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飛彈突擊艇(取消)

台灣海軍50噸級的「海鷗」飛彈快艇隊。台灣海軍在1980年代初期建成50艘海鷗飛彈快艇,至2012年除役完畢。

而台灣國防部參謀本部在2018年初啟動的「微型飛彈突擊艇委製案」,也是建造一種噸位類似的飛彈突擊艇,

艇上不搭載射控系統,完全依賴資料鏈由船艦或陸基單位提供目標資料,概念上相當於陸上

機動反艦飛彈發射車的延伸。由於此案的效益一直備受爭議,加上2020年度台灣因應美國強力要求優先購買岸防

魚叉反艦飛彈系統,「微型飛彈突擊艇委製案」在2020年12月遭取消。

 

──by captain Picard

 


 

概念起源

在2017年12月29日,中山科學研究院公告名為「微型飛彈突擊艇委製案」的公開徵詢(屬於規劃研究),公開徵求廠商的可能提案,在2018年1月19日截止投標。隨後在2018年1月5日的邀商說明會上,中科院說明「微型飛彈突擊艇」滿載排水量約45噸,全長約21.4公尺,全寬約5.4公尺,吃水2.4公尺,滿載時最高航速35節以上,以35節最高航速的續航力至少達100浬,耐波性要求在蒲氏五級風以下可正常執行任務、蒲氏七級風以下結構與穩度無航行安全顧慮,船體結構上可採玻璃強化塑膠(FRP)或鋁合金兩種(都必須考慮飛彈發射尾焰對船體的影響),船體外型具雷達匿蹤設計;每艘突擊艇只需編制四名操作人員(另一說是2至3人就可操作),突擊艇要有自動化的輪機控制系統以利操作之,操控台可以發射飛彈,艇上設置普通的導航與通信設備即可;在招商說明會中,中科院並未具體提出戰鬥系統與武器裝置,只說明每艘突擊艇要裝備兩枚飛彈。中科院在招商說明會中並詢問,是否可由單一或多家船廠聯合,在4年內籌建完成60艘匿蹤式微型飛彈突擊艇。說明會上中科院官員強調,此時這項計劃目前還在評估中(此時只是規劃研究案),並未完成建案;舉行說明會是先聽取國內造船業對此案的意見與成本的估算,待彙集各方意見與初步構想後,才會決定是否要進入下一階段的建案程序。

依照「上報」的報導,此種微型飛彈突擊艇的構想,是來自於2017年12月參謀總長李喜明上將在國防部戰術戰法研討會中提出。此案目標是建造一種不具有戰鬥系統與雷達的突擊艇,每艘搭載兩枚反艦飛彈,外型與塗裝都比照民用漁船或遊艇,混淆敵軍偵蒐;平時這些「微型飛彈突擊艇」分散部署於台灣各個小型漁港,戰時從各漁港出擊,在陸上觀測通信系統或海上大型主戰艦艇引導下,發射反艦飛彈專門攻擊敵方大型登陸艦,讓敵軍防不勝防。此外,艇上可以搭載人員攜行式的刺針防空飛彈,以反制敵軍空中威脅。此種「微型飛彈突擊艇」只會佈署於距岸40公里以內、岸基觀通系統與火力支援涵蓋範圍內遂行作戰。李喜明上將在2017年5月到2019年6月底擔任台灣參謀總長,任內提出「整體防衛構想」(Overall Defense Concept,ODC)(註) 並獲得美國方面高度支持;而「微型飛彈突擊艇」就是ODC構想的「不對稱作戰武器」之一。

概念上,「微型飛彈突擊艇」相當於把陸基岸置雄風反艦飛彈發射單位放在小型快艇上,延伸部署範圍。知情人士指出,考量國內造船產業的技術與能量,中科院自製的反艦飛彈也是現成的,建造這種簡單的飛彈突擊艇並不太困難,若能在今年內(2018年)建案並編列預算審議,2019年就可以進行合約設計,開標、簽約發包給民間船廠並開工建造,首艇在2020年就可望下水,能相對較快速地形成戰力,在蔡英文政府任期內(2016至2020年)就可以看見績效。

