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紅海軍概況(完整版)
蘇聯海軍創建於
1918年,該年2月11日,列寧簽署了命令,正式宣佈解散建立在沙皇法規基礎上的海軍,組織所謂社會主義的工農紅海軍,2月22日成立了海軍人民委員會,海軍即變為獨立軍種,接著就參加了反對外國武裝干涉和鎮壓白俄羅斯的鬥爭。從國內戰爭結束到
1941年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聯海軍得到了發展壯大,1921年開始重建港口和造船工業,1922年著手修理軍艦和其他船隻,並開始正式建立艦隊,到1928年已經具有保衛蘇聯近岸水域的能力,到1929年3月蘇聯共產黨第十八次代表大會,決定建造一支強大艦隊和遠洋艦隊之後,海軍發展速度加快,在恢復和重建了波羅的海艦隊和黑海艦隊的基礎上,1932年4月建立了遠東海軍(1935年11月改稱為太平洋艦隊),1933年6月成立了北冰洋區艦隊(1937年5改稱為北方艦隊),到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蘇聯海軍已有上述4個聯合艦隊和多瑙河、裡海、明斯克、阿穆爾河(黑龍江)4個區艦隊,擁有作戰艦艇658艘,作戰飛機2529架,海岸炮兵連260個,軍艦的總噸位佔世界第6-7位。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海軍擊沉來犯的艦艇和輔助船隻達
1200餘艘,消滅敵運輸艦1300餘艘,配合陸軍登陸作戰100餘次,並有40萬海軍人員編成陸戰旅和陸軍一起作戰,戰爭結束後,蘇聯海軍兵力為54萬5千人,主要作戰艦艇116艘,合共60萬噸。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
1955年,蘇聯經濟處於戰後恢復時期,海軍的任務是近海防禦,建造的都是以火炮和魚雷為主要武器的型常規艦艇,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海軍出現了飛彈巡洋艦、飛彈驅逐艦、飛彈艇、巡航飛彈潛艇和彈道飛彈潛艇,60年代中期以後,建設遠洋艦隊的步伐大大加快,一系列大、中型飛彈水面艦艇,彈道飛彈核潛艇,巡航飛彈核潛艇,核子攻擊潛艇相繼建造成功,進入80年代以後,又建造了航空母艦和大型核動力飛彈巡洋艦,以及更加先進的彈道飛彈核潛艇,遠洋作戰能力進一步加強。蘇聯海軍軍政和軍令統一,權力高度集中,海軍總司令是海軍的最高首長,對海軍實施全面行政領導和作戰指揮,海軍設有軍事委員會,由海軍總司令兼任主席,政治局主任、第一副總司令、副總司令和參謀長等委員,負責檢查和決定海軍的重大問題,對蘇共中央、蘇聯政府和國防部負完全責任,海軍的領導機關包括司令部、政治局、後勤部、軍事訓練部、造船軍械部、技術保障部、幹部部、工程建築部、院校部、防檢救生部等部門。
蘇聯海軍部隊編為北方艦隊、太平洋艦隊、波羅的海艦隊、黑海艦隊和海軍直屬的常駐地中海分艦隊、常駐印度洋分艦隊、列寧格勒海軍基地、裡海區艦隊,各大艦隊的主管是艦隊司令,艦隊設有艦隊軍事委員會,設有司令部、政治局、後勤部等機關部門,艦隊下轄區艦隊、分艦隊和海軍基地,區艦隊、分艦隊下轄艦艇總隊、支隊和大隊,基地下轄水警區,艦隊是海軍的戰役戰略軍團,其使命是在一定海洋戰區進行戰役和戰略任務,區艦隊是海軍的戰役軍團,它分為區域性和艦種性兩種,其使命是在海洋戰區某一作戰方向進行戰役任務,分艦隊是一種戰役戰術編隊,是艦隊的主要機動作戰兵力,海軍基地是地區性兵力組織,主要負責轄區安全,並為轄區內的海軍兵力提供全面保障。
蘇聯海軍由潛艇、水面艦艇、航空兵、海岸火箭炮兵和陸戰隊
5個兵種組成,總兵力為47萬7千人,其潛艇部隊共有各型潛艇360艘左右,其中彈道飛彈潛艇76艘,合計載彈973枚(包括核動力彈道飛彈潛艇62艘,載彈928枚;常規動力彈道飛彈潛艇14艘,載彈45枚),“颱風”級是其最大最新者,載彈20枚;巡航飛彈潛艇67艘(包括核動力51艘,常規動力16艘);攻擊潛艇200艘(包括核動力76艘,常規動力124艘),“A”級(阿爾法)核子攻擊潛艇是目前世界上速度最快(41節),下潛最深(900米)的潛艇;其他用途的潛艇25艘。海軍航空兵設有海軍航空兵司令部和艦隊航空兵司令部,前者直屬海軍總司令領導,後者在行政和業務上受海軍航空兵司令部領導,在作戰上受所在艦隊司令領導,艦隊航空兵下轄數個航空兵師和獨立航空兵團、大隊、團以下有大隊、中隊,海軍航空兵共有作戰飛機約
1369架,直昇機435架,其中轟炸機390架,戰鬥轟炸機195架,反潛機514架,海上偵察和電子戰飛機205架,反水雷直昇機15架,空中加油機70架,運輸和訓練機415架。海岸火箭炮兵共
13000人,編為1個岸炮兵師,主要裝備“SM-4-1”130毫米火炮和約100座“萼片”式岸防反艦飛彈發射架。海軍陸戰隊共
18000人,編為1個陸戰師,3個獨立陸戰旅,4個艦艇特種作戰旅,61個獨立支援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