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軍武裝力量戰略使用基本理論

                          By Sidalin  


 

 

 

 

武裝力量的戰略使用是俄軍作戰理論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俄羅斯軍事戰略所要研究的主要問題之一。俄軍事戰略規定,使用俄聯邦武裝力量的目的是保衛國家免遭外部的武裝入侵及其主權和領土完整或遂行其他的任務。武裝力量的戰略使用方法,包括武裝力量的戰略展開和實施各種類型的戰略性戰役的方法。

一、 武裝力量的戰略展開

俄羅斯武裝力量的戰略展開,是指為使武裝力量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在戰區內和國家縱深組建軍隊集團,以及增強戰略空間內的作戰能力,完成直接準備,以便順利實施戰爭初期的首次戰略性戰役而採取的一系列綜合措施。
      武裝力量的戰略展開由總參謀部計劃和組織,並根據俄聯邦會議的決定,按俄聯邦總統兼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命令和統一企圖與計劃實施。
      戰略展開的目的,是使軍隊的戰鬥編成達到戰時水平,合理地編組戰役一戰略佈勢,使軍隊做好抗擊敵突然襲擊的準備,做好遂行戰略任務的準備。
     
戰略展開,包括武裝力量從平時轉入戰時狀態;進入全面準備;實施動員;軍隊在戰區展開;向宇宙空間發射航天器材;縱深地區的軍隊向戰區和在戰之間變更部署;展開戰略預備隊。
     
戰略展開的基本原則,是根據戰爭的不同展開方法計劃、組織和實施戰略展開,並應充分考慮到敵突然實施航空兵突擊和導彈的可能性;應符合首次戰役的企圖和計劃;應能保障:新組建的軍隊集團應做好抗擊敵實施突然突擊以及對敵實施毀傷,軍隊的佈勢應形成縱深梯次配置,在最重要的方向上和戰區集中力量;應採取各種僞裝措施迷惑敵人,使其難以查明展開的規模和目的;戰區主要軍隊集團應在戰爭開始前預先建立,同時不排除在戰爭開始過程中和在武裝力量未完全展開的情況下建立軍隊主要集團的可能性;戰略展開計劃應在平行制度。根據情況,戰略展開可同時或逐次實施,可公開或隱蔽實施。

二、 實施各種類型的戰略性戰役

實施戰略性戰役的理論是俄羅斯軍事戰略的重要內容,俄軍關於戰略性戰役的理論是蘇軍戰區戰略性戰役理論的繼承和發展。俄軍將戰略性戰役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 抗擊敵空中-空間襲擊的戰略性戰役。這種戰役屬於聯合戰役,在戰役中起決定作用的是防空軍,其他軍種的軍團和兵團均有可能參加。抗擊敵空中-空間襲擊的戰略性戰役是指在所有或若干個戰略空中空間方向上按統一企圖和計劃,在最高統帥部統一領導和防空軍總司令直接指揮下,為遂行防止國家最重要目標和各武裝力量集團遭敵空中和空間突擊等戰略性任務而按目的、任務、地點和時間協調一致和相互聯繫的戰役和戰鬥行動的總和。
     
這類戰役的特點是,目的堅決;空間範圍廣泛;空中戰鬥行動積極;大規模使用各種類型的地基、空基和海基武器和技術兵器;情況異常複雜,變化迅速、急劇;戰鬥行動高度動機、緊張,時間短促;必須迅速和多次恢復被破壞的防空配系;任務範圍大,兵力兵器指揮複雜;時間因素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抗擊敵宇宙空間襲擊的戰略性戰役,包括戰區防空戰役;防空區(地域)戰役(戰鬥行動);對導彈和空間防禦軍隊的戰鬥行動;軍事航天力量的保障行動。

(二) 戰略核力量戰役戰略。核力量戰役是俄軍三位一體的戰略核力量(戰略火箭軍、空軍戰略核力量和海軍戰略核力量)為在核戰爭中遂行戰略任務,在最高統帥部統一領導和直接指揮下,按統一企圖和計劃實施的在目的、任務和時間上協調一致和相互聯繫的戰鬥行動的總和。
      
