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核子動力攻擊潛艦計畫(未成)

美國海軍1950年代建造的飛魚級(Skipjack class)核子動力攻擊潛艦,是全世界第一種採用淚滴型船殼的核能潛艦。

1959年,加拿大海軍提出取得核子動力攻擊潛艦的可行性報告,目標就是爭取引進美製飛魚級;不過由於成本因素,

最後加拿大內閣批准的是從英國引進妖王級(Oberon calss)柴電攻擊潛艦,成為為奧吉瓦級(Ojibwa class)。

法國紅寶石級(Rubis class)核子動力攻擊潛艦。加拿大1987年國防白皮書中提出,打算建造10至12艘核能攻擊潛艦,

法國紅寶石級就是考慮的對象之一。紅寶石級雖然靜音能力、航速等性能較差,但法國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

原則上輸出加拿大並無問題。

英國皇家海軍特拉法加級(Trafalgar calss)核能攻擊潛艦。1980年代後期加拿大考慮核子動力攻擊潛艦,

英國特拉法加級是兩個選項之一。然而,英國核能潛艦的推進系統技術來自於美國,而當時美國拒絕

由英國將核能潛艦技術輸出到第三國。

北極海內相鄰各國的領海宣告。注意從美國阿拉斯加西側到丹麥格陵蘭以西、穿過加拿大北極群島之間的

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美國主張應是不受限制的國際水道,但加拿大認為該國北極群島之間的

水域都是加拿大內陸水域,這造成美國與加拿大之間的外交摩擦。此外,阿拉斯加以比也有一塊水域

是加拿大與美國宣告的經濟海域重疊處(標號7)。

──by captain Picard

 


 


1950年代末期的嘗試

1954年9月底,全世界第一艘核子動力潛艦──美國海軍鸚鵡螺號(USS Nautilus SSN-571)成軍之後,加拿大也開始關注這種擁有嶄新能力的武器。

加拿大有廣大的領土與漫長的海岸線。除了西岸接臨太平洋、東岸接大西洋之外,加拿大北側還接臨北極海,而且在北極海隊面就是冷戰時西方最大的敵人──蘇聯。由於北極海長年結冰,不僅水面反潛艦隊無法靠近,也讓反潛巡邏機無法投擲聲納浮標;因此當1950年代末蘇聯擁有核潛艦之後,就可通過北極海毫無阻礙地靠近加拿大北岸,甚至對加拿大領土發動核武攻擊。在這種情況下,唯一有可能在北極海阻止蘇聯核潛艦的方式,只剩下自己也裝備核潛艦。

除此之外,位於整個美洲大陸最北端,加拿大海軍東、西兩岸的海軍水面船艦部隊很難相互調動支援,往南至少要通過中美洲的巴拿馬運河。然而,能在北極海冰層以下航行的核潛艦就不受限制;如果加拿大潛艦部隊裝備核潛艦,可迅速在太平洋、大西洋、北極海三個水域之間調動與集結。

