反艦飛彈、水雷)

 (感謝rockitten網友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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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在2007年初,澳洲皇家海軍開始研擬取代現役柯林斯級(Collins class)的新一代柴電潛艦計畫。在2009年5月頒佈的澳洲國防白皮書中,正式宣示將自行設計建造12艘新一代柴電潛艦 ,打算從2025年起陸續接替屆退的柯林斯級;在同年8月,澳洲國防部宣布即將對新潛艦案發下招標書,計畫代號為SEA 1000,澳洲方面通常將此案稱為「未來潛艦計畫」(Future Submarine Program)。 此一完全由澳洲主導研發的潛艦預計耗時30年(從初步規劃到最後一艘成軍),總預算初估高達250億澳幣(至多可能上看360億到400億澳幣) ,成為澳洲國防史上規模最大的武器發展計畫。 而澳洲國防業界也寄望透過這樣的潛艦研發建造案,在澳大利亞建立一個能永續存在的潛艦產業,平時為潛艦執行例行的維護、翻修與升級,每隔一定週期就進行下一代潛艦的研發與建造工作。

在2009年10月1日,先前曾在澳洲潛艦部隊服役、當時擔任ASC執行總經理(Executive General Manager)的席恩.卡斯特里歐(Sean Costello)發表了一篇名為「如何採購潛艦」(How To Buy A Submarine)的文章,對澳洲即將展開的新一代潛艦計畫提出以下建議,包括:

1.設計工作必須在開始建造之前完成,避免開工之後變更設計造成返工。

2.避免使用未經驗證的科技

3.採用實績最豐富的法國、德國廠商的研發成果,以加快進度

4.ASC需為澳洲國營(當時已經完成)

5.培訓與累積更多有經驗的潛艦工程人員,使得ASC能從現階段單純維運柯林斯級潛艦(實際上維運地相當吃力)變成能建造新一代潛艦。

席恩.卡斯特里歐這篇文章提供了一些概估數據;其中,建造每艘柯林斯級的花費(依照2009年幣值)約是12億澳幣,建造一艘德國212/214潛艦(依照2020年幣值)約是8.8億澳幣。而估計研發、建造以及操作12艘4000噸級新潛艦的30年壽期成本(研發需10年、建造需5年,服役時間15年)約是365億澳幣,這是引用澳洲國防物資局在2007年對新一代潛艦的成本估算。

概述

依照最初的構想,SEA 1000分為數個階段,Phase 1是初期研究,評估新一代潛艦的需求,以及澳洲本身設計與規劃能力是否足以承擔此案, 此階段在2009年底結束;緊接下來的Phase 1A是初期概念設計,將在2010至2011年執行,並希望在此期間獲得國會通過;Phase 1B則是 初始設計,從2011執行至2013年;緊接著進行的則是Phase 1C細部設計階段,於2013年展開。完成Phase 1C後,隨即進入Phase 2建造階段,首艦預估可望在2020年下水。

澳洲本土的國防研發機構將主導SEA 1000的規劃與專案管理,不過重要次系統的開發則將仰賴近年與澳洲合作密切的美國廠商。 與柯林斯級相似,SEA 1000潛艦的設計首重遠洋操作,能在遠離基地的海域執行作戰任務,擁有第一流的靜音能力與最先進 的裝備,具備最大的多功能任務彈性,能使用各型魚雷、水雷、反艦飛彈、陸攻巡航飛彈,並具備支援特種作戰的能力 ,能完全滿足澳洲皇家海軍的需求。新潛艦的尺寸將比柯林斯級短而寬,能改善操作靈活度,增進在淺水區的操控性,降低吃水,並更利於在海上與其他艦艇靠泊;艦體外型採用最佳的流體力學構型 來降低阻力與噪音,改善續航力;精心設計的對稱艦首外型(稱為station 5000,長約5m)能在艦首製造良好穩定的薄水流,利於艦首被動聲納工作;艦首與艦尾之間以一段平行的中段連接,魚雷管如同美國潛艦般 移到艦首兩側,艦首空間騰出來設置大型聲納音鼓。由於澳洲皇家海軍人力短缺,SEA 1000除了強調自動化程度來減少人力需求外,澳洲皇家海軍勢必得擴大招募官兵來滿足 擴充一倍的新一代潛艦部隊規模。

爭議

然而,澳洲這項無疑是全球規模、金額最大的柴電潛艦研製案,也引發其他不同意見;在金融海嘯重創後的2010年代,對於耗費鉅資從無到有自行研製全新柴電攻擊潛艦,開始受到質疑。更重要的是,澳洲本身至今仍沒有遭受強大外力對本土的直接威脅,其積極的軍備建設主要都是配合以美國為首的戰略同盟對中國的圍堵,以及澳洲本身對於南太平洋地區掌控的渴望;因此澳洲近年耗費鉅資大力購買先進軍武、建立對外投射導向的軍力並培植國防產業,在一個身處相對安逸的南大洋島國,受到質疑似乎是不可避免──相對於澳洲野心勃勃的擴軍計畫,澳洲軍方的人員招募卻日漸困難,兩相對照顯得格外諷刺。根據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ASPI)在2009年公布的一項研究指出,如果澳洲新潛艦計畫購買現成的歐洲潛艦設計,大約需要190億澳幣,比完全自行研發所需的360億澳幣降低不少;這份報告的作者比較傾向引進歐洲現成設計在澳洲建造,既能節省許多經費(相較於完全自行研發),澳洲國防工業依然可獲得潛艦的細部設計、系統整合與建造的機會。

到2010年初,澳洲政府都還算支持國產潛艦方案,但是澳洲政府也表示潛艦最終具體方案仍沒有確定;根據2010年澳洲國防物資部長的公開表示,澳洲 潛艦案正在考慮完全自行研發(亦稱為柯林斯MK.2)、改裝現役柯林斯級、從歐洲引進現成設計等方案,尚未進行最後決定。澳洲政府大力支持自行研發潛艦,在於此案需求龐大(12艘)、週期長,是澳洲建立自主設計/研發/建造潛艦的大好機會,不僅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更確保澳洲能擁有此種高檔次戰略性工業 的關鍵能力。

由於柯林斯級服役以來問題叢生,長期操作必須承受鉅額的維修成本,早已演變成澳洲政府最嚴重的長期國防問題之一;然而,依照原訂時程,耗資甚鉅且風險極高的SEA 1000計畫最快要等到2020年代中才能開始替代柯林斯級,這還未考慮很可能發生進落後。因此在2010年10月初,澳洲方面有消息傳出,澳洲聯邦政府已經開始考慮向歐洲採購四艘現成柴電潛艦、儘速替換柯林斯級的提案。歐洲現成如德國214型或法國天蠍座型體型都比柯林斯級或SEA 1000小,作戰能量與裝備也沒有澳洲國產潛艦高檔,但是它們便宜得多、經過驗證而且相對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 然而,澳洲皇家海軍隨即強烈反對以這些檔次比柯林斯級低的歐洲柴電潛艦來作為下一代潛艦兵力的選擇。

顯然地,SEA 1000或許將擁有優於任何一種柴電潛艦的頂尖規格,然而根據柯林斯級研發與操作過程的慘痛經驗,是否值得耗費鉅資開發一種澳洲獨門系統,並獨自承受一切風險 和壽命週期的維護與升級成本,已經開始讓澳洲政府三思 ;此外,由於柯林斯級挫折不斷的陰影,澳洲政府也質疑ASC集團掌握如此龐大計畫的管理能力。 而在2010年代澳洲野心勃勃同時進行AWD荷伯特級神盾防空艦與坎培拉級兩棲突擊艦計畫時,這兩個計畫也面臨諸多延誤、超支等狀況,顯示突然暴增的業務已經超出澳洲造艦產業的負荷量 。

推遲以及重啟

在2011年7月下旬,澳洲國防部長史戴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公布一份針對柯林斯級潛艦的審查報告。依照這份報告,澳洲總計花費60億澳幣以上來建立這支由六艘柯林斯級構成的潛艦艦隊,如果再加上服役後的後勤補保維修、改善缺失等費用,澳洲政府總共投資超過100億澳幣在這批潛艦上。然而,柯林斯級建成以來大小問題叢生,至今柯林斯級仍飽受柴油機可靠度不佳所困擾, 澳洲皇家海軍甚至因而懷疑柯林斯級是否能靠著現有的主機服役到原訂的2025年;此外,柯林斯級的發電機、推進電機、主蓄電池也是毛病不斷。而耗費鉅資建造與維護的柯林斯級,服役以來出勤率極差,服役以來許多時間都用在維修,甚至有時只有一艘能夠出海值勤。為此,澳洲政府在2011年聘請英國籍專家John Coles來審視整個柯林斯級艦隊,希望能改善慘不忍睹的出勤率。

依照這項審查報告,澳洲國防部隨即表示將推遲SEA 1000潛艦計畫(可能達2年),重新檢討計畫風險與ASC集團的能力。澳洲國防部長史戴芬.史密斯表示,澳洲國防部不會在柯林斯級種種頑疾獲得根絕之前,就貿然啟動龐大的新一代潛艦計畫。然而,也有若干澳洲國防專家對於澳洲無法即時啟動柯林斯級替代計畫而反彈,認為這是置澳洲國防安全不顧,而且使柯林斯級在2020年代屆齡時無法即時獲得替換 。照估計,由於這項推遲,澳洲政府至2011年結束都未展開任何初期規劃作業,如果最後仍採用類似柯林斯級的全新研發方案(柯林斯MK.2),第一艘潛艦最快恐怕到等到2028、甚至2030年以後,使澳洲潛艦 兵力青黃不接的問題雪上加霜。