在2018年1月8日,國防部發出新聞稿證實,國防部參謀本部依國軍「濱海決勝、灘岸殲敵」作戰構想,在有效運用國防資源及發揮不對稱戰力的思維下,指導海軍研究建造「匿蹤微型飛彈突擊艇」,預計在4年內建造60艘45噸的匿蹤微型飛彈突擊艇。軍方表示,此案目前進度是依「國軍武器裝備獲得建案規定」,由中科院按建案程序實施評估作業及規格擬定中;中科院已於1月5日召開邀商說明會,向國內船廠徵詢相關意見,以獲得相關規格、價格等建案需求資料。國防部表示,全案將於完成建案、並報請權責長官核可後,再納入施政計畫執行。「匿蹤微型飛彈突擊艇」如經總統蔡英文核定,即可由海軍編列預算委託民間廠商建造,預計4年後即可成軍,成為蔡總統任內首項全新國防建案。

軍方表示,國防部去年修正軍購建案程序,過去軍種從「作戰需求」(作需)、「系統分析」(系分)、「投資綱要」(投綱)等程序逐一完成的建案作業,除非是「戰備急需」,否則最少需要一年時間才能跑完;但現在新修訂的建案程序,由軍種計劃部門發起,可以委由中科院來執行,期程也可大幅縮短為數個月。此一構想國安高層至今沒有意見,成案的機率頗高。

在2017到2019年擔任參謀總長的李喜明上將,在任內提出「整體防衛構想」(Overall Defense Concept,ODC)。「整體防衛構想」著重於台灣現有天然優勢、民間設施與不對稱作戰能力,主要目的為嚇阻敵人,並於必要時擊退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侵略。「整體防衛構想」的三個要素為「戰力保存」、「傳統戰力」及「不對稱戰力」。「微型飛彈突擊艇」就是ODC理念下的「不對稱戰力」。

正反意見

對於這種「微型飛彈突擊艇」,台灣海軍內部有不同聲音,認為這個「由上而下」的決定有嫌倉促、欠缺周詳考慮。首先,此種「微型飛彈突擊艇」的尺寸與2012年7月全面除役的47噸海鷗級飛彈快艇相近,其任務則與2011年全數服役的30艘「光華六號」飛彈快艇(排水量186噸,裝有四枚雄風二型反艦飛彈)重疊。載台設計上,海鷗飛彈快艇搭載的兩枚長3.4公尺、重537公斤的雄風一型反艦飛彈(已除役),若要搭載兩枚長4.8公尺、重685公斤的雄風二型反艦飛彈,此種小型船體可能面臨重心的問題;此外,雖然中科院要求「微型飛彈突擊艇」在蒲氏五級風以下可正常執行任務、蒲氏七級風以下結構與穩度無航行安全顧慮,但台灣海峽的風浪經常是在五級風浪以上 (冬季風浪尤其更高),則這種小艇是否能實際發揮有效戰力讓人存疑。

部署上,這些微型飛彈突擊艇平時打算分散部署在各個小型漁港,然而在這些非軍事化港口中平時如何儲存與管理飛彈、維護微型艇以及滿足操作人員的基本起居需求,都沒有配套措施(所需的維護設備以及岸上支援單位,都需要配合在岸上建置站點跟營舍;微型艇定期維修時,還需要較高級的維護設施如船台、工廠等)。 作戰上,以過去海鷗飛彈快艇的操作經驗顯示,這種排水量不滿50噸級的小艇耐海能力太差,艇員操作時都只能站著,環境極其惡劣艱辛,在長年風急浪高的臺灣海峽很難有效作業並發揮戰力(在船體劇烈顛簸時若強行發射反艦飛彈,可能使初始航道偏離過大,增加脫靶機率甚至直接失控撞海), 某些季節與海象下甚至連離港出海都有困難;招標書中要求50噸以內的「微型飛彈突擊艇」搭載比海鷗級更重的反艦飛彈,還要求五級海象以內可以正常出海(通常至少500噸以上的船艦才能滿足),這種要求根本脫離現實。此外,「微型飛彈突擊艇」完全依賴體系支持,不具備自主作戰能力(沒裝載戰鬥系統與雷達),透過海軍大成資料鏈系統從陸地指揮基地或大型軍艦取得目標資料,才能使用反艦飛彈攻擊在視距以外的目標;然而萬一爆發戰事,海軍通信系統勢必被干擾,且海上大型軍艦可能早已部署、疏散到其他海域,無法支援「微型飛彈突擊艇」。屆時,微型飛彈突擊艇很可能根本得不到大型艦艇或陸基單位的目標指引資料,只能接近到目視距離才能選擇攻擊目標,如此作戰效益以及存活率都將大打折扣,幾乎與二次大戰時期的魚雷艇無異。從兵力與人事結構上,這個構想也沒有經過良好規劃配套;這些搭載飛彈的船艇必須由軍官艇長來管控,然而近年國軍持續精簡人事(且招募面臨嚴重缺口),在沒有進行整體考量之下,想在短短四年內擴增60艘45噸匿蹤微型飛彈突擊艇,加上現役30艘光華六號飛彈快艇,海軍根本沒有這麼多人力來操作與維持;而且這麼多低階軍官職缺,未來海軍內部能否有足夠的升遷管道也是問題。