在1957年,加拿大武裝部隊開始尋求建造新潛艦,取代當時英國派駐在加拿大(由加拿大人員操作)、協助加拿大海軍進行反潛訓練的第六潛艦隊(6th Submarine Division)。加拿大海軍人員首次接觸核潛艦是在1957年8月,幾位加拿大高級海軍官兵獲准登上美國海軍第二艘核能潛艦海狼號(USS Seawolf SSN-575,首艘使用液態鈉冷卻反應器的潛艦)。海狼號的體積比二戰艦隊型潛艦大了一半以上,艦上寬敞的餐廳、每個人擁有獨立床位、無限制的空調製冷與淡水供應能力讓這些加拿大海軍軍官印象深刻。這些加拿大將領渥太華的海軍總部後,隨即向保守黨政府的國防部展開遊說;他們強調,如果加拿大海軍繼續照原規劃,將預算投入建造傳統的水面反潛艦或常規動力潛艦,那麼這批新船在完工下水的那一天就已經落伍,註定在核能時代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加拿大海軍說服了內閣,加拿大國防部長在1957年12月宣布,暫停國內所有新的第一線造艦項目,命令海軍全面重新評估未來的建軍藍圖。在1958年1月,在加拿大海軍參謀長哈利.迪沃夫中將(Vice Admiral Harry DeWolf)領導下,皇家加拿大海軍開始評估取得核子動力潛艦的可能性,建立了核子潛艦研究團隊(Nuclear Submarine Survey Team,NSST)。在當時,美國政府對於核能科技的態度仍然相當開放;稍早在1955年6月15日,美國與加拿大政府簽署了民用核能合作協議(Agreement for Cooperation Concerning Civil Uses of Atomic Energy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在1958年,美國政府也與加拿大簽署協議,批准美國國防部與原子能委員會(United State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ACE)向加拿大方面提供出特定級別的軍用潛艦反應器設計以及技術參數。根據這項協議,加拿大NSST取得美國當時最先進的攻擊核潛艦:飛魚級(Skipjack class)的資料,這是美國海軍第一種採用淚滴型船型的攻擊核潛艦,這種先進船型可降低水下阻力、提升水下高速航行的速率及的穩定性,性能比先前採用傳統船型的早期美國核潛艦鸚鵡螺號、海狼號等又大幅成長。而加拿大當時甚至從美國輸出飛魚級使用的S5W壓水式反應器的部分設計圖。

在1959年,NSST向參謀本部提交核子動力潛艦可行性的最終報告,報告提議向美國爭取飛魚級攻擊核潛艦,目標數量是五艘;依照報告估計,如果直接向美國購買,每艘成本約為5250萬美元;若要授權在加拿大本地生產,每艘成本估計會增加到6500萬美元。不過加拿大海軍委員會認為加拿大的船廠不可能以四年的週期完成一艘核潛艦,需延長到6至8年,以此計算單艦成本會提高到每艘8000萬美元。

稍早在1958年,英國與美國達成英美共同防禦協議( US–UK Mutual Defence Agreement),共享核子武器以及核子推進系統技術,並且將英國的核子武力納入美、英共同指揮體系裡;在此一協議下,美國輸出飛魚級潛艦核子動力推進系統的技術(包括當時最新的S5W壓水反應器)給英國,成為英國第一艘核子動力攻擊潛艦的技術基礎;英國首艘核子動力潛艦無畏號(HMS Dreadnought S-101)在1959年安放龍骨,1963年4月服役。

接著,繼任哈利.迪沃夫的加拿大海軍參謀長的霍巴特.萊尼爾中將(Vice Admiral Herbert Rayner)把NSST取得核子動力潛艦的提案提交給加拿大內閣,這個報告提到的數量是12艘。然而,由於核動力潛艦成本不斐,此報告附帶了「退路」:如果加拿大政府認為核潛艦太貴,也可改成購買常規動力潛艦。在1959年11月,加拿大海軍將購買核潛艦與常規動力潛艦的報告一起送交加拿大參謀部;這兩個提案隨後都送交加拿大政府內閣。內閣國防委員會在1960年原則批准了這項提案,但保留了船型的決定,並要求海軍提供傳統潛艦的評估報告。

在1960年1月,加拿大內閣國防委員會原則批准購買新潛艦,但要選擇購買核子或柴電潛艦的決定,則推遲到1960年3月;同時,內閣國防委員會要求加拿大海軍提供購買常規動力潛艦的評估報告。到了1960年8月,加拿大政府正式決定購買柴電潛艦。於是,加拿大海軍成立常規潛艦研究委員會(CSSC,Conventional Submarine Survey Committee),評估對象包括設計較為傳統的英製妖王級(Oberon class),以及當時美國最先進、率先採用淚滴型艦型的白魚級(Barbel class);由於白魚級的設計比英製妖王級先進,且能技術轉移在加拿大本土建造,CSSC建議建造6艘白魚級,總值1.7億美元,預估是購買相同數量的妖王級的兩倍多。