由於SEA 1000進度延後,如果還採用高風險的方案,將難以在柯林斯級屆臨壽限時予以替換(先前科林斯級就因為大量的問題,導致兩艘老舊的妖王級柴電潛艦不得不多服役約10年,澳洲自然不願意讓歷史重演) ;澳洲估計如果柯林斯級不能如期在2026年左右獲得接替,勢將需要許多性能重建措施來繼續維持服役,將耗資至少20億澳幣。在2012年2月,澳洲皇家海軍少將Rowan Moffitt曾向一位參議員表示,如果澳洲以本身的能力與資源專為澳洲皇家海軍開發一種潛艦,所需的成本和風險之大,將非澳洲所能承擔,因此澳洲不應該自己推出潛艦的設計。

ASC集團執行總裁Neil James表示,澳洲別無選擇必須自行開發所需的柴電潛艦,因為其他柴電潛艦生產國都沒有類似澳洲的大型遠洋柴電潛艦需求;Neil James甚至預測,為了滿足澳洲皇家海軍的需求,澳洲在未來20年內將出現是否需要核能潛艦的討論。澳洲戰略政策機構(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執行能力總裁Andrew Davies也認為,改善柯林斯級潛艦問題與規劃新一代潛艦並不應該抵觸。

雖然遭遇此挫折,但並未動搖澳洲推動新一代潛艦的政策。在2013年5月公布的澳洲國防白皮書中,澳洲仍然重申將建造12艘最先進柴電攻擊潛艦,數量並不會減少。在2012年,澳洲籌組未來潛艦計畫的核心團對與項目系統中心,係以原先AWD防空驅逐艦計畫的系統中心為基礎,參與單位包括澳洲國防物資組織(DMO)、國防科學與技術組織(DSTO)、部分 澳洲皇家海軍人員、國營ASC集團(前身為澳大利亞潛艦集團)以及其他相關澳洲國防業界廠商等。

在2012年7月,澳洲曾派遣潛艦發展工作的高層人員前往日本考察日本蒼龍級柴電攻擊潛艦(見下文),評估是否直接引進蒼龍級的設計。2012年8月下旬,澳洲國防部與造艦產業在坎陪拉舉行會議,討論關於建造12艘新一代潛艦的可能方案;依照當時的消息,澳洲政府打算在2014年初正式確定採用何種方案,包括直接引進國外現成設計、依照國外現成設計並大幅修改以滿足澳洲需求,或由澳洲本土自行研發(考量包括以柯林斯級為基礎開發新一代潛艦)等,而無論何種方案獲選,都將在澳洲進行系統整合與建造工作。在2012年11月,澳洲政府表示,澳洲新一代潛艦將在澳洲阿德來德(Adelaide)進行設計建造,以確保澳洲設計與建造潛艦的產業能持續生存發展。為了改善柯林斯級層出不窮的建造加工與機械問題,澳洲在阿德來德設立一個配備新型機床的實驗性工廠來改善生產技術。

此外,澳洲政府也在2012年12月宣布在南澳地區建立一個供SEA-1000潛艦計畫使用的陸基測試設施,稱為潛艦推進/能源/補給與整合設施(Submarine Propulsion, Energy, Support and Integration Facility),這使得新潛艦的推進系統能在建造工作完成之前,就先在陸地上進行測試,此外對於維護現有柯林斯級潛艦隊的運作也有幫助。

依照澳洲政府在2013年上半公布的國防政策,SEA 1000潛艦的設計將有兩種可能,第一是澳洲本國以柯林斯為基礎進行研發,以及選擇另一全新設計。基於第一種選項,澳洲先前在2012年宣布可能與設計柯林斯級的瑞典Kockmus原廠合作,以柯林斯級為基礎發展後續型號;而澳洲也與瑞典方面進行協商,取得Kockums在柯林斯級項目中的知識產權項目許可,使澳洲方面能使用、展示這些來自瑞典的潛艦技術,雙方在2013年5月中旬達成協議。

在2013年9月,澳洲政府針對南澳造艦產業的能力與現狀啟動一項正式調查工作,結果在2014年6月出爐。這項報告肯定從2009到2014年間,由ASC負責的柯林斯級潛艦項目表現有起色;在2009年時,六艘柯林斯級之中只有兩艘(某些來源說甚至只有一艘)可用,到2014年時有三到四艘在90%的時間可用。

在2014年10月,澳洲EY Defense公司澳洲潛艦案的商業服務合約競爭程序(Commercial Service for Competitive Evaluation Process)獲勝,獲得價值447.7萬澳幣的服務合約,執行期間15個月。EY能獲勝的關鍵是在2014年9月雇用了前澳洲海軍少將Rowan Moffitt擔任顧問,他從2009年到2014年退休之前都在領導SEA 1000潛艦計畫、制訂各項框架。

 

關於核能潛艦

核能攻擊潛艦幾乎可以無限制地在水下機動,整體戰力遠強過柴電潛艦 。由於澳洲澳洲潛艦所要求的遠洋性能,獲得核子潛艦才是真正理想的選擇。澳洲海軍潛艦部隊從西澳柏斯(Perth)的潛艦基地出發到主要做業區域,距離都相當遙遠(到南中國海距離約3000海里,到東中國海、日本以南約4000海里);潛艦自持力受制於燃料(如果是柴電潛艦)、艦上攜帶的食物以及補給物資等限制,如果從基地與作業區域往返的渡航時間越長,在作業區實際作戰的時間就越短(除非額外花時間中途進行加油與補給)。核能潛艦能持續在水下以超過20節無限制航行,相較於柴電潛艦(能靠呼吸管,在靠近水面處以柴油發動機推進),渡航時間可大幅縮短,在作戰區的時間自然長得多。更不用提核能潛艦在水下的高機動能力,在作戰時能更主動地積極佔位發動攻擊,也不用擔心電力或壓縮空氣耗盡而不得不上浮充電,這些都是柴電潛艦完全作不到的事。

依照位於華盛頓的戰略與預算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Budgetary Assessments,CSBA)智庫機構在2013年公佈的一份報告的內容,以澳洲西岸柏斯基地出發到幾個可能的作業區域的距離估算,扣掉往返渡航所需的時間與艦上物資消耗之後,核子動力潛艦跟柴電潛艦能在作業區域值勤的時間,有著巨大差別:

1.從柏斯到南中國海距離約3000海里,柴電潛艦只能在此停留作業11天,而核子動力潛艦可停留高達77天,幾乎等於美國海軍核子動力彈道飛彈潛艦在作戰區停留的時間。

2.從柏斯到南中國海距離約4000海里,柴電潛艦在這裡已達極限(如果中間沒有停靠補給或加油)必須直接折返,而核子動力潛艦則可停留73天。

3.從柏斯到澳洲北部與新幾內亞之間的阿拉弗拉海(Arafura Sea),距離約2100海里,柴電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23天,而核子動力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81天。

4.從柏斯到印尼峇里島(Bali)跟龍目島(Pulau Lombok)之間的海峽(往北可進入爪蛙海,繼續往北通過加里曼丹與蘇拉威西之間的望加錫海峽,就能抵達菲律賓以南的西里伯斯海)距離1500海里,柴電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31天,而核子動力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84天。

5.從柏斯到印尼班達楠榜(Bandar Lampung)與萬丹(Banten)之間的海峽(往北通過爪哇海印尼蘇門答臘島以及加里曼丹之間的爪哇海水域,就能抵達南中國海)距離1700海里,柴電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28天,而核子動力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83天。

6.從柏斯到麻六甲海峽西北側入口(印尼蘇門答臘以及馬來西亞之間)距離2800海里,柴電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14天,而核子動力潛艦可在此停留作業78天。

因此,如果澳洲操作核子攻擊潛艦部隊,在南中國海或其他西太平洋作業區域的工作效率,可望大幅增加。

以澳洲打算花費在SEA 1000的鉅資,澳洲國防部與海軍部分意見認為以此投資額度,乾脆直接用來 獲得核能攻擊潛艦才更具效益。在2011年底,傳出澳洲皇家海軍部分意見表示對美國維吉尼亞級核能攻擊潛艦表達高度興趣;在2012到2013年間,美國還曾主動向澳洲提出租借或出售維吉尼亞級潛艦的提案(每艘報價約25億美元)。 此外,法國也有意向澳洲推銷法國海軍建造中的5000噸級梭魚型(Barracuda)核能攻擊潛艦(但法國可能將相關技術擴散至潛在敵對國家,澳洲不太可能與之合作) ;在2015年3月25日在澳洲阿德萊德舉行的潛艦高峰會議上,DCNS也再度向澳洲推銷梭魚型核子潛艦。

但澳洲簽署了「核武禁擴條約」(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NPT)條約,是非核武國家(Non-Nuclear Weapon State),對於取得核能潛艦構成障礙;事實上,除了軍用核子設施與武器之外,澳洲長期以來也反對核能發電等民間用途。核能潛艦先天上的政治敏感度極高,除了可能導致中國等潛在對手強烈反彈而升高地區性緊張情勢之外,購置與操作核能潛艦的成本(包含編制足夠人力、核子燃料的取得與生產、核子動力系統的相關操作訓練以及 建立後勤支援設施等)恐怕也非澳洲所能承擔。澳洲在1998年即立法全面禁用核能,這導致澳洲缺乏民用核子工業基礎及人才。即便澳洲採用 向英美租借 新造核能攻擊潛艦的方案(比照俄羅斯租借鯊魚級潛艦給印度的模式)來迴避在本土建立大規模整修與核燃料裝填設施等問題,由於2000年代以來美國、英國本身就面臨核能攻擊潛艦數量短缺的問題,即便不考慮政治障礙,也沒有多餘的產能 來新造核能潛艦租借給澳洲。而如果租借美、英除役的二手核能攻擊潛艦來節約經費,由於艦齡較高、裝備也比較老舊,機械狀況趨於老化而使危險性增高,澳洲接受的可能性恐怕更低。由於敏感性與各種成本過高,澳洲工黨向來反對 澳洲皇家海軍購買核能潛艦。