俄軍認為,目前戰略核力量仍然是保障和保持世界戰略平衡和俄聯邦安全的基本保障,是遏制戰爭的主要因素。在常規的戰爭中,戰略核力量的部分航空兵可用於遂行非核任務。
      
戰略核力量戰役,包括戰略火箭軍、長程航空兵(空軍戰略核力量)和海軍戰略核力量的戰鬥行動和保障兵力兵器的戰鬥行動。突擊的方法,有協調一致的密集核突擊、集群核突擊和單個核突擊等。

(三) 戰略性空中戰役是空軍各軍團為在戰爭的一定時間內使用常規卻又傷兵器遂行一系列戰役-戰略任務,在最高統帥部的統一領導和空軍總司令的直接指揮下,在其他軍種軍團(兵團)協同下,按統一企圖和計劃和相鄰戰區內實施的,在目的、任務、地點和時間上協調一致並相互聯繫的戰役和戰鬥行動的總和。
      
戰略性空中戰役的任務是,粉碎敵導彈集團、航空兵集團和防空集團,破壞敵突擊集團的展開,並對其實施毀傷;粉碎敵預備隊;破壞敵方交通線,摧毀敵方軍事經濟目標;破壞敵戰略指揮系統,等等。
      
戰略情空中戰役的特點是,目的堅決;遂行的任務通常具有戰略意義;戰役規模巨大,可波及全球空間;密集使用航空兵;廣泛實施機動,使用各種航空武器和無線電設備。

(四) 戰區戰略性戰役。包括大陸戰區的戰略性防禦戰役、進攻戰役和反攻戰役,以及大洋戰區的戰略性戰役。戰區戰略性戰役是武裝力量戰略集團為達到戰爭的政治和戰略目的,按照最高統帥部的企圖和計劃,由戰區指揮總司令部統一指揮,在廣闊的戰區內實施的,在突擊目標、任務、地點和時間上協調一致和緊密聯繫的各個戰役、戰鬥行動和突擊的總和。

蘇軍的戰區戰略性戰役理論,早在60年代就已初步形成。目前,俄軍仍然將戰區戰略性戰役作為軍隊戰略行動的基本類型。但是,俄軍戰略性戰役的內容與蘇軍又有所不同。蘇軍根據其在全球範圍推行霸權主義的戰略目標,將全世界劃分為12個戰區(9個大陸戰區和3個大洋戰區),並先後建立了4個戰略方向司令部。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在世界範圍的戰略利益空間急劇縮小,不得不重新開始以本土為基礎的戰略部署。將俄聯邦本土重新劃分西部、西南、東部三個戰略方向。為了對各個戰略方向的軍隊西部地區聯合司令部、南部地區聯合司令部、中部地區聯合司令部和遠東地區聯合司令部。這樣看來,蘇軍的戰區戰略性戰役可能改稱為地區戰略性戰役,並由地區聯合司令部組織指揮。
      
戰區戰略性戰役的目的是,粉碎敵戰略重兵集團,迫使敵退出戰爭,並攻佔敵方領土。

三、 軍種的戰略運用

(一) 戰略火箭軍。是俄軍戰略核力量的主力,裝備有各種類型的洲際彈道導彈綜合系統,其任務是在核戰爭中單獨或與其他戰略核力量一起毀傷敵最重要的目標和武裝力量的重兵集團,消滅敵戰略核襲擊兵器和其他核襲擊兵器,破壞敵國家和軍事指揮機構,破壞其後勤。
       
俄軍認為,任何軍事衝突都會給俄聯邦帶來利益的損害,而在形勢發展不利的情況下,戰爭和武裝衝突可能升級,而戰爭中的某一方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避免。因此,並不能排除俄羅斯使用核武器的可能。目前,俄軍對待戰略核力量的態度,仍是在任何情況下,戰略核力量及其基礎--戰略火箭軍都是俄羅斯賴以確保大國地位的最現實的戰鬥實力。俄軍關於戰略火箭軍的戰略運用的主要觀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
以戰略火箭軍為主協調使用各種戰略力量。戰略火箭軍是俄軍三位一體的戰略核力量的主要組成部分,從作戰的角度來看,洲際導彈數量多,命中精度高,反應迅速,飛行速度快,較易達成攻擊的突然性,但生存能力較差。因此,在未來核戰爭中,可首先大批使用這種核力量。戰略轟炸機機動靈活,除投擲核彈以外,還可發射空地導彈和巡航導彈,突防能力較強,可作為配合導彈核突擊的輔助力量。導彈核潛艇在海洋中遊弋,隱蔽機動,生存能力較強,但命中精度較差,可作為"第二次核打擊"的主要力量。這三種核力量各有所長,應以地地戰略導彈部隊為主體,協調使用,以增強核攻擊能力。