由於加拿大國防預算吃緊,如果選擇購買六艘白魚級,同時期加拿大購買6艘新型巡防艦的項目就無法執行,這違背了北約要求加拿大在1966年以前提供9艘反潛巡防艦的指令。於是,加拿大海軍參謀長霍巴特.雷尼爾中將提出妥協方案:把只能購買六艘白魚級潛艦的1.7億美元經費,改成購買6艘妖王級潛艦以及4艘巡防艦。而在1962年3月,加拿大內閣國防委員會提出定案,將妖王級潛艦採購數量進一步減半為三艘,加上八艘新型水面作戰艦艇;這意味加拿大政府的最終決策仍比較偏向巡防艦。加拿大購買的三艘妖王級稱為奧吉瓦級(Ojibwa class),1965到1968年服役。

加拿大海軍內部對於內閣最終購買妖王級的決定感到失望;在政府宣布這項決定的三星期後,加拿大海軍又成立了「1962年潛艦委員會」(1962 Submarine Committee),再次評估海軍的潛艦需求。此項報告的結論堅持,只有高性能的核潛艦能對抗核潛艦,尤其是在北極海的冰層下。這份報告建議引進當時美國最先進的長尾鯊級(Thresher class)攻擊潛艦,希望購買至少採購9艘,分別在加拿大東岸部署7艘、西岸部署2艘;而最理想的方案是購買12艘。潛艦委員會要求在本土建造9艘,預估耗資4億美金並分十年分攤。然而,這份內部報告已經「時不我予」,從未能送交給海軍委員會。

1980年代:核子動力潛艦選項研究(NSOS)

在1980年代初,加拿大海上武力指揮部(Canadian Forces Maritime Command,原皇家加拿大海軍) 規劃替換日漸老舊的奧吉瓦級潛艦,並啟動一項內部計畫,稱為加拿大潛艦採辦計畫(Canadian Submarine Acquisition Program,CASAP),當時打算建造4至12艘潛艦,具備在北極冰洋下作業的能力。

當時加拿大參謀長(加拿大最高軍職首長)默許海軍進行內部研究,但表示只能考慮常規動力潛艦,因為核潛艦在政治上不可能被內閣與公眾接受的。於是,CASAP提出了未來潛艦研議(Future Submarine Stud):建議購買8到12艘新型潛艦,須具備北冰下運作的能力」。由於CASAP在加拿大海軍內部遭遇了水面艦艇派的阻力,直到1983年6月才得以編列專門的潛艦籌獲單位。

由於當時的澳洲海軍也在研究替代妖王級潛艦的後繼者,CASAP的成員到澳洲進行了交流,並考慮合作推動來節省成本。但負責採購的國防部副部長John Killick突然下令此案暫緩9個月,一方面是阻止CASAP 在尚未獲得內閣批准前就私自去接觸國際造艦業界,另外也避免潛艦案影響同時期進行的加拿大巡邏巡防艦(Canadian Patrol Frigate,CPF)的預算。由於加拿大方面的阻撓,澳洲海軍認為其誠意不足,於是雙方的可能合作劃下休止符。

CASAP繼續在國際市場上尋求可能方案;此時,法國海軍的工程總監向加拿大提出法國紅寶石級(Rubis class)級攻擊核潛艦的柴電化方案,但CASAP的內部成員卻對原版紅寶石級攻擊核潛艦的緊湊反應器更有興趣,這種技術使紅寶石級核潛艦的價格大幅降低,只比現代化常規動力潛艦多一些。同時,一家加拿大本土企業能源轉換系統公司(Energy Conversion Systems,ECS)也向加拿大海軍簡報專為北極區域開發的「混合動力」構想,建議將加拿大民用核能業界提出的慢跑型(Slowpoke)低功率微型反應爐放入常規動力潛艦的艦體裡。