不過,經過多年內外局飾演變跟折衝,尤其是中國威脅的高漲,澳洲終於在2020年代初期決定轉向核子動力潛艦; 在2021年9月16日,美國、英國、澳洲三國總理聯合發表宣言,啟動「AUUKUS」三方聯盟,項目包括關於潛艦以及分享先進軍事技術等,而澳洲則會在美國、英國協助下發展本國的核子動力潛艦(詳見後文)。

 

SEA 1000的選項

在SEA 1000計畫最初期,主要有四種大方向:

1.以柯林斯為基礎發展出新一代的柯林斯MK.2

2.不同於柯林斯級的全新本土設計

3.直接使用歐洲現成設計

4.以歐洲現成設計為基礎進行放大改良

其中,全新的國產設計由於澳洲沒有足夠的人才和產業能量,而歐洲現成設計完全無法滿足需求,在初步階段就被排除。

在評估國外柴電潛艦的部分,Sea-1000最初納入考量的包括德國HDW廠的216型 、法國造艦局(DCNS)的天蠍座(Scorpene)的改良型、西班牙納凡提亞(Navantia)廠的S-80A以及日本的蒼龍級 (2012年開始成為可能)等。

在SEA 1000計畫中,澳洲海軍的一項主要顧慮,就是要取得一種可靠的四千噸級潛艦用推進系統。原本柯林斯級的推進系統由瑞典設計,但先前瑞典只有生產不到兩千噸級的近岸防禦潛艇的經驗,在遠洋作業(從基地往返伏擊作業區域的經航時間特別長)為主的柯林斯級上就問題叢生。如果以歐洲現有柴電潛艦設計放大,勢必要重新設計推進系統,未來難保不會重蹈柯林斯級推進系統問題叢生、可靠性或靜音性都出現問題的情況。而日本蒼龍級柴電潛艦則擁有當下 除了科林級以外,唯一經過驗證的現成四千噸級潛艦推進系統。

以下就分別簡介SEA 1000的各種選項:

 

柯林斯MK.2

原本設計建造柯林斯級的澳洲ASC集團,自然打算以柯林斯級的設計為基礎發展新一代的潛艦。 雖然柯林斯級服役期間問題叢生,但在十餘年澳洲盡力改善修正並請美國操刀協助之下,除了推進系統因先天設計缺陷而問題叢生之外,大多數戰術性能及裝備規格都優於歐製柴電潛艦 。一開始就是為澳洲需求量身打造的柯林斯級,有許多獨一無二、全世界現有柴電潛艦無法比擬的規格,除了聲納與射控武裝都屬於頂級之外,尤其是擁有三套總功率高達6000馬力以上的柴油機組(全世界其他3000噸級柴電潛艦的柴油機總功率都在4000馬力以下),使得柯林斯級在以柴油機靠呼吸管潛航狀態下,靠兩部柴油主機以20節航行,同時還有一部柴電主機專門為主蓄電池快速充電,當今沒有一種柴電潛艦具備此一能力。理論上只要重新設計推進系統,新版的柯林斯級絕對會是全球頂尖的柴電潛艦,因此澳洲海軍內部一直有人堅定地支持著柯林斯MK.2。甚至在2012年以後日本開始鬆綁軍事技術出口時,澳洲還曾考慮引進蒼龍級的推進系統技術來用於新一代的柯林斯級上。

然而,先前柯林斯級整個研發與服役期間的嚴重問題讓ASC集團自行設計與規劃潛艦的能力備受質疑;更糟的是隨後ASC集團主導進行的霍巴特級(Hobart class)飛彈驅逐艦的建造案依舊發生嚴重的失誤與落後,使澳洲政府對ASC集團承接新潛艦案的信心大失。此外,過去堅定支持潛艦國造以增加就業機會的澳洲工黨政府在2013年9月澳洲聯邦國會大選中落敗,也讓ASC集團失去一大政策靠山。此外,先前澳洲修正柯林斯級潛艦問題時與Kockums原廠發生許多糾紛,例如2000年代初期澳洲與美國合作改善柯林斯級的問題,包括將螺旋槳推進器送至美國重新加工等,並未先獲得Kockums同意,被Kockums認定危害該廠知識產權。

對柯林斯MK.2的另一大的致命傷,則是原柯林斯級設計廠商──瑞典Kockums廠和德國母公司 泰森.克魯伯集團(TKMS)之間的爭執。Kockums廠在1999年被德國HDW購併之後,受到明顯的打壓; 歷年來TKMS集團全力阻止原Kockums廠單獨銷售潛艦,而在澳洲潛艦案中,TKMS自然是全力推銷自家HDW新設計的216型潛艦,阻止Kockums參與柯林斯MK.2這個最大的潛在競爭對手。在2012年澳洲向歐洲廠商徵詢提案時,TKMS只允許HDW繳交提案,結果總共有三家歐洲船廠回覆提案(HDW、西班牙納凡提亞與法國DCNS),而Kockums遭到排除;雖然在2013年,澳洲與瑞典達成協議,讓Kockums自行參與,但TKMS隨即也購併一家澳洲本國企業澳洲海洋科技(Australian Marine Technologies,AMT),並表示AMT能做任何Kockums可以做的事。TKMS的打壓讓瑞典方面非常不滿,瑞典國防物資局(FMV)從2013年起起開始規劃由國營SAAB集團建立潛艦研製能量,並開始大量挖角在原Kockums廠的資深人員,在2014年2月底正式終止原本與TKMS關於瑞典本國A26潛艦的研製合約。在德國與瑞典的角力下,原本Kockums廠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柯林斯級潛艦技術支配權在TKMS集團手中,但實際上主要人才逐步流入SAAB,如此澳洲ASC集團自然很難繼續與TKMS/Kockums方面合作開發柯林斯MK.2。在2014年6月底,TKMS終於與SAAB達成協議,將原Kockums廠賣給SAAB集團。

以上種種因素,最初一度呼聲頗高的柯林斯MK.2逐漸失去了青睞。

歐洲潛艦設計

 

1.德國:為了競標澳洲SEA 1000潛艦需求,泰森.克魯伯海洋系統(Thyssen Krupp Marine Systems,TKMS)推出一種潛航排水量高達4000噸級的大型柴電潛艦,稱為216型,在2011年9月首度公開。由於是全新的設計,TKMS宣稱可以依照客戶的需求任意修改,因此可以依照澳洲的要求進行細部設計和選擇各種主要次系統(包含主機、戰系射控、武器、感測等),包括依照SEA 1000的需求納入類似美國維吉尼亞級核能攻擊潛艦的特種部隊設施(如大型減壓艙、與特戰載具連接的開口等)以及飛彈垂直發射器等。216型採用各種最先進科技如甲醛燃料電池和高功率密度的鋰電池等,並且擁有極高的自動化程度,人員起居空間也最為 舒適寬敞,對於近年來人力短缺的皇家澳洲海軍潛艦部隊可謂一大誘因。除了潛艦案之外,TKMS也以衍生自德國海軍自用F-125巡防艦的MEKO A400來競標澳洲SEA 5000巡防艦案,因此TKMS可能提出216潛艦加上MEKO A400的包裹方案。

德國TKMS投標SEA 1000案的216型潛艦模型

然而,216型只是一個紙面上的草案,不僅還需要客戶投資來完成設計,而且難保建成後才開始冒出始料未及的重大問題,導致超支與進度落後,重蹈先前科林斯級的覆轍。此外,德國HDW廠的燃料電池雖然噪訊低,但是功率有限(搭配214型的PEM燃料電池只有240KW),只能推動潛艦在水下以4節潛行,這樣的速率只夠維持基本的舵效應;這對於伏擊區就在近海、離基地不遠的德國潛艦部隊而言不成問題,但對於部署區域遠離基地且深入敵區(包括南中國海、東海、日本海等)的皇家澳洲海軍潛艦部隊而言, 就並不太實用。

依照的後續消息,德國214型的內部空間被澳洲認為太小,狹窄的艦首空間無法安裝澳洲要求的大型聲納;而為了滿足需求,TKMS甚至必須增加216型的耐壓殼直徑,基本上船型等於需要重新設計,對於競標相當不利。此外,後續也有消息認為,216型只編制33名人員,雖然看似是自動化程度的結果,然而澳洲海軍潛艦每次部署作業時間長達70天以上,以33人的人力輪值不敷需求,人員將過度疲勞。 依照澳洲海軍操作柯林斯級的經驗,過度精簡人力並非都是好處;澳洲海軍每趟作戰值勤的航程都相當長(出海航行通常需要十幾天渡航,然後在作戰伏擊區作業約一個月,然後再花十幾天返回澳洲本土基地,總航程在70天以上),人力編制越精簡,意味著每個人的工作負荷更重、內容更複雜,在漫長的航程中隨著疲勞累積,就越可能發生人為錯誤或影響人員健康,例如標榜自動化程度高、人力精簡的柯林斯級 最初只編制42人,就發生有人員過勞眼花與暈倒的情況。因此,柯林斯級在2009年起將人員編制增為58名。