         2
實施集中統一的指揮,保持經常的戰鬥準備,確保首次密集核突擊的順利實施。俄軍認為,以全部或大部做好戰鬥準備的戰略核力量,按俄聯邦總統兼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命令實施首次密集核突擊是戰略核力量戰役的基礎。為此,必須使戰略火箭軍處於隨時可供使用的準備狀態,對其組織可靠的指揮,使其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及時採取行動,並且應詳細制度實施首次密集核突擊的計劃。俄戰略火箭軍長期以來,堅持對部隊和武器實施高度集中的作戰指揮,組織統一的戰鬥值班體系,對導彈武器技術狀況經常檢查,以及對陣地區域實行可靠的防衛等原則,今後將進一步發展戰略火箭軍的自動化指揮系統,改革指揮方法,尤其要克服由導彈核武器老化等原因産生的核安全問題,使其戰鬥準備保持在能夠可靠懾止侵略的水平上。

         3
正確選擇打擊目標。基本原則是:(1)首先選擇打擊對已方戰略核力量構成直接威脅的對方核武器類目標(如戰略導彈基地、戰略轟炸機基地、戰略導彈潛艇基地等),以改變核力量對比,奪取戰略主動權。(2)選擇打擊對方的戰略偵察、預警系統及指揮控制與通信系統,使對方核武器指揮系統失靈,癱瘓其作戰前力,影響戰爭的進程。(3)打擊敵人賴以繼續戰爭的軍事經濟力量目標,包括行政政治中心、經濟中心、工業基地、動力系統、交通設施、戰略物資儲備基地等,以破壞敵軍事經濟潛力、戰爭支援能力及動員(4)對不同的目標系統,選擇不同的武器進行打擊。對導彈地下發射井、地下指揮中心等點狀目標,則用大當量的導彈或轟炸機去打擊。

       4
組織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有效防護,實施反導防禦作戰,確保戰略火箭軍部隊的生存。俄軍認為,戰略火箭軍的導彈發射井、核彈藥庫等目標較堅固,但可被大多數偵察器材發現,而據俄軍專家預計,到本世紀末,美國等國家將研製出能摧毀地下堅固目標的深度侵徹核彈藥。因此,未來戰爭中,戰略火箭軍部隊的生存將面臨嚴峻考驗。為了提高核部隊的生存能力,俄軍強調,除加強僞裝、保密等防護措施外,還要以反彈道導致防禦系統組織實施反導彈防禦戰役。

(
)防空軍是用於防護國家行政、工業-經濟中心和地區、武裝力量各集團、重要軍事目標和其他目標免遭敵從空中和外層空間實施突擊的軍種。俄軍認為,由於空襲兵器特別是精確制導武器的發展,防空軍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根據未來戰爭的特點和敵空襲兵器的發展,以及本國的軍事地理位置等情況,防空軍的戰略運用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充分發揮對空預警作用。防空軍的對空預警作用不僅在戰爭中,而且在平時都應發揮重大作用。平時,防空軍遂行俄聯邦領空警衛任務,對敵可能發射彈道導彈的地域進行觀察,報知外國偵察航天器和其他航天器的飛行情況,檢查邊境地帶空城的利用情況和空間法準則的遵守情況,檢查邊境地帶空域的利用情況和空間法準則的遵守情況。在各種軍事衝突中,防空軍應及時查明敵火箭-核襲擊、空中襲擊、外層空間襲擊的開始時間,並立即向最高統帥部空軍集團軍和空降兵司令部及民防機構通報情況,掩護國家和軍隊最高指揮機構、戰略核力量,掩護武裝力量的戰略展開,掩護軍隊集團、國家行政和工業中心等。

       2
按照統一的意圖和計劃,組織實施與敵外層空間和空中偵察器材、飛行中的空中機動部隊和空降兵、遠程雷達預警與導航飛機、偵察-突擊綜合系統的空中部分作鬥爭的防空戰役,以及參與奪取制空權的戰役。其戰役行動包括:及時查明空中敵人進行戰役準備的情況,判明其編成、行動企圖、戰鬥隊形、主力集中方向、可能採用的突破(壓制)防空的方法;防空交戰、防空戰鬥和為抗擊敵人密集襲擊和輪番活動而採取的戰鬥行動;機動防空兵辦兵器,恢復遭受破壞的防空配系,並做好爾後的戰鬥準備。