由於預期加拿大內閣方面的阻力,CASAP預計在1986年發佈的需求徵詢書(RFP)仍限定在常規動力潛艦,在1985年8月28日,加拿大國防部長艾瑞克.尼爾森(Eric Nielsen)在一場機密會議中聽取海軍CASAP的簡報,簡報中他出乎意料地詢問為何沒有準備核動力潛艦方案?當時的國防參謀長Theriault表示軍方僅能提供負擔得起的方案,但尼爾森卻表示這事不是軍事決定,而是「他說得算」。

在尼爾森指示下,加拿大海軍隨即啟動「核潛艦選項研究」(Nuclear Submarine Option Study,NSOS)。為了避免反核動力潛艇勢力(包括常規動力潛艦)的反撲,NSOS在秘密情況下進行,尼爾森在1985年10月向內閣提交的備忘錄,仍記載購買4艘傳統潛艦。當時加拿大政府是1984年大選勝選的進步保守黨(Progressive Conservative Party)。

1987年加拿大國防白皮書:確立購買攻擊核潛艦

在1987年6月6日,加拿大國防部長佩林.貝蒂(Perrin Beatty)當天在加拿大聯邦眾議院宣布名為「挑戰與承諾」(Challenge and Commitment)的新版國防白皮書時提出,加拿大海軍將購買12艘核潛艦。

NSOS的評估認為,只要取消原本規劃的第三批CPF巡防艦建造案(前兩批各六艘,如果購買第三批六艘,總數會增至18艘),加拿大就能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在本土建造12艘英製或法製核潛艦,建造成本約50億加幣;此外,建設建造與維修核潛艦的基礎設施另需30億加幣。這份國防白皮書並列了常規動力潛艦與核動力潛艦選項,認為若以2010 年長期規劃期限,這兩個選項的總成本幾乎相等。

NSOS也提出了「三洋防衛」(大西洋、太平洋與北極海)的戰略概念,認為加拿大雖然口頭上宣稱有北極海的防衛責任,但長久以來卻只有維持東岸與西岸(大西洋與太平洋)的防衛;而如果要在兼顧太平洋、大西洋的同時一併保衛北極海,核潛艦是唯一的海權武器。在這份國防白皮書中,甚至將加拿大自身國防需求的優先程度,放在北約與北美大陸集體防禦。這份白皮書中,加拿大海軍是最大贏家,除了獲得12艘核潛艦之外,也會獲得第三批6艘巡邏巡防艦(即哈利法克斯級,Halifax class)、取代海王式的新型艦載直昇機、北極海的水下監聽系統等。估計這個「三洋海軍」計畫在15年內花費2000億美元,意味加拿大國防預算需要維持每年2至3%的實質成長(把通膨也考慮進去)。

NSOS的研究報告中,核子動力潛艦的可能來源是英國與法國,並且技術轉移在加拿大建造,總預算粗估50億加幣。

在1987年6月6日,加拿大國防部將該年度國防白皮書送交加拿大下議院。白皮書提到,由於核子動力潛艦優越的速度、潛航時間以及在北極冰洋的操作能力,是加拿大引進潛艦的首選。依照白皮書,加拿大希望獲得10至12艘核子動力攻擊潛艦,分別部署在北太平洋、北冰洋、北大西洋三個方面(各3到4艘),在這三個海域進行常態巡邏部署;如此,能強化加拿大在北極水域的制海能力,並能為北約組織作戰部提供更強的軍事能力。當時,預估首艘加拿大核子動力攻擊潛艦可在1996年服役。