依照稍後參謀總長李喜明對「微型飛彈突擊艇」的說明,表示此構想來自於2016年7月1日錦江級巡邏艦金江號(PG-611)誤射一枚雄風三型的事件,他因而體會到「有些系統不用出海也可以遠距殲滅敵軍艦艇」。因此,構想建造60艘排水量40餘噸的微型飛彈突擊艇,平日進駐各商港或漁港,等同於60個位於沿海港內的飛彈發射陣地;而一旦出海接戰,規劃中作戰半徑為50海浬(仍在陸基觀通與指管範圍與制海火力支援範圍內),等於將岸置反艦飛彈火力涵蓋範圍向海上延伸近50海浬。李喜明認為,這種「狼群戰術」,敵軍將防不勝防,正是以小搏大的不對稱的戰法。李喜明在2018年1月11日前往國防大學,以近3個小時,向國軍高階指揮參謀班師生細心講述他耗費近10年所構思的防衛作戰「戰術戰法」,其中包含他主張的微型飛彈突擊艇,獲得不少將領與學官的認同。但李喜明強調,不對稱、非正規的手段並非隨處可用,各軍種基本戰力與傳統部隊仍然必須建構;「非正規、不對稱」是採零和理論,「只能用在決戰時刻」。

部分將領對李喜明的構想表示支持。將領指出,60艘微型飛彈突擊艇,如以海軍1/3戰備、1/3訓練、1/3維保慣例來推測,戰時應是2至5艘一起行動,每艇裝備兩枚雄風二型飛彈,可以攻擊4至10艘敵方大型艦艇;如每艘突擊艇編制四人,每個2至5艘突擊艇的編隊,約需由8至20人操作。該將領認為,空軍過去曾嘗試以AT-3教練機外掛兩枚雄二空射型,陸基的雄風機動飛彈車一次可以裝載4枚雄風二型;而裝備簡單的微型突擊艇要裝載兩枚雄風二型,中科院應能克服技術問題;這些微型快艇就在眼皮底下作戰,不必出港也能發揚火力,敵軍艦艇將防不勝防。

外界懷疑,由高層主導的「微型飛彈突擊艇」構想是參謀本部見急就章,想在蔡英文政府第一任任期屆滿前就能看到具體績效(其他海軍主戰艦艇造艦計畫仍須漫長的時日),並響應蔡英文政府「五加二」振興經濟計劃中的「國防」領域、使台灣造船產業獲得利益,彌補「康平專案」獵雷艦案在2017年12月解約而對「國艦國造」政策造成的打擊。「康平專案」解約後,一時之間台灣沒有任何正在進行的海軍造艦案;而其他台灣海軍規劃執行中的造艦案如潛艦國造、新一代飛彈巡防艦、船塢運輸艦等都還停留在紙面設計階段(唯一完成設計工作的「鴻運」船塢運輸艦也由於預算不足、船廠缺乏意願而多次流標,直到稍後2018年3月才由台船得標),距離開始建造和成軍都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無法及時在蔡英文政府第一任任期內看見具體績效。