2.西班牙:西班牙納凡提亞廠方面,由於澳洲海軍坎陪拉級(Camberra class)兩棲突擊艦與霍巴特級(Hobart class)飛彈驅逐艦都採用納凡提亞的設計(分別是SPS戰略武力投射艦與F100飛彈巡防艦), 納凡提亞廠早已經與澳洲ASC等造艦集團建立良好合作關係,因此S80A潛艦一度被視為SEA 1000的熱門選項。先前納凡提亞與法國DCNS在魷魚型潛艦項目有所合作,然而S80A卻改與美國廠商合作,納凡提亞並在2010年底左右結束與DCNS的合作關係,因此也沒有讓美國技術流至法國的顧慮 ;甚至因為美國廠商參與S80A許多關鍵系統(包括作戰射控系統),對於爭取澳洲生意 也是一大利多(澳洲與美國在潛艦技術上緊密合作)。

然而到2013年初,納凡提亞正在為西班牙海軍建造的S80A潛艦卻爆出結構超重的問題,下潛之後可能無法上浮,這嚴重打擊了S80A在澳洲SEA 1000競標案的聲勢,在澳洲潛艦案出局。

3.法國:法國DCNS的天蠍座型從1990年代起獲得了不少外銷實績,然而法國長久以來在政治與戰略上與美國不同,法國的軍火銷售政策很可能將北約軍事技術擴散到美國敵對國家,因此美國向來不願意在法國武器載台上整合美製裝備;由於澳洲基於與美國的潛艦技術同盟,作戰射控系統、武器等都與美國關係密切,如果選擇法製潛艦並在上面整合美國技術,勢必需要將美國系統的規格輸出給法國廠商,而美國肯定不會同意。 此外,以過去西方潛艦的操作經驗,法國無論是自用的核能潛艦或自用/外銷的柴電潛艦,整體可靠度表現偏低。

法國參與投標SEA 1000的短鰭梭魚(Shortfin Barracuda)柴電潛艦方案,2014年剛推出時

稱為SMX Ocean,以法國自用的梭魚型(Barracuda)核能攻擊潛艦衍生而來。

為了與德國、日本等廠商的遠洋柴電潛艦設計抗衡,DCNS在2014年的歐洲海軍展(Euronaval 2014)公開了SMX Ocean大型柴電潛艦方案,由法國正在建造的梭魚型(Barracuda)核能攻擊潛艦衍生而來,把核子推進系統換成六部柴油機、三具鋰電池、兩套AIP以及一部功率7MW的永磁推進電動機,潛航排水量高達4700噸,具有12000海里的續航力(持續在海上作業三個月) ;艦上的AIP是法國新開發的柴油重整燃料電池,使潛艦能持續以14節速率潛航一星期,並擁有包含魚雷管、垂直發射器在內的34件武器籌載。

 在2014年11月19日,DCNS正式成立在澳洲的分公司,為參與角逐SEA 1000潛艦案積極準備。DCNS在2015年正式向澳洲當局提交的方案,就是SMX Ocean衍生而來的大型柴電潛艦, 稱為短鰭梭魚(Shortfin Barracuda,一種生活在澳洲大堡礁附近的特有種梭魚)Block 1A,艦體長度超過90m(早期資料是94m,爾後資料增為97m),潛航排水量超過4000噸 (日後資料是浮航排水量就達到4500噸),續航力超過10000海里,能持續在海中作業80天(航速10節),潛航深度大於350m, 全艦可攜帶34件武器,編制約60名人員。

依照後續消息,短鰭梭魚型的外型、尺寸、流體動力設計、航行控制等都沿用梭魚型核子潛艦,而推進系統的技術包含柴油發電機組、電動機、電池等則來自於DCNS現有的傳統動力潛艦技術(例如鲉魚型)。法方 實際提交澳洲的短鰭梭魚潛艦方案採用傳統的鉛酸電池(競爭對手日本、德國則採用鋰電池),配備四部柴油發電機組以及一個7MW的推進用電動機,帶動一個噴泵推進器,此外不包含AIP(SEA 1000並未將AIP列入必要配備 )。直到2018年10月歐洲海軍展,法國海軍集團才公開宣佈成功研製出高性能且安全的潛艦用鋰電池。

帳面上,短鰭梭魚型是三個競爭設計中,空間最大,續航力最長者;由於體型居於競爭對手之冠,理論上短鰭梭魚型擁有最好的發展潛力,這些對於澳洲海軍的遠洋作戰需求都深具吸引力。不過實際上,短鰭梭魚型要把原本的核子推進系統換成柴油主機與發電機,船底會有更多空間會被電池佔據;而且艦上 還需要設置燃料槽,不僅會佔據更多空間,而且由於航行途中燃油消耗會使重量分配改變而影響平衡,艦上水櫃與管路要有相對應的調整。因此,相較於原版的梭魚型,短鰭梭魚型需要大幅變動內部空間設計,而且許多原有空間會被電池與油箱佔據 ,進而排擠了攜帶續航物資乃至於武器的空間。

澳洲方面曾有顧問公司的人員認為,法國在潛艦提案中呈現的各項靜音技術與工藝,在各個競標者中最差;然而,法方提供了梭魚型核能攻擊潛艦使用的噴泵推進器,宣稱其靜音性能更勝於 德國、日本潛艦的傳統式七葉片螺旋槳,成為競標時的一大賣點。

不過實際上,噴泵推進器的重量比螺旋槳大得多,功率損耗也比較多,這在搭配能長時間高功率輸出的核子動力系統時不成問題;然而,對於蓄電量和功率有限的柴電潛艦(在水下只能以電池或AIP推進)而言 ,噴泵推進器是否適合恐怕是個問題。前蘇聯已經在Kilo 877潛艦上測試噴泵推進器,之後也沒有進一步推廣到同型艦上。此外噴泵推進器靜音表現顯著優於螺旋槳的區間,主要是高速區域(因為噴泵可以有效延後空蝕現象的發生),在低速區域時並不顯著;因此,噴泵是否適合用於功率和航速有限的柴電潛艦,一直是個問題。

 

4.瑞典:如同前述,原本設計柯林斯級的瑞典Kockums廠在被德國方面購併後,受到嚴重打壓,隨後引來瑞典與德國TKMS集團對原Kockums廠的爭奪,最後雙方在2014年6月底達成協議,TKMS將原Kockums廠轉賣給瑞典SAAB集團。SAAB火速進行對Kockums的合併,並在2014年9月中旬澳洲SEA 1000開放提案截止前夕正式向澳洲提交方案。SAAB提出的草案以該集團為瑞典本國開發的A26為基礎進行放大;值得玩味的是,SAAB並沒有主打改良型柯林斯級的設計,可能是因為Kockums在1980、1990年代與ASC合作之後歷經轉手,十多年來人事已非,而SAAB從德國TKMS買回原Kockums廠時,也不確定所有當年參與過Kockums的重要人才都從TKMS挖角回瑞典,或者將所有關於柯林斯級的知識產權設計都從TKMS手中買回來(雖然SAAB宣稱取回了所有原Kockums廠的資產含知識產權);比起年代久遠的原柯林斯級,SAAB直接用正緊鑼密鼓進行的A26的方案還比較簡單。

 

歐洲國家設計的潛艦的靜音與輪機運轉等通常針對自家附近的海域環境以及戰術需求進行優化,例如封閉水淺而相對平靜的波羅的海與地中海;一旦到了水溫高、深度深、開放程度高 、聲頻傳遞和背景噪音特性都大不相同的亞洲太平洋水域,許多重要性能表現如靜音、空調冷卻等都大為走樣。過去由瑞典設計的柯林斯級,就因為Kockums先前只針對本國需求設計在波羅的海作業的近海防禦型潛艦,為澳洲建造大型的柯林斯級遠洋潛艦時,靜音性能與預期相去甚遠,之後只能請求美國廠商協助。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代好幾次亞洲國家購買歐洲潛艦,包括馬來西亞購買法國魷魚級潛艦、新家坡購買瑞典翻新的二手A12/17型潛艦以及韓國獲德國授權生產Type 214潛艦時,都發生包括噪音超標等問題,而花錢向澳洲的顧問公司請求協助。

 如同前述,澳洲皇家海軍向來不青睞歐洲幾種主流現成柴電攻擊潛艦的主要原因,在於這些潛艦主要是滿足一般中小型國家的需求,潛航排水量在2000噸級以下 ,各項裝備系統也依照中小型近岸海軍的預算和需求來規劃,這樣的規格無法滿足澳洲皇家海軍遠洋作業、各項裝備都要求頂級的高標準;而即便引進歐洲柴電潛艦設計,所需的高規格先進作戰系統(包含戰鬥指揮、射控、聲納與武器系統等) 仍會由美國與澳洲廠商重頭整合,躲不了這些研發工作,使歐洲現成柴電潛艦的成本優勢大幅縮水;若欲在歐洲現成柴電潛艦上裝置澳洲皇家海軍需求的裝備,不僅沒有足夠容積(早先在競標柯林斯級時就發生過),考量到成本效益之後,還不如開發真正夠大、符合澳洲需求的艦體載台。

 