加拿大意圖在北極冰洋執行常態巡邏,是因為1980年代開發北極航線逐漸成為現實(北極航線是溝通歐亞大陸以及北美洲的捷徑)。加拿大政府主張,加拿大的北極圈群島(Canadian Arctic Archipelago,涵蓋巴芬島、艾厄士米爾島等數萬個島嶼,各島總面積約130萬平方公里)之間的所有水域屬於加拿大的「歷史性內部水域」,外國船隻與潛艦若要進入或通過,必須事先取得加拿大政府的授權與許可;然而當北極航線逐漸成為可能時,就會挑戰加拿大的主張。尤其是與加拿大關係密切的美國,認為北極海水道—包括從阿拉斯加西部到格陵蘭西部之間、穿越加拿大北極群島中間的西北通道(Northwest Passage)—屬於國際水域,任何船隻都享有無須經過沿海國家同意的無害通行權;而美國核潛艦要到北極海冰層下監視與獵殺蘇聯潛艦,更需要無阻礙進入北極海。在1985年,美國海岸防衛隊破冰船北極海號(USCGC Polar Sea,WAGB-11)首度通過北極冰洋,當時該船從格陵蘭開往楚科奇海(Chukchi Sea,俄羅斯楚科奇半島與阿拉斯加之間的水域),通過加拿大鄰近水域;當時加拿大要求美方必須提出申請,但美國不予理會就直接通過,使雙方發生一些摩擦。以國際法的觀點, 沿海國必須持續對海域實施「等同於陸地領土的實質控制」,才有可能主張該海域是「歷史性內水」。當時的加拿大極右派民粹主義認為,一旦加拿大失去北極海主權,北部邊境就會門戶大開,淪為美蘇兩強角力的棋盤。而當時加拿大內閣也出現一個聲音,認為海軍沒有能力在北極海常態航行並監控往來船隻,才會無法維護北極海航道的主權;因此,加拿大海軍需要 10至12艘核潛艦,才能在北極群島建立實質控制,逼迫美國在主權談判桌上妥協。除了與美國的摩擦外,蘇聯有漫長的海岸線瀕臨北極冰洋,自然會花許多力氣經營北極冰洋水上、水下交通。由於北極海周邊國家陸續注意到開發北極的重要性,競爭北極冰洋制海權,對於加拿大國家利益以及安全,自然十分重要。

隨後,加拿大海上武力指揮部合併CASAP以及NSOS項目的團隊,對於選擇潛艦進行更具體的研究。該團隊提出潛艦選項的需求概述(Statement of Requirement,SOR),其中提到新潛艦必須安全可靠,具備現代化作戰能力,並且能在北極冰洋以下作業,能突破至多3公尺厚(9.8英尺)的冰層。SOR要求的其他重點包括低噪音與低信號輻射、最先進被動聲納技術與指揮/管制/通信系統,並要求潛艦具備六門533mm魚雷發射器,能發射美製MK-48魚雷;而水下流體表現(如最大航速)、沿岸操作能力、反艦能力等則優先度較低。

命名方面,加拿大官方從未正式給予這些規劃中的核能潛艦命名與舷號;依照內部資料記載,加拿大海上武力指揮部命名委員會(Ships' Names Committee)曾提議,以加拿大的省分(或者領土地名)來命名這些核子動力潛艦,而命名委員會內部也曾私下稱加拿大核子動力潛艦稱為加拿大級(Canada class);此外,有時加拿大海上武力內部也稱之為「省級」(Province class)。

選項評估

到1988年,加拿大海上武力指揮部確定了兩種核子動力攻擊潛艦的可能選項,分別是法國紅寶石級(Rubis class)以及英國特拉法加級(Trafalgar class)核子動力攻擊潛艦;然而,這兩個選項都沒有完全滿足SOR。

法國紅寶石級的水下噪音較大,速度太慢(僅25節),艦體體型較小而自持力不足 ;艦上魚雷發射管但是長度比較短,並不相容美製MK-48魚雷。更大的問題是紅寶石級原始設計並未考慮在北極海冰層以下作業 (法國潛艦主要是在溫暖的地中海作業,大西洋為輔),沒有用來突破冰層的結構設計(例如強化帆罩)。 加上體型較小、預備浮力不足,無法突破北極海上長年冰封的冰層 ;英美核子潛艦往往使用鋼質高強度帆罩,加上預備浮力相對較大,能用上浮時的力道衝破較厚的北極冰層上浮。