更重要的是,包括潛艦、獵雷艦、船塢登陸艦、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等海軍主要造艦計畫,對於台船以外絕大多數的中小型船廠而言,規模與技術門檻都過高;原本台灣政府推行「國艦國造」希望能造福台灣的造船業,然而實際執行,大部分主要造艦案幾乎都會流向台船,甚至連海巡署 「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中規模最大的4000噸級巡防艦也由台船得標,使得其他中小型船廠在海軍造艦計畫難以施展;而慶富承接的獵雷艦案規模明顯超過該廠財務能力,又挪用軍方資金、詐領造艦貸款進行無關投資而導致無法履約,進而打擊了台灣銀行界對台灣造船業的信心,銀根更加緊縮。在這種情況下,「微型飛彈快艇」技術門檻低得多,台灣多數中小型船廠理論上都沒有問題,更有可能發包給台船以外的船廠,對這些小型船廠而言比較有利。

此外,依照李喜明的構想,微型飛彈突擊艇不僅外型與民間遊艇類似,而且不採用傳統海軍塗裝,而採用類似一般民間遊艇的塗裝,希望徹底達到欺敵避敵效果。在2018年9月10日,聯合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這樣的構想已經引發海軍基層疑慮,認為此舉恐將違反「武裝衝突法」。飛彈突擊艇外型設計可以類似民用舟艇,但仍然必須有可辨識的塗裝(如果只開啟與民間遊艇相似的導航雷達,同樣能使敵方無法從電子截收裝置判斷身份,造成識別困難,而且完全合法);但如果外觀沒有軍艦塗裝、舷號與軍方旗幟,「就跟海盜沒兩樣」。國際間的「武裝衝突法」中有「軍事需要原則」與「目標區分原則」,「軍事需要原則」順應交戰現實,認為只要有必要,使用多少兵力都是合理、合法,為使敵人屈服而採取作戰行動也是正當,但在軍事上不必要行動是禁止的;「目標區分原則」可分人的軍事目標與物的軍事目標。在針對人員的軍事目標方面,將戰場上出現的平民與武裝部隊人員區分成加為「非戰鬥員」與「戰鬥員」;在武裝衝突期間,只能針對具有戰鬥能力的「戰鬥員」實施攻擊,不得對非戰鬥員、平民實施攻擊,且不得攻擊喪失戰鬥能力的戰鬥員。如果微型飛彈快艇搭載武力,卻沒有任何塗裝、舷號與軍方旗幟等可以識別為「作戰單位」的標誌,屆時敵方將更有理由不經明確識別,就逕自對所有目標實施無差別攻擊。

計畫執行與喊停

2018年上半,台灣海軍在台灣多個漁港進行模擬測試,以現役的光六飛彈快艇進駐漁港,並進行戰術掩蔽、快速出港等演練,模擬結果顯示概念可行,而噸位比光六艇更小的「微型飛彈突擊艇」機動進駐漁港更不成問題。依照台灣方面統計,台灣本島有150個漁港,而澎湖、綠島及金門、馬祖等離島則有89處;平時微型飛彈突擊艇可進駐這些漁港,並在情勢需要時機動出港,成為海上的飛彈機動發射載台,發揮「機動、奇襲」效果,敵方雷達上難以判斷這些小目標到底是一般漁船還是「微型飛彈突擊艇」。