日本潛艦

日本的柴電潛艦需求與澳洲較為相近;長年以來,日本柴電潛艦就走在遠洋化、大型化的道路上,以配合其防衛政策(配合美國海軍防守西太平洋區域), 而日本潛艦的各項規格與裝備也向來力求高端,而不像是歐洲廠商的外銷潛艦為了配合第三世界國家的財力,許多關鍵規格與裝備並不突出。而到了2000年代,全世界更只有日本建造了潛航排水量4200噸級的蒼龍級大型遠洋柴電潛艦 (蒼龍級的浮航排水量2900噸,在世界上柴電潛艦中僅次於浮航3100噸的柯林斯級),是唯一近似於澳洲皇家海軍SEA 1000需求的現成設計;再加上日本同屬於美國最親密也最信任的盟友之一,理論上日本是澳洲建立潛艦技術伙伴關係的良好對象。 日本潛艦的靜音與機械設計自然一開始就是針對亞洲太平洋水域的水文和溫度,不會有前述歐洲潛艦「水土不服」的情形,其靜音性能在長年以來與美國、澳洲等盟國海軍的演習中獲得極佳的評價。 此外,由於冷戰時代以來就以蘇聯核子潛艦為假想敵,日本的艦隊型柴電潛艦的潛航深度都比西歐常見的柴電潛艦高出一截(日本潛艦也向來以強度高於歐美規格的耐壓鋼板製造),例如蒼龍級的 實用作戰潛深可達600公尺左右,高於外銷市場上幾種主要的歐洲潛艦。

為了滿足澳洲海軍的遠洋潛艦需求,歐洲幾家廠商陸續推出四千噸級的潛艦設計;然而當HDW在2011年下旬提出216型這樣一個紙面草案時,已經有三艘蒼龍級進入日本海上自衛隊服役 ,其優異的靜音與操作性能也早已獲得驗證,這是蒼龍級無可比擬的優勢。雖然由於過去的長期封閉,澳洲對日本潛艦設計與性能相當陌生,然而這也意味著日本潛艦技術落入潛在敵人手中的機會 大幅減少。反觀歐洲幾個主要潛艦製造商都以一個共通設計來銷售給全世界不同國家(如德國Type 214、法國Scorpene等),如果澳洲採用這類歐洲設計,意味著許多關鍵性能相較鄰國同類潛艦沒有優勢,而且更容易被其他國家掌握(包括同系列潛艦使用國或者這些用戶的對手),更不用提這些歐洲廠商為了推銷潛艦而對相關技術、參數相對開放,更有可能以直接、間接方式被中國與俄羅斯獲得,以澳洲的國防戰略與對潛艦的重視程度而言實在無法接受。例如,德國TKMS曾強調Type 216將大量採用與Type 214潛艦的現成技術與零組件(號稱80%共通),從另一方面解讀就是許多性能將與許多國家採用的Type 214相仿(韓國就擁有亞太地區最大的Type 214潛艦使用國),欠缺優勢與獨特性。

 如同前述,蒼龍級的推進系統是澳洲潛艦案可能競爭者中,唯一一種現成的、能用於4000噸級潛艦的推進系統,包括柴油主機、主推進電機和傳動系統的組合都是經過多年驗證;而其他廠商的提案如德國、法國提出的遠洋柴電潛艦都是為驗證的新組合。雖然德國216型潛艦使用的柴油主機、永磁推進電機乃至於燃料電池系統都使用最新技術,帳面性能應優於蒼龍級的機電系統,但未經驗證也意味著澳洲必須承擔風險(例如先前柯林斯級擁有帳面上全世界柴電潛艦中最強大的嶄新推進系統,但服役後才發現許多問題,且故障頻仍)。相較於216型的燃料電池AIP,蒼龍級的史特靈密閉循環AIP系統性能成熟可靠且功率較大(300KW);此外,蒼龍級的武器籌載也十分充裕,可攜帶30件魚雷與反艦飛彈。 另外,澳洲一定會在潛艦上裝備美國提供的作戰射控與武器系統,由於日本潛艦系統的血緣和作戰思想與美國較為接近,操作時值班人數較多,因此蒼龍級如要換裝美國現有體積、耗電量、人力需求都比較大的系統,原始設計的問題應該比歐洲設計低。德、法、瑞典現有柴電潛艦為了節省人力需求,通常自動化程度較高且體積耗電較小,但整體作戰能量不如美製系統(柯林斯級後來招標更換美製戰鬥系統時就曾發生問題)。

相較於歐系潛艦,蒼龍級的相對劣勢在於自動化程度較低,需要編制65名人員 ,對於人手短缺的皇家澳洲海軍比較不利(柯林斯級一開始編制42人,後來增至58人);為了裝置AIP,艦內起居空間經過壓縮,生活起居條件還不如先前的親潮級潛艦。此外,蒼龍級也沒有用來發射陸攻飛彈的垂直發射器以及支持特種戰的設施,而這些都是澳洲SEA 1000潛艦計畫列出的項目 。雖然蒼龍級潛航排水量4200噸看似高於柯林斯級的3400噸,但這是因為蒼龍級的船型設計的非耐壓自由流水區域空間較大,且蒼龍級的浮航排水量2900噸低於柯林斯級的3100噸,意味著柯林斯級內部真正可用空間(耐壓殼內空間)應該還是比蒼龍級大 。柯林斯級相當重視起居條件,每個人員都有自己的舖位,飯廳足以容納全艦所有人員同時用餐,而蒼龍級的起居空間就無法滿足這些條件 ;另外,澳洲人的平均身高體型比日本人高大,因此蒼龍級的原始空間被認為無法滿足澳洲的需求。

此外,與特別強調續航力的柯林斯級(浮航高達11000海里)相較,蒼龍級約6000海里的續航力也大為遜色 ;而配備兩部總功率3900馬力柴油機的蒼龍級,使用呼吸管渡航的性能也不可能比得過柴油機總出力6000馬力的柯林斯級(柯林斯級能用兩部柴油機共4000馬力來推進,另一部2000馬力柴油主機專門用於充電)。

日本在2014年10月初宣布,為本國建造的最後四艘蒼龍級(第八至第十一艘)改用鋰電池取代鉛酸蓄電池,不僅充電量比鉛酸電池大為增加,而且能提供的水下航速也大大超出AIP;據說日本這項決定,就是為了增加在澳洲潛艦案的勝算,然而現階段鋰電池較容易過熱起火的隱憂仍無法有效解決。依照2014年10月下旬澳洲新聞報導,日本打算以鋰離子電池取代蒼龍級原本的AIP。此新聞表示,蒼龍級的AIP就是Kockums廠技術轉移的史特靈MK.3封閉循環發動機,知識財權掌握在瑞典與德國廠商手中,而德國TKMS與瑞典正好都是此案的競爭者;為了避免麻煩與尷尬,日本遂以鋰電池替代史特靈AIP。而原本裝置AIP的空間,應該會用來做其他用途,艦內布置也可能有較大的更動。 依照2014年11月下旬的消息,澳洲自由黨政府當局希望引進配備鋰電池的蒼龍型潛艦,原本日本自用的蒼龍級每艘約5億美元,改用鋰電池之後每艘估計成本約6億美元。

明顯地,蒼龍級是扣除澳洲自身柯林斯級之外,現成潛艦設計中規格最接近SEA 1000的一種,而且部分性能(如潛航深度)勝過歐洲對手。 經過初步評估之後,澳洲方面雖然認為蒼龍級的設計還需要大幅調整,以滿足澳洲海軍對續航力、自持力與適居性的需要,初步評估認為這些可以在不修改蒼龍級外型的情況下達成(例如用鋰電池替換傳統電池之後,可以騰出一些空間來利用),如此就可以確保流體與靜音性能不受影響;在柯林斯級設計階段時,就曾發生過因為低估聲納系統尺寸,導致艦體外型設計不得不修改,長度增加2公尺而且更動了艦首外型,這些變更是在船模測試完成之後才進行,卻沒有時間與經費重做一次船模實測,導致柯林斯級建成之後發現在特定航速下會產生意料之外的紊流,使得噪音過高。

雖然蒼龍級是最接近SEA 1000需求的現成設計,但日本軍工先前從來沒有對外大規模轉移武器技術以及與國外進行工業合作的經驗;如果澳洲選擇與日本合作,各項活動的管理與協調上恐怕會產生許多問題(先前Kockums廠與澳洲潛艦集團合作開發柯林斯級就發生這類問題)。如果為了控制成本以及確保潛艦如期如質服役,澳洲也可能考慮直接 由日本三菱、川崎重工原廠建造,如此造艦工程與品質應可獲得確保。 以澳洲發展潛艦的模式,即便採用外國現成的艦體載台與推進系統(推進系統正是柯林斯級最難根治的毛病之一,使用現成設計能大幅降低風險),艦上各項作戰裝備也會依照 澳洲皇家海軍的需求重新開發;當然,如果潛艦平台不在澳洲本地建造,澳洲ASC船廠所在的南澳地區會有強大反彈。

日本在2015年10月澳洲太平洋2015海事展中展出用來競標SEA 1000的設計,修改自蒼龍級,

艦體加長6~8m,使用鋰電池而不裝備AIP(如果澳洲需要仍可配備)。

在2015年10月中旬於澳洲雪梨舉辦的太平洋2015(Pacific 2015)國際海事展中,日本公開了用來競標SEA 1000的設計,基本上是蒼龍級的修改型,艦體進一步加長6~8m(全長達到90m以上),燃料攜帶量增加使續航力延長, 浮航排水量超過3000噸,使用鋰電池取代簽酸電池 ,不裝備AIP(如澳洲需要,也會提供AIP選項)。修改潛艦外型的流體力學研究工作可能由澳洲一同參與,而戰鬥系統、魚雷武器等則由澳大利亞與美國聯合開發。此外,這種澳洲版蒼龍也將引進一些日本最新開發的技術(準備用於日本再下一代29SS型潛艦),包括新的靜音技術 (含減震降噪、消音瓦等)以及能在全天候( 包含颱風的海象下)使用的呼吸管等。艦上的防鏽塗料也必須更改,以適應澳洲的溫帶水域。