英國特拉法加級的靜音、聲納、航速機動以及北極冰下操作等能力都比紅寶石級優秀得多,但是只配備五門魚雷管;更重要的是,英國核子潛艦的推進系統技術(如特拉法加級的PWR1壓水反應器)來自於美國,需要美國許可能才能轉移給其他國家,可獲得性是個大問題,況且此時美國根本不願意輸出核潛艦技術給加拿大(見下文)。

為了競爭加拿大的需求,法國向加拿大提出的是1983年開工、此時仍在建造的紫水晶號(FNS Amethyste S-605)的改良型紅寶石級設計,通過「戰術、流體力學、靜音、傳輸與電子改良」(AMÉlioration Tactique HYdrodynamique Silence Transmission Ecoute,Améthyste)項目,包括改用新的流線型艦首、強化輪機艙隔振減噪措施、換裝新推進器等手段來提高 水下靜音降噪性能,並且升級聲納與射控系統。 而為了提高勝算,法國還表示,可以依照加拿大的需求進一步更改潛艦的設計,包括強化潛艦破冰能力等;此外,法國也願意發展相容於美製MK-48魚雷的魚雷管。 因此,這種「加拿大版紫水晶級」的提案進一步修改,例如修改魚雷室與魚雷發射管, 把原本法國獨門規格的四座550mm魚雷管改成六座北約標準533mm魚雷發射管,可相容於美製MK-48魚雷(長度比法國F17 Mod2多40cm), 魚雷艙加上發射管的備彈總數從原本14枚大增為22枚。而關於冰下操作能力,法國計畫在這種「加拿大版紫水晶級」的帆罩 安裝伸縮式的「破冰桅桿」(mat perceur de banquise),作用類似「鑿冰錐」,號稱可穿透 北極海面上第一年形成的新冰(由於海冰中鹽分會在反覆結冰的過程被擠壓排出,因此第二年後的冰會越來越硬)。 然而,根據英美長年在北極圈的水文調查,當時北極圈出現1m厚薄冰層的機率微乎其微,大部分都是長年累積的厚冰(當時全球暖化情況還不嚴重); 因此,當時加拿大核潛艦的原始需求是要求能突破3m厚冰層上浮。而為了保留法國選項,加拿大決定將需求下修為能突破1m厚冰層即可,在當時引起不少爭議。 估計這種「加拿大版紫水晶級」的設計,排水量會增加220噸。

法國擁有核子動力潛艦的完整自主知識產權,只要法國政府本身有意願,原則上輸出給加拿大並無問題。然而,法國要求前四至五艘潛艦必須在法國本土建造,而不是全部轉移技術在加拿大建造。為了促成此案,法國造艦局(DCN)與 Technicatome核能公司甚至還在加拿大合資成立了「加拿大核能攻擊潛艦」(SNA Canada)公司,積極推動外銷事宜。

而英國政府對加拿大潛艦項目根本沒有認真看待,例如針對加拿大的需求修改設計等;顯然,英國方面一開始就不看好美國會同意將英美之間核子動力潛艦合作的相關技術輸出給第三國。

在1987年秋季,英國與法國分別派遣各自的核子動力攻擊潛艦前往加拿大哈利法克斯(Halifax, Nova Scotia)供加拿大評估,英國派遣的是特拉法加級的托貝號(HMS Torbay S90),法國則派出紅寶石級的藍寶石號(Saphir S602)。在這兩次潛艦造訪中,加拿大國防部長Perrin Beatty在兩艘潛艦上各登艦視察了6小時。大部分加拿大海軍人員都比較青睞特拉法加級,有少數青睞法國紅寶石級。隨著項目進展,加拿大國防部希望參與競標的各公司組成聯盟,以討好加拿大政客。