在2018年8月31日,國防部編列的民國108年度(2019年)國防預算公開部分送交立法院。其中在海軍裝備方面,在民國108至118年度(2019至2029年)編列總計316億3844萬3000元新台幣預算來建造「微型飛彈突擊艇」,擔任海上快速反應兵力,平時執行打擊任務及支援戰演訓,戰時應付突發狀況執行攻擊任務。「微型飛彈突擊艇」採取分散配置,視敵情與任務需要即時調整。微型飛彈突擊艇配備兩枚雄二反艦飛彈與若干肩射剌針防空飛彈,可部署在漁港,由2到3名軍士官操作。在2018年12月12日,台灣立法院審理民國108年度(2019年)國防預算中海軍司令部微型飛彈突擊艇的316億預算 (2019年先編列4.6億元)時,國民黨籍立委馬文君質疑表示,未來60艘快艇操艇官兵要從何而來?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詢時表示,此案明顯是「好大喜功」,「是誰交待的我就不說了」,但操艦官兵要從何而來?海軍必須交待清楚。海軍參謀長李宗孝對此表示,微型飛彈突擊艇所需兵源由汰除艦艇官兵員額支應。李宗孝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若發生戰爭,台灣本島將斷垣殘壁;屆時所有戰力必須跨區調動,到一定的定點,走水上「藍色公路」,貼著近岸走,可以集結;因此,海軍在有限預算與不對稱戰力考量下,推動全案。李宗孝表示,微型飛彈突擊艇明年還不造艦,會先做設計、測試;根據原排定計畫,2019年會先編列4.6億元新台幣,隨後以三年時間小量建造第一批4艘艦,如無問題則從2022年起量產。最後,立法委員決議全案減列2億元預算,並要求原型艇將先將進行設計、經戰術測試通過、向立法院報告後,再執行後續造艦。

在2019年5月14日,「微型飛彈突擊艇合約設計採購」決標,得標廠商為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隨後在2019年5月24日簽約開始執行,在7月29日完成第一階段「基本設計」工作,2019年11月22日完成第二階段「系統設計」工作,2019年12月23日完成第三階段「總結設計工作」。

在2020年4月3日,自由時報報導,軍方官員透露,8個「國艦國造」案子中,民國108年(2019年)全年有6個造艦案執行進度達到目標,未達標的兩個是「微型飛彈突擊艇」與「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其中,「微型飛彈突擊艇」在民國108年度預算是2億0353萬9000元,但年內執行進度只有50%。台灣海軍在民國108年度「國艦國造」共有8案,包括:「新型救難艦合約設計及戰系裝備委製簽署」、「高效能艦艇後續艦建造、監造」、「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原型艦建造」、「快速布雷艇儎臺建造案」、「微型飛彈突擊艇合約設計案」、「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潛艦國造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及「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原型艦籌建」。

在2020年8月底,消息傳出由於美國方面強力推動台灣建置的岸防巡航飛彈系統(Coastal Defense Cruise Missile,CDCM,即岸基魚叉反艦飛彈)成為高度優先項目,從民國110年度起開始編列預算。在經費排擠的情況下,原本海軍內部優先爭取多年的MH-60R反潛直昇機都只好被迫再次順延;而原本就爭議重重、性質又與岸防巡航飛彈系統重疊的微型飛彈快艇,將被檢討是否還要繼續。依照2020年9月1日「上報」的消息,此時海軍已經標出微型飛彈突擊艇細部合約設計標,並進行測試,但該案在2020年度內執行進度只有50%;此案將在原型艇完成後,重新檢討是否還要持續建造。

依照自由時報2020年9月3日報導,李喜明在參謀總長任內提出的「微型飛彈突擊艇」原本是高熱度議題,當時立委審查預算時也以此為焦點;根據原先規劃,「微型飛彈突擊艇」在完成原型艇的測試後,民國109年度(2020年)會先開始建造四艘微型飛彈突擊艇,並要在民國111年(2022年)前完成作戰測評,如果測試結果符合海軍的作戰需求與作戰效益,會在民國118年(2029年)之前繼續建造56艘量產型,總共60艘。然而,2019年6月30日李喜明退伍卸任後,此案就急速冷卻;在民國109年度僅編列104萬1000元預算,形同全面停擺;而根據此時送交立法院的民國110年度(2021年)國防部公開預算,「微型飛彈突擊艇」採購案僅編列1122萬1000元,其中122萬1000元是作業費,明顯只是象徵性編列,並未有實質的進展。