另外,澳洲版蒼龍級的起居空間也必須大幅改善來適應澳洲需求;例如,為了因應澳洲潛艦部隊更長的航程,艦上儲存燃油、食物及飲水的空間都必須加大,艦上床位必須加大來適應澳洲人的體型(澳洲成年男性平均身為175.6公分,但日本潛艦床位只有160公分長),必須增設女性人員專屬的起居空間(日本潛水艦隊沒有女性人員);此外,必須依照澳洲海軍的飲食習慣修改廚房與食物儲存設施,例如取消原本日本用來煮飯的一百人用大飯鍋,加裝更大的烤箱來處理麵包,並增設儲存酒精的空間(日本潛艦上禁止飲酒)。日本潛艦上沒有洗衣機,這也是競標澳洲的版本必須追加的設備。

依照2016年4月13日詹氏國際防務週刊的報導,日本駐澳洲大使草賀純男(Sumio Kusaka)向澳洲戰略政策機構(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ASPI)以及包含詹氏在內的幾家特定媒體發佈了關於蒼龍型潛艦性能的聲明,其中首度公布一些日本為澳洲設計的蒼龍型修改版的參數,駁斥了一些以往外界對蒼龍型的批評傳聞。首先,原本蒼龍級的續航力 (約6000海里)低於澳洲海軍的要求(約10000海里級,德國TKMS與法國DCNS的提案的續航數字都達到10000海里以上),而這份聲明指出,經過加長艦體、重新設計燃料箱之後,澳洲版蒼龍級的燃油攜帶量顯著增加,可滿足澳洲海軍的需求 。聲明表示,雖然蒼龍型一部分艦體採用雙殼設計,但透過最先進的3D輔助等結構設計的技術,蒼龍型的內部空間並未遭到犧牲,而澳洲版蒼龍型加長艦體之後,內部空間會比現役的柴電潛艦更寬敞。原本外界議論蒼龍級艦內空間不足,無法滿足澳洲海軍的自持力與人員適居性需求,日本也已經向澳洲許多熟悉柯林斯級潛艦的相關專家、人士展示了蒼龍型的內部空間(應為修改後的設計),而這些人士目前並沒有像先前外界 消息般批評蒼龍級內部空間不足。這份聲明強調強調,蒼龍型的浮航排水量約3600噸,潛航排水量4200噸,儲備浮力相當充裕。另外,先前外界消息宣稱日本潛艦的結構壽命較短(因為日本海自的潛艦役齡普遍較短),最多只有24年壽命 (過去日本潛艦役齡通常在19年以內,而澳洲潛艦則需要使用30年),日方這份聲明也加以駁斥,表示將依照澳洲的需求確保潛艦能達到期望的壽命。對於鋰電池方面,這份聲明宣稱 準備用於蒼龍型的鋰離子電池已經經過大量測試, 包含短路測試、抗震動測試、落下測試、超載充電與放電測試、海水浸泡測試、熱測試等等,顯示此型鋰電池的可靠性不成問題。

依照澳洲顧問公司人員透露,日本蒼龍型在競爭者中提交的靜音技術最佳(被認為是靜音技術唯一優於柯林斯級的設計),而潛航深度也居競爭者之冠;不過由於法國DCNS提供噴泵推進器作為選項,德國與日本提案普遍被認為在靜音方面相形失色──雖然包括德國、日本以及部份澳洲潛艦專家都質疑噴泵推進器是否適用於柴電潛艦。此外,蒼龍級航程相對較短,而且渡航速度較慢,是規格上較弱的環節。

 

戰鬥系統

SEA 1000的戰鬥系統採用限制性招標,總值約40億美元。澳洲當局在2015年11月初將潛艦戰鬥系統的限制性需求徵詢(limited request for proposal ,RfP)交給美國雷松(Raytheon)與洛馬(Lockheed Martin)兩家廠商,廠商回覆的截止期限是2016年4月1日。SEA 1000的作戰系統應該仍會以美國維吉尼亞級的BGY-1(柯林斯級更換戰鬥系統亦採用此型系統替換原本洛克威爾研發失敗的系統)為基礎,著眼於務實以及沿用美軍現有技術,結合美澳聯合開發的MK-48 Mod7魚雷。在潛艦付諸建造之前,澳洲當局會在阿德萊德建立一個實驗室,先完成艦上主要系統(包含作戰相關系統)的整合測試工作,將潛在的問題排除。

在2015年5月中旬,Navy Recognition對參與澳洲潛艦戰鬥系統整合案的雷松與洛馬進行的訪問(對雙方的問題相同);此時SEA 1000已經確定由法國DCNS獲勝。無論是雷松或洛馬,先前都沒有與法國DCNS合作進行造艦專案的經驗。洛馬集團表示先前已經有與西班牙、巴西、荷蘭、加拿大等國的海軍和造艦業界合作的經驗,在過去一年也早已與DCNS等廠商接觸,並將與法國DCNS的合作(是該集團第一次)視為一次「令人興奮的挑戰」。洛馬表示,在整合開發戰鬥系統的工作中,洛馬的工程人員一定會有需要與造艦廠商緊密合作的階段;依照過去洛馬的經驗,他們曾與船艦設計方合作,為潛艦選擇與整合適當的戰鬥系統與相關子系統,而沒有增加額外的成本與風險,並且交付了性能表現優秀的產品。洛馬強調,要將先前在美國海軍維吉尼亞級核能攻擊潛艦的成功經驗(被視為美國國防部執行過最成功的軍備案之一)複製到澳洲潛艦案中。在設計潛艦平台以及建立戰鬥系統架構過程中,洛馬強調最重要之處是確保專案執行以及潛艦系統的知識與經驗,例如DCNS總裁Herve Guillou所稱的「know how and know why」;而在洛馬規劃的程序中,洛馬將是所有設計、建造與服役維持等壽期生涯各階段中,唯一一個知道潛艦戰鬥系統的「know how and know why」的一方。

雷松在受訪時則表示在過去一年SEA 1000潛艦案的競爭評估程序(CEP)中,已經與所有競爭者含DCNS、TKMS與日本廠商接觸,討論未來可能的合作模式,其中DCNS的人員已經參觀過雷松在阿德萊德、雪梨的設施,而雷松的代表也參觀了DCNS在法國的設施;在雙方的交流中,雷松依照本身的專業,提出澳洲潛艦案的重要關鍵需求,包括安全性、常規技術系統、管理機密或敏感資料等。雷松則強調該集團在過去十五年來維持與澳洲海軍緊密的合作關係,參與包括柯林斯級潛艦(由瑞典Kockums設計)以及AWD神盾防空艦(由西班牙Navantia設計)的作戰系統的研發整合工作,擁有豐富的與外國廠商合作經驗來完成澳洲潛艦計畫的戰鬥系統整合工作;此時雷松集團有500名人員在澳洲工作,與澳洲方面早已就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互動關係,能大幅降低未來在潛艦戰鬥系統整合計畫的風險。雷松表示,在澳洲潛艦戰鬥系統整合工作的競標中,澳洲國防部並不是尋求一套戰鬥系統,而是尋找一個最有能力的合作夥伴,具備較佳的戰鬥系統整合經驗與能力;而選擇戰鬥系統中各次系統的工作,包含聲納以及其他感測系統、導航系統、通信裝備等等,要等到澳洲潛艦案之後的階段才會開始執行,由負責設計潛艦的DCNS以及戰鬥系統整合商一同選擇;雷松表示將會利用本身的經驗,為澳洲潛艦案選擇最好的裝備。雷松是美國海軍維吉尼亞級核能潛艦的AN/BGY-1潛艦作戰系統的主承包商,而柯林斯級潛艦作戰系統換裝案就是衍生自AN/BGY-1。

在2016年9月底,澳洲國防部正式宣布,選擇洛馬集團澳洲分公司(Lockheed Martin, Australia,LMA)作為SEA 1000的戰鬥系統主承包商;在2018年1月12日,澳洲與洛馬集團簽署相關的設計建造與整合合約(Design Build and Integration Contract)。同時,南澳新南威爾斯(New South Wales)大學也獲得相關的研究經費。

在2021年9月15日,洛馬集團澳洲分部宣佈釋出12份關於澳洲未來潛艦整合戰鬥系統的合約給澳洲本地企業與研究機構,總價值90萬澳幣。這是澳洲潛艦戰鬥系統的第四輪研發週期(R&D Cycle 4)合約,涵蓋有8個主題,招標過程總計收到橫跨澳洲七個省、總計41份回覆。至此,澳洲潛艦戰鬥系統已經釋出290萬澳幣的合約給25家澳洲本地企業以及研究機構。

第四輪研發週期為時9個月,八個課題以及簽約的12個公司機構如下:

1.協助發展視覺感測預測工具(Research Supporting the Development of Visual Sensor Prediction Tools): 合約頒給南澳的elmTEK。

2.資產維護技術(Asset Maintenance Techniques):合約頒給西澳的科廷大學 (Curtin University)

3.大深度、高速度水下通信(Communications at Speed and Depth): 由南澳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負責

4.生物發光視覺資料(Visualisation of Bioluminescence Data): 有兩份合約,分別頒給位於塔斯馬尼亞的AMC Search,以及位於維多利亞的Molino Zhang and Associates