反對勢力

當時,加拿大政界對於取得核子動力潛艦並不熱衷,原因包括核子動力潛艦昂貴的購置以及壽命週期維護成本,以及維持核能系統的政治敏感性。

在1985年之前,加拿大總理查爾斯.克拉克 (Joe Clark)以及麥可.威爾森( Michael Wilson)都先後表達反對加拿大取得核子動力潛艦的立場。其中,查爾斯.克拉克認為這會影響北約跟華沙公約的戰略平衡,刺激蘇聯陣營對加拿大升高對抗;而麥可.威爾森的顧慮主要是高昂的成本。加拿大內閣財政委員會(The Treasury Board)也批評,加拿大國防部對核子動力潛艦的成本估算並不精確,尤其是用來維持核子動力潛艦所需的各種基礎設施成本,都沒有精確計算在內;而當時加拿大在野政黨則把矛頭指向成本,認為高達80億加幣的總成本會增加聯邦政府的赤字與負債。

而隔年(1986年)的蘇聯車諾比爾(Chernobyl)核電廠事故,更讓加拿大公眾對於核能的信心跌落谷底。1986年4月26日蘇聯加盟國烏克蘭境內的車諾比爾核電廠因為粗劣的安全設計以及人員操作疏失而導致爐心破裂,反應爐噴出的放射線物質在烏克蘭、白俄羅斯及俄羅斯境內造成嚴重核子污染,超過33萬6000名居民被迫撤離家園,往後二十年估計許多人(不同統計數字有9萬至20萬不等)因為放射線物質引發癌症致死,並造成龐大的經濟損失。雖然當時西方的反應器設計比蘇聯完善安全得多,而且30年來西方國家操作核子動力潛艦從未發生關於核子反應器的重大意外,但當時加拿大公眾對於核能已無好感;當時加拿大的電視民調顯示,71%的民眾反對核潛艦案。

除了加拿大內部對於核子潛艦的反感之外,當時美國也不願意輸出技術給加拿大來建立核子潛艦部隊。其中一個原因是美國海軍擔心加拿大擁有核子潛艦之後,會對美國自身核子動力潛艦在西北方面(北太平洋、北極海等)的運用造成衝突;1970年代後期蘇聯潛射彈道飛彈射程延長以後,只需停留在鄰近本土的北極海水域內,無須進入北大西洋就可涵蓋北美全境,使得美國海軍1980年代「前進戰略」必須讓攻擊核潛艦大舉進入北極海,到蘇聯領土北側水域獵殺蘇聯戰略核潛艦;如此, 美國核潛艦必須要穿過加拿大北岸的極區群島水道,如果加拿大在北極海也部署核潛艦,會對美國攻擊核潛艦的識別造成困擾。 另外,加拿大主張北極群島之間水域屬於加拿大內海,也在1980年代與美國造成外交摩擦。因此,美國引用前述1958年英美共同防禦協議的內容,拒絕任何第三國從英國取得擁有美國技術的核子潛艦技術(不過英方已經澄清,英國輸出核子潛艦不需要經過美國許可,也不會向美國尋求許可);同時,美國也援引1959年美國與加拿大之間的協議內容,稱美國有權阻止加拿大從雙方以外的第三國取得潛艦用核子反應器。在先前,支持核子潛艦的加拿大國防部長佩林.貝蒂(Perrin Beatty)曾接觸美國,希望能化解這些條約的限制,引進美國核能潛艦技術;雙方的初期協商一度順利,但隨後佩林.貝蒂就得到來自美國國防部以及美國海軍潛艦部隊的傳話,加拿大核能潛艦項目既不必要、也不受歡迎(unnecessary and unwelcome);最後美方以加拿大不具備管理軍用核能技術的能力為理由,拒絕了加拿大的請求。