依照2020年9月7日中國時報報導,軍方官員透露,在美方同意出售岸置魚叉飛彈後,海軍已決定取消建案,全案終止,會再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軍方官員表示,台灣決定引進岸置魚叉飛彈後,每個中隊將配置32枚魚叉飛彈;而若是飛彈突擊艇,每個中隊要有16艘,每艘配2枚雄風飛彈,才會有32枚,這樣成本比相同數量的岸置魚叉飛彈多20億元。此外,微型突擊艇噸位太小,並不合適配置雄風飛彈;而岸置魚叉飛彈是車載型,機動性強,到處都可躲,打了就跑,但微型飛彈突擊艇只能部署在漁港內,隱蔽性跟機動性都不如車載,這些都是海軍決定割捨微型突擊艇案的考量因素。軍方官員並表示,中科院產製的雄風飛彈性能很好,但數量太少,海軍現有四型軍艦都裝備,中科院根本供貨不及;其中有一型艦,每年只獲得2或3枚新彈,根本不夠用,年年都要催中科院交新彈。軍方官員也表示,岸置魚叉飛彈於2022或2023交貨後,海軍的海峰大隊將比照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編成海軍岸置飛彈指揮部,指揮官為少將編階。

對這則新聞,海軍司令部隨即回應,原訂「微型飛彈突擊艇」案在民國110年度(2021年)編列預算新台幣12億3134萬1000元,但由於此案在民國109年(2020年)9月才完成合約設計及模擬載台驗測報告,後續需依驗測結果實施審慎評估,因此預判民國110年(2021年)無法依計畫期程執行;為避免預算執行風險,所以民國110年度調整為只編列預算新台幣1122萬1000元。海軍司令部表示,海軍現依據中科院、海發中心設計暨模擬儎台驗測結果,審慎評估,完成報告後,於2020年10月向立法院正式提出報告,續依立法院決議執行。

在2020年11月18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民國110年度(2021年)國防預算時,朝野立委均提議凍結微型飛彈突擊艇案;在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詢問下,海軍參謀長敖以智中將表示,「經初步評估,本案不符合作戰需求」,這也是海軍首度公開表達對此案的態度;最終,立院外委會決議,將微型飛彈突擊艇原訂在民國110年度的新台幣1122.1萬元預算全數減列。

在2021年4月14日自由時報報導,台灣軍方高層證實,海軍司令部在2020年12月呈報國防部,辦理「微型飛彈突擊艇」的撤案,並獲得國防部核定撤案,日後不會再編列相關預算。高層官員表示,海軍依據船體模擬的分析結果(使用雄風2型反艦飛彈),評估認為「作戰效益受限,無法滿足作戰需求」,加上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已經刪除此案今年度(2021年)全部預算,海軍因此呈報國防部撤案。

關於微型飛彈突擊艇設計與運用構想

在2020年12月初,「台海安全研究中心」梅復興透露,美方涉台國防官員日前得知「微型飛彈突擊艇」遭取消後表示,據他們瞭解,微突艇滿載排水量約50噸,「微型飛彈突擊艇」整體構想非常前衛,採用三體(trimaran)設計以及雷達匿蹤外型,使用燃氣渦輪主機推進,速度超過35節,作戰半徑逾50海浬。三體船體的可用甲板面積與酬載量高於傳統船型,耐海性能不遜於先前50噸級的海鷗飛彈快艇(47噸),可穩定攜載並發射兩枚射程150公里級的雄風二型反艦飛彈(海鷗飛彈快艇只能攜帶兩枚射程40公里級的雄風一型反艦飛彈)。依照海鷗級飛彈快艇使用經驗,高海象時活動範圍約在沿岸10海里以內;如果微型飛彈快艇耐海能力與海鷗飛彈快艇相當,即便高海況時只能在沿岸活動,依舊能威脅100多公里以外的敵方登陸船團。

另外,三船體設計的另一優勢是吃水較低,能更廣泛地部署在台灣各地的近海漁港。以海軍原有光六飛彈快艇為例,其排水量近170噸、吃水2.5m,除了海軍基地跟大型商港之外,全台224個第一與第二類漁港中,頂多只能出入台灣本島9處第一類漁港(基隆市正濱、八斗子;宜蘭縣烏石、南方澳;新竹市新竹;臺中市梧棲;台南市安平;高雄市前鎮;屏東縣東港鹽埔),實際上經常部署的漁港僅八處,使用率不到二十分之一,顯著降低了戰時疏散與存活能力。而採用三船體設計的微型飛彈快艇,吃水僅1.5噸,和50噸級漁船差不多,理論上可在全台至少三分之一的第二類漁港停泊,比光六艇增加至少十倍,大幅增加了敵方搜尋與摧毀這些兵力的難度。