5.水上雷射通信: 頒給維多利亞的RMIT

6.新型態潛艦回收UUV、UAV方式:兩份合約頒給南澳福林德斯大學 (Flinders University)以及位於塔斯馬尼亞的AMC

7.任務情報記錄:合約頒給南澳的Acacia Systems

8.研究防止聲納結垢與腐蝕等表面處理技術,彌補聲納陣列效能劣化(Investigating Effective Anti-Fouling and Anti-Corrosion Treatments to Mitigate Sonar Array Degrad以及ation):三份合約頒給塔斯馬尼亞的Biofouling Solutions、南澳福林德斯大學 (Flinders University)、維多利亞的斯威本理工大學(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然而諷刺的是,洛馬集團澳洲分公司發佈這些合約後一天,在澳洲時間2021年9月16日上午,美國、英國、澳洲三國總理就聯合發表宣言,啟動「AUUKUS」三方聯盟,協助澳洲取得核能攻擊潛艦,並且取消整個攻擊級潛艦項目(見後文)。

 

關於絕氣推進系統(AIP)

在SEA 1000的競爭評估程序中,並沒有將AIP列為必要的配備。一般而言,慢速水下潛航(5節以下)時,攜帶燃料與氧化劑(液態氧)進行燃燒反應產生能量的AIP系統,持續工作時間依舊比鋰電池更長;然而,AIP功率較低,只能推動潛艦低速潛艦,所以整體續航力增加較為有限。而鋰電池能量密度數倍於傳統鉛酸電池,放電功率也遠高於現有的AIP;因此,鋰電池在相對較高的航速下,能持續工作比鉛酸電池更長的時間,而且不像AIP只能提供極低的航速。

依照澳洲海軍長年操作遠洋潛艦的需求,現有AIP功率實在太低而不合乎效益。現有AIP只能為潛艦提供5節以內的潛航航速,帳面上雖然可讓潛艇持續在水下潛航二到三週,然而此種低速下的實際航行距離有限,而且無法做出許多必要的戰術動作,這對於值勤水域廣大、要求更高機動能力的澳洲潛艦部隊而言並不實用;相形之下,裝AIP的空間還不如用來增加主蓄電池的蓄電量,主電池推進能提供的潛航速率大大超過AIP,增加主電池蓄電能力更能增加水下航行的距離。 作為SEA 1000的先期研究,澳洲曾委託位於英國貝斯( Bath)的BMT防務公司(BMT Defence Services Ltd)分析 一艘3600噸級柴電潛艦使用不同動力組合(包括傳統鉛酸蓄電池、AIP與鋰電池)的續航與潛航性能表現,在2012年2月提交;在此分析報告中,假定裝置AIP的船段長度7公尺 ,並以此為基礎分別增減2公尺,如果這正負2公尺都是用來攜帶AIP所需的燃料與氧化劑,只會對整體續航力影響2%(因為AIP能提供的速率太低);然而 這正負2公尺空間如果是攜帶主機使用的柴油,卻能對整體續航力帶來14%的影響;而相對於傳統鉛酸電池,能量密度更高的鋰電池在整體航程(包括浮航)以及充電時間並沒有特別的優勢,然而 能明顯增加潛航時間、速率以及每次上浮充電之間的潛航距離(依照此報告使用的估算模型,使用傳統鉛酸電池進行20節水下衝刺能跑36海里 ,換用鋰電池則能跑50海里;澳洲現役柯林斯級以電池推進在21節水下衝刺,能航行32.6海里);而如果增加柴油機功率,就能縮短為電池充電的時間 ,進而減少呼吸管升出水面而易被發現的時間。柯林斯級由於有充足的柴油機功率來發電,平均每潛航24小時只需升起呼吸管為電池充電幾分鐘,即便主電池耗盡,也只需要1小時就能完成充電。因此權衡效益得失,皇家澳洲海軍更偏好高蓄電量電池與能縮短充電時間的大功率柴油機,而不是AIP。

另外,AIP所需的周邊設備如甲醇重整反應器、儲存燃料與氧化劑的設備,不僅增加機械複雜度,也有更多安全顧慮(例如甲醇重整反應裝置與液態氧設備都有火災甚至爆炸的顧慮)。

 

日本潛艦的政治優勢與劣勢

過去日本長年以來維持禁止軍事技術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僅因實務需要而對美國破例),使得日本潛艦技術始終無緣出口,因此SEA 1000計畫初期自然不會認真考慮日本潛艦;然而這項規定2011年底被日本當局鬆綁, 此後澳洲與日本對魚柴電潛艦項目的合作就成為可能。

 在2012年1月,消息傳出澳洲政府對於日本是否願意出售蒼龍級柴電攻擊潛艦進行非正式的調查;而澳洲也有軍事相關學者呼籲澳洲政府採購日本現貨,將比由ASC自行研發更快獲得、風險更低且成本至少便宜30%,權衡利弊之後這遠比南澳地區相關產業就業機會相對減少更為重要。在2012年1月13日,澳洲國防部長發言人表示,澳洲政府對日本修改武器出口政策表示歡迎,且澳洲聯邦政府正研究適合向日本取得的軍備。 在2012年6月中旬,日本朝雲新聞報導澳洲對蒼龍級產生興趣。在2012年7月,消息傳出澳洲皇家海軍新一代潛艦計畫負責人Rowan Moffitt准將以及防衛科學領導人(Chief Defence Scientist)Alexander Zelinsky博士訪問日本,並實地參觀蒼龍級潛艦。 在2013年2月初,日本防衛省表示,將考慮與澳洲分享潛艦技術。在2014年4月,澳洲國防部長大衛.瓊斯頓(David Johnston)在柏斯(Perth)會晤日本防衛相小野寺五典;在晚宴之中,大衛.瓊斯頓向小野寺五典傳達,希望引進蒼龍級潛艦推進系統技術的意願。

由於美國分別與日本、澳洲有緊密的軍事同盟關係,日本開放軍事技術出口原則是日本願意邁向「國家正常化」、更積極參與與西方國家軍事同盟的指標,受到美國肯定;因此,日本願意向澳洲出口潛艦這樣的重大系統,也獲得美國與澳洲政治高層支持 。澳洲SEA 1000潛艦案無論採取何種潛艦設計,勢必都會整合美製的作戰射控與武器系統,因此澳洲選擇的潛艦合作對象自然必須是美國信任且願意合作的國家。美國向來都擔心與 軍事裝備上歐洲廠商的合作,會導致美國許多高機敏軍事技術外流給其他敵對國家,在軍事技術合作上對法國提防尤其最嚴 ;尤其是在機敏性高的潛艦技術領域,美國的輸出管制措施最為嚴格,但德國、法國的潛艦廠商卻向全世界各國推銷潛艦(包含政治上可能與美國敵對或親近中國的國家如巴基斯坦)。

在2000年選擇為柯林斯級更換的作戰系統時,澳洲方面一開始的評估程序認為德國ATN Atlas的ISUS 90-55是最符合成本效益的選項,然而由於當時澳洲自由黨政府確定與美國建立潛艦技術同盟(在2001年9月正式成立),如果選擇歐洲的作戰系統,就很難與美製武器、次系統 整合,而且無法美國海軍的系統共同作業(例如共同處理聲紋資料);而澳洲海軍在SEA 1000案中仍將採用美製的作戰和武器系統,如果澳洲選擇歐洲潛艦,不僅在技術上很難與美製次系統整合,美國軍方在政策上是否願意與歐洲廠商合作、把美國潛艦相關機敏技術整合在歐洲廠商的平台上,更是最大的問題。澳洲在2001年9月與美國建立潛艦技術同盟 、請美國廠商主導重建柯林斯級的作戰與武器系統,美國就十分重視防止相關技術流入歐洲廠商,因此原本為柯林斯級提供一些次系統(例如聲納系統由Thales提供)的歐洲廠商就難以再接觸柯林斯級的相關系統;而澳洲政府將原本與瑞典合資的ASC船廠完全收歸國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取得美國信任,為接下來的兩國潛艦同盟鋪路。在這些前提之下,美國願意對澳洲同步輸出美國海軍現役最新型潛艦技術,包括維吉尼亞級核能攻擊潛艦的AN/BSY-1戰鬥系統、與澳洲合作開發MK-48 Mod7魚雷等等。

因此,如果澳洲在SEA 1000潛艦案選擇與歐洲廠商合作開發新潛艦,美國就很可能不願對澳洲提供最先進的相關技術,甚至不太可能為澳洲整合船艦的作戰系統(這是澳洲沒有能力獨自進行的),而勢必得由歐洲廠商負責;如此,不僅難以與澳洲潛艦慣用的美式指管通情與武器系統結合,而且過去澳洲向歐洲廠商的重大軍購經(例如虎式ARH攻擊直昇機、MRH-90運輸直昇機)常發生超支、延誤、溝通不良以及後勤成本高昂等情況,這不僅是因為歐洲廠商的研發資源和生產規模不如美國,而且這些軍購有許多系統整合工作是專為澳洲定做的獨門規格,整個壽期的後勤體系必須由澳洲獨自負擔;相形之下,澳洲採用的美製裝備由於都是與美軍同步,不僅技術成熟,而且壽期生涯的維護與升級與美軍同步即可,不僅麻煩較少且較為經濟(美國AN/BSY-1戰鬥系統升級時,也會回饋到澳洲柯林斯級上)。