取消

在1988年,英法兩國的競爭進入白熱化,英國首相柴契爾運用她與雷根總統的私交,在同年4月由白宮施壓美國軍方,強行同意將核能技術轉移給加拿大。 但此時加拿大國防部與外交部聯合組成的評估小組已秘密決定採用法國的方案,並預計在1988年5月送交內閣會議批准。然而,財政部送交加拿大內閣的樞密院(King's Privy Council for Canada)的報告痛批選擇法國的決定,認為紫水晶型是仍在建造中、尚未驗證的設計,還要大幅修改來符合加拿大的需求,技術風險太高。

另一方面,加拿大財政部評估後認為,加拿大國防部對核潛艦案的成本估算嚴重低估,先前預估的80億加幣(50億採購12艘,30億興建相關設施)不切實際; 隨著英法兩國核潛的成本不斷超支,考慮到將來通貨膨脹、授權生產的額外成本,加拿大財政部估計80億加幣的預算在完成相關基礎設施後,只夠買5艘核子潛艦,甚至不到原規劃的一半。於是稍後加拿大代理總理查爾斯.克拉克 (Joe Clark)以及財政部長麥可.威爾森(Michael Wilson)聯手施壓,在內閣會議撤下核潛案的討論。 至此,加拿大核潛艦案實質上上「大勢已去」,不過表面上仍持續推動。

1988年11月加拿大國會大選,進步保守黨勝選蟬聯;但當時加拿大主流輿論已經轉向反對獲得核子潛艦,而新上任的進步保守黨總理布萊恩.穆爾羅尼(Brian Mulroney)考量到財政壓力,把潛艦項目的優先性降低。此外,核能潛艦的支持者──國防部長佩林.貝蒂在1989年也被調職到國民健康福利部(Minister of National Health and Welfare),國防部長由比爾.麥克耐特(Bill McKnight)繼任。由於內外部反對,加上加拿大聯邦政府赤字壓力升高,加上1980年代末期美蘇冷戰緩和,軍備建設的優先性降低,因此隔年1989年4月公佈的加拿大聯邦預算中,包括核子潛艦項目、第三批哈利法克斯級(Halifax class)巡防艦都遭到取消。 到1989年4月底預算案公布之前,加拿大核潛艦案在表面上還在推動;在1989年4月26日晚間,英、法兩國潛艦代表團在渥太華與哈利法克斯兩地,與加拿大海軍高層及兩國大使舉行晚宴;然而,預計隔天發佈的預算案在當天晚上8點突然被媒體外洩,財政部隨即在電視上公開預算案,並強調核潛艦案已經取消。

財政部長麥可.威爾森在國會報告預算報告時說明,加拿大政府在20年前負債僅180億加幣,但此時暴增至近2000億加幣;因此,政府將推動每年減少25 億加幣的支出,國防部也要在五年內達成節約27億加幣,所以只能放棄核潛艦案棄。然而,外界並不一定認同這種說法;例如法國方面認為加拿大軍方已準備簽署購買法製核潛艦的合約(先前內閣已經決定), 是英國政府眼見局勢無法挽回,便慫恿美國方面施壓加拿大內閣來取消此案。另外以1988-1989年加拿大財政支出為例,社會福利高達300億加幣, 說明80億加幣的核潛艦案完全可以負擔,放棄只是一種「政治選擇」。如同前述,雖然加拿大的右翼民粹份子有反美傾向並主張加拿大有效控制北極圈領海, 但對於花大錢擴充軍備並沒有真正熱情,仍然習慣由美國保護北美洲的安全。 因此,先前進步保守黨可以透過炒作核潛艦等議題來收割「反美選票」,要實踐時 發現民意風向不對,就立刻放棄。

由於後續潛艦項目擱置,使得奧吉瓦級潛艦替換計畫也跟著延後。在1995年,加拿大正式決定從英國引近四艘提前除役封存的Type 2400支持者級(Upholder class)柴電攻擊潛艦,取代奧吉瓦級潛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