而相較於岸防巡航飛彈的機動發射車,在海上移動的「微型飛彈突擊艇」,能選擇部署的海域面積範圍以及跨區域機動能力大幅超過陸上機動發射車(只能在本島公路網範圍移動,而且很難進入山區狹窄道路或在路外越野),可用接戰場域(battlespace)數倍於陸基飛彈發射車,迫使敵軍花費更多資源與經歷,在更大的範圍內搜索這些作戰單位。此外,受地理位置,在台灣本島陸地上的岸基飛彈發射車,對敵方海上艦隊的威脅軸向,基本上均來自同一方位(東面)。而微型飛彈突擊艇則能海上自由機動,理論上能從敵方艦隊的東、南、北等不同面向發動攻擊,增加防禦飽和攻擊的困難度。

人力編制方面,頓位與微型飛彈突擊統相當的海鷗快艇編制8人,然而這是因為當時雄風一型反艦飛彈採用「指揮至瞄準線」導引,需要人員操作導引直到飛彈命中;而微型飛彈突擊艇使用視距外「射後不理」的雄風二型飛彈,且無其他武裝,因此員額勢必可以更少(粗估每艘只需3至4人)。而依照資料,台灣海軍岸防飛彈「海鋒大隊」編制9個中隊共700人,每中隊約80人,每個中隊配置8輛發射車(共32枚飛彈),相當於平均每一枚飛彈需人員2.5人。相形之下,微型突擊艇每枚飛彈只需1.5至2人(以每艇3至4人計算),因此微型飛彈突擊艇未必比陸上機動飛彈車更耗費人力(不過微型飛彈突擊艇的人員都必須是海員,招募與維持的成本比陸地上反艦飛彈機動發射車的人員高)。

梅復興稱,美國國防部若干官員高度認同台灣微型飛彈突擊艇的整體概念,符合美方所主張的「創新、非對稱」建軍原則。首先,微型飛彈突擊艇本身雖然目標獲取能力(無自帶的搜索雷達等),而是仰賴台灣海軍「聯成系統」提供的數位指揮管制,而這正是美軍強力建議台灣走向「網路化」(network-enabled)作戰的實踐。此外,國軍方人員也指出,台灣有規劃分批籌建有人型及無人型微型飛彈突擊艇,採混合編組作戰,在離岸10浬範圍內其指管通訊尚可由民間電信服務備援;如果未來整合5G頻段(3.5GHz/28GHz)的通信傳輸基礎設施,將更難干擾與摧毀。這種有整體構想與配套,具備數量多、單價低、分散、機動、整體存活韌性佳(含船隻載台跟指揮管制系統)、致命性強的特性,正是美國最希望台灣更努力投注的建軍方向;因此,對於微型飛彈突擊艇被取消,實在感到可惜。

另外,雖然海軍方面在2020年11月18日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接受質詢時,稱微型飛彈突擊艇「作戰效益受限,無法滿足作戰需求」;但梅復興稱,實際上微型飛彈快艇通過了海軍的作戰需求審查作業。

 

:關於「整體防衛構想」(ODC)的「不對稱戰力」

依照前參謀總長、現Project 2049 Institute智庫資深研究員備役上將李喜明,以及Project 2049 Institute研究助理李艾睿在2020年11月3日於外交家雜誌(The Diplomat)刊登關於「整體防衛構想」(Overall Defense Concept,ODC)文章敘述,「整體防衛構想」著重於台灣現有天然優勢、民間設施與不對稱作戰能力,主要目的為嚇阻敵人,並於必要時擊退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侵略。此文章稱,「整體防衛構想」建立在兩個假設條件上:(1)中國共產黨主席習近平期望統一台灣的「中國夢」。(2)兩岸國防資源對比極端失衡且繼續傾斜。「整體防衛構想」重新詮釋台灣「勝戰」的定義,是「阻止解放軍成功侵犯台灣」;台灣面對比自己更強大的敵人,必須拋棄與解放軍打消耗戰的傳統作戰觀念;應採取有效不對稱防衛姿態,並結合不對稱作戰能力,彌補台灣在數據上的劣勢,並阻止解放軍登陸台灣。文中呼籲,面對逐漸加大的兩岸資源失衡與國內預算限制,台灣必須盡可能有效率地分配與管理國內資源。