相較於歐洲廠商,日本與美國有親密而特殊的同盟關係(包含軍事技術合作領域),而且日本過去對軍事技術輸出的封閉態度 ,對於自身潛艦關鍵技術的保密也十分嚴格,自然是美國最能信任的潛艦合作夥伴。在政治軍事上,美國與日本、澳洲都有親密的戰略合作關係, 何況是托尼.艾伯特首相上任以來大力推動美、日、澳三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在三方政治戰略利益基本一致的情況下,自然比較適合分享潛艦這樣的高機敏技術;而德國、法國的政治利益考量就明顯與美國、澳洲不同, 如果澳洲採用了這些歐洲國家普遍對外銷售的潛艦,難保將來這些歐洲國家為了政治或商業利益,將出售給澳洲的潛艦的相關技術參數直接、 間接洩漏給美國敵對陣營。因此,如果澳洲採用日本潛艦, 美國海軍對於參與作戰武器系統整合工作就不會有限制;反之,如果澳洲選擇德、法潛艦,則美國可能不願意將機敏的潛艦作戰系統整合在這些潛艦上 ,日後美澳之間的海上聯合操作情報數據交換也會有大量限制(美國會避免讓機敏情資經由介面進入德國或法國製造的潛艦的系統)。

此外,如果澳洲選擇日本製造的大型柴電潛艦,雙方一同操作,不僅便於聯合作業,也能分攤潛艦在服役生涯中的後勤補保、升級維修的成本; 而如果選擇歐洲廠商專門為澳洲提出的大型柴電潛艦方案,就會跟先前柯林斯級一樣,成為只有澳洲採用的獨門規格潛艦, 澳洲自己需要完全負擔使用生涯的後勤維持以及後續升級改進的各種成本。

在2014年8月,美國海軍亞洲水下作戰主管Stuart Munsch表示,美國將為澳洲可能採用日本製造的潛艦而感到高興。 雖然當時澳洲海軍方面還是相對支持由本國ASC集團主導的柯林斯MK.2,但在澳洲自由黨政府以及美國、日本的政治高層支持下, 蒼龍級自然迅速建立了顯著的優勢。

澳洲與日本合作的最大障礙之一,在於日本官僚體系和大企業的保守與封閉;雖然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積極地想促成出口潛艦給澳洲,但過去長年封鎖軍事技術對美國以外國家的日本官僚體系,對於輸出敏感的潛艦技術顯然十分排斥 。在2014年9月26日阿德萊德獨立新聞(Adelaide Independence News)的報導,日本防衛省前顧問Kazuhisa Ogawa以及在服役近30年的日本海自前潛艦指揮官Toshihide Yamauchi表示,以他們的階層的立場,日本很難對澳洲輸出潛艦關鍵技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澳洲要直接從日本購買潛艦,整個服役壽期都會面臨許多技術與執行上的問題。Kazuhisa Ogawa表示日本潛艦引以為傲的靜音技術以及達成大潛深的耐壓鋼板技術,日本不太可能對外分享;Toshihide Yamauchi則表示日本潛艦擁有領先世界的技術,是日本在二戰後花費六十多年日積月累的心血結晶,不認為日本會將之公開分享,且如果澳洲業界想要能自行在本土生產建造相同標準的潛艦(包括生產日本的高性能耐壓鋼板並能予以加工),必須在日本的密切協助下大量學習,而且勢必面對大量技術與實務問題,需要耗費十年以上的時間 (以蒼龍級使用的NS80高耐壓鋼板為例,培育焊接工人需要5年新人訓練,一般焊接工訓練需要3年)。Kazuhisa Ogawa與Toshihide Yamauchi都認為,如果澳洲政府只想花費200億澳幣,意味著潛艦勢必只能由日本原廠建造,如果技術轉移到澳洲廠商則需要雙倍的成本。Kazuhisa Ogawa表示潛艦讓日本建造對日本經濟當然有利,但對澳洲的工作機會就是傷害;而Toshihide Yamauchi則表示直接向日本購買成品潛艦並不符合澳洲長遠利益,澳洲應該保持自己的潛艦工業,而且瞭解自身戰略需要何種形式的潛艦,找出需要向日本求助的關鍵技術並進行合作,而不是直接買日本現有的蒼龍級。

除了官僚體制之外,日本軍工企業過去都處在極端封閉的環境下,幾乎只做日本本國的生意,對外也僅少量地參與了和美國的若干技術合作與交流;而在澳洲潛艦案的模式下,日本廠商不僅需要參與 他們所不熟悉的公開競爭模式,競標過程中這些日本廠商還必須在沒有必然獲勝的保證之下公開許多他們不願分享的技術機密 (尤其是NS110耐壓鋼板的加工技術是日本最不願意外流的),這在日本大企業的文化中是難以接受的 。此外,日本企業習慣保護在特定優勢領域裡的技術壟斷,對機敏技術的公開與轉移十分排斥,而潛艦對各國都是高端敏感技術。 整體而言,日本出口潛艦給澳洲,日本方面基本上完全是安倍領導的政府高層在推動,但整個日本官僚體制以及相關企業都沒有太高的熱情。

有日本防衛省官員和專家表示,盡管安倍政府在2014年解除了封鎖日本出口軍事技術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之後,希望日本軍工企業能積極競爭海外訂單,但是日本主要軍工企業長年習慣只做本國生意之後,對於外國市場表現的興趣不大。一名不具名的日本防衛省官員表示,「在海外贏得訂單意味著必須與外國政府建立聯系或是建立合資企業,這對於他們來說太麻煩了,所以他們退縮了」。生產潛艦的三菱重工與川崎重工都是日本數一數二的大集團, 國防軍工、造潛艦潛艦只是其眾多領域中的一個;即便澳洲潛艦案這樣至少200億美元的案子,都還不到這些大集團整體營業額的一成。 雖然這些日本大集團都是國際化的企業,但軍工相關部門向來都只做日本本國政府的生意,缺乏涉外事物的經驗;而集團內涉外經驗豐富的事業群也不熟悉特殊而相對封閉的跨國軍備合作模式,即便從其他部門調集大量涉外專家人才支援軍工出口,也還需要一段過程來熟悉跨國軍備合作事務。如果要出口潛艦,這些日本 大廠的軍工部門必須與陌生的客戶打交道,使用未曾嘗試過的商業模式(例如與客戶本土廠商合組公司 、轉移過去日本不願意分享的軍工技術等等),在處處不熟悉的情況下還必須在有限的時間與預算之下如期如質履約,依照合約擔負責任 ,風險高而利潤不明;更何況,即便這些日本集團投入時間與資源去改革他們的軍工部門,使之能適應國際軍備市場,但未來政府對於出口軍事技術的政策仍不明朗(將來繼任安倍的新政府不見得有此熱情),變革之後能否有機會回收這些投資,是一個很大的問號。如此,心態保守日本大集團很難有慾望去 積極改革他們的軍工事業組織、大舉進入國際軍備輸出市場。所以三菱與川崎重工也就消極地等日本政府出面交涉,而不像歐洲軍工廠商積極地主動推銷。

 

美方對澳洲潛艦選擇態度

在表面上,美國官方向來表示,澳洲選擇什麼潛艦是澳洲的自由,不會影響美國與澳洲之間的關係。不過與美國親近的人士私下一直有消息表示,美國最希望澳洲選擇日本潛艦, 因為日本是美國最信任的盟邦之一(美國最親密的盟邦包括英國、日本、澳洲、加拿大等)。

實際上,美國在澳洲潛艦案決定之前,本來就不可能公開反對,否則可能會導致競爭失利的廠商有理由指控競標程序遭到外力干預而採取法律行動。 帳面上,美國也能在德國、法國潛艦上整合美方技術,然而必要前提是澳洲必須要有美方滿意的保密、防止技術外流措施。如果合作夥伴是日本等美國較親近的盟邦如英國、 日本等,美方要求的管制措施就會相對寬鬆一些;反之,如果是其他歐洲國家──尤其是法國,美國就會要求更嚴格的保密措施。越多的保密措施不僅會有更多限制, 也必須付出更多成本,這些成本都必須由澳洲負擔:例如,美國先前要求英方參與聯合戰術打擊機(JSF,即F-35戰鬥機)計畫的人員, 不可以參與英、法合作開發UAV的專案,雙方團隊不能在同一棟建築工作,雙方儲存資料的電腦系統也必須各自獨立分離,不可共用。此外,在英國研製CVF航空母艦(即伊莉莎白級)時 ,美國也曾在2003年10月警告英國,如果讓法國廠商主導CVF計畫 (CVF的設計來自於Thales集團),就不會將F-35B戰鬥機的技術轉移給英國,以免技術流入法國人手中,最後CVF的主承包商是英國自家BAE System。

在先前澳洲柯林斯級潛艦戰鬥系統重建案時,美國介入後一方面要求歐洲廠商都不能接觸美製系統,並也在美製戰鬥系統與艦上原有的法製聲納系統之間設置保密的相關工程措施 ,避免法製聲納中藏有程式、透過介面取得美製戰鬥系統的相關數據。因此,如果澳洲選擇歐洲廠商的潛艦,雖然美國不一定就會對澳洲有所保留, 但肯定要求在美國系統與艦上歐洲系統中採取對應保密措施,這會增加系統設計的複雜度以及額外成本;此外,澳洲也必須在潛艦服役之後的維修作業中, 花費更多功夫防止其他廠商維護人員藉由維護的名義竊取資料、植入惡意程式/硬體乃至於偷偷帶走有機敏性的零件。

而美國先前與澳洲建立潛艦技術同盟並協助澳洲改善柯林斯級,在ASC相關廠房遂有美方廠商的相關設施,美國自然不會讓外人有機會接觸這些設備;這意味著如果德、法等 國得標,勢必得重新建造廠房來生產潛艦,而不能繼續使用ASC現有的廠房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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