「整體防衛構想」的作戰構想的三大支柱為「戰力防護」、「濱海決勝」、「灘岸殲敵」,這在李喜明參謀總長任期內取代了過去國軍「聯合防空、聯合制海、聯合國土防衛」等主軸。此外「整體防衛構想」三個要素為「戰力保存」、「傳統戰力」及「不對稱戰力」。文中對於「不對稱戰力」武器的敘述包括,平時能見度較低,主要利用天然優勢與敵人弱點,用最少的力量獲得最大的作戰成效;具備小型、機動、精準、致命、量多、分散、價廉、易行等特性,以及具備高度的運用彈性與戰場存活性;必須讓敵人難以鎖定與反制,提高敵軍作戰難度。簡而言之,台灣不對稱戰力的本質必須是「很多致命的小東西」。文中列舉的「不對稱戰力」武器包括:

1.高效無人機與機動雷達:能有效提升台灣目標獲得、早期預警、遠距偵查等能力。

2.大量廉價、短程精準導引彈藥與機動岸防巡弋飛彈:可提供岸際火力支援

3.高機動性的精準多管火箭系統:可強化攻擊及防禦縱深

4.攜帶型防空武器與反裝甲武器:可強化機動及游擊作戰

5.隱形快速攻擊艇與微型飛彈突擊艇:可分散部署於島上超過200個漁港。

6.水雷與快速佈雷艦:可阻礙敵軍登陸作戰。

此文章呼籲,現在該是依據「整體防衛構想」重新調整武器採購模式的時候了,台灣應該以籌建不對稱作戰武器為主,應該「把錢花在刀口上」,依重點採購所需武器裝備;廉價且具持續性的不對稱戰力可彌補現有傳統武器不足部分。武器採購的重心應以作戰任務為導向。

然而,「整體防衛構想」大幅衝擊台灣軍方既有的建軍規劃以及結構。2019年6月30日李喜明卸任參謀總長之後,繼任的國防高層似乎不打算繼續照原規劃執行。例如,李喜明參謀總長任內推動的不對稱作戰武器「微型飛彈突擊艇」在2019年中李喜明卸任後,迅速遭到冷落,並且隔年(2020年)美國強力推銷岸基魚叉反艦飛彈給台灣之後就遭到撤案,被視為李喜明「人去政息」的指標。在2021年1月13日,「新新聞」報導,時任國防部長的嚴德發以及參謀總長黃曙光,刪除了前參謀總長李喜明在「軍事戰略」中納入的「整體防衛構想」(戰力防護、濱海決勝、灘岸殲敵);新版本「防衛固守,重層嚇阻」戰略不變,但主軸改成「多維防禦、重層阻殲、守勢持久、重點突破」;新版用兵指導擬以資通電網路戰、飛彈、微型軍事衛星、無人載具等四大不對稱戰力為主角,打造成「台版擊殺鏈」。雖然表面上新版本仍舊強調不對稱戰力,但是這些建軍主軸卻重回類似傳統武器的高技術、遠距離擊殺裝備,而不是「整體防衛構想」強調利用現有技術、連價、能快速購置部署的武器。此外,李喜明卸任後,台灣軍方高層也避免提到先前「整體防衛構想」的「濱海決勝」等詞,而國防部也重提先前「聯合防空、聯合制海、聯合國土防衛」等作戰主軸。顯然,「濱海決勝」、「灘岸殲敵」等詞容易讓外界聯想到不計代價在台灣本土進行焦土持久抗戰,勢必造成文明基礎設施毀滅以及大量人命傷亡,在政治觀感上並不如以往強調制海、至空、「決戰境外」等口號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