      3
集中使用兵力,進行重點防禦。集中對安防禦的主要力量於主要的空中戰略、戰役方向,重點掩護政治、經濟中心和軍隊主要集團等最重要目標。在戰役過程中,既要堅決集中防空兵力兵器,對要地和重要目標建立環形、縱深梯次的對空防禦部署,還要保持必要的預備隊,並大膽地機動兵力兵器,出其不意地抗擊空中之敵。

       4
力爭把敵方空襲兵器摧毀在基地上。在敵航空(航天)襲擊兵器尚未發射(起飛)之前,以戰略火箭軍、空海軍的戰略進攻力量對敵空襲兵器配置地域實施突擊,將其消滅或壓制在敵方國土上,以削弱敵方實施突襲的力量。同時,強調對空防禦的"不可突破性",要求在敵空襲兵器抵達突擊目標之前就將其消滅,或者予以重創,迫使其放棄戰鬥任務。

       5
以防空導彈為基礎,與戰鬥機結合使用。在防空作戰中,以防空導彈為最基本的積極防空兵器。但防空導彈的機動性能較差,在較大範圍內實施防空作戰時,必須與使用殲擊航空兵作為機動防空力量。

       6
提高防空體系的生存能力。在未來戰爭中,敵人通常要首先對防空體系,特別是機場、導彈發射陣地引導系統進行襲擊,防空地域可能要逗到大規模的破壞。因此,地防空導彈陣地、機場雷達站、指揮所和通信設施,應嚴格僞裝和修建防護設施;軍隊的部署、作戰行動和指揮、通信的組織等必須符合保持生存力的要求,切忌使防空兵器固定和甚少移動,相反,應使其部分兵力兵器實施不間斷的快速而隱蔽的機動,並組織全面及時的物資技術保障。

        7
密切協同與指揮。現代條件下,由於作戰行動極大快速,同空中之敵的鬥爭緊張複雜,往往要在幾百至幾千公里的廣大地域和不同高度上,甚至在外層空間展開,而且擔負防空任務的各軍兵種要同時參加戰鬥,因此,集中統一指揮與密切協同行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此外,俄軍強調,防空絕不能僅靠隊屬防空兵兵器,而應在戰役、戰略級防空體系中建立目標的可靠防空。

(三)空軍。空軍是空中作戰的重要機動力量,在可預見的未來,它仍將是能對戰場全縱深實施突擊的唯一手段。它的主要任務是奪取制空權和對海軍部隊實施航空兵支援。具體來說,有毀傷敵航空兵集團、防空兵集團、陸軍和海軍集團、國家和軍隊指揮系統的各種目標、後勤和軍事一經濟潛力、交通運輸線;對陸軍和海軍兵力實施航空支援和掩護;空投空降兵;空中輸送軍隊和物資器材;實施空中偵察。俄羅斯空軍戰略運用的基本原則是:

     1
通過各種空中戰役,達成戰略、戰役目的。空中戰役是現代戰爭中使用空軍力量的主要樣式之一。在粉碎或削弱敵航空兵集團的空中戰役中,強調集中最大數量的航空兵,對敵機場實施首次密集突擊,力爭在數個晝夜內殲滅敵空軍主力,並在最重要的戰略方向上迅速形成有利於已方的空中優勢。在不規模戰略性進攻(或防禦)戰役中,還可由前線航空兵和遠程航空兵實施旨在粉碎敵戰役預備隊和破壞敵交通線的空中戰役。為了順利實施旨在破壞敵方國家和軍事指揮中心和軍事工業目標的空中戰役,強調必須首先對目標實施周密的空中偵察,隱蔽地進行戰役準備,有效地壓制敵防空兵器,周密地組織參加密集突擊的各兵團之間的協同,從不同高度和不同方向對目標實施突擊,以保障突擊具有大的密度。

     2
集中使用兵力。俄軍認為,集中航空兵力量於重要方向和關鍵時刻,是取得戰爭和戰役勝利的最主要條件。尤其是在戰爭初期,更加強烈高度集中使用航空兵兵力。航空兵的大部分兵力應集中於使用決定戰略性戰役勝負的地方,即進攻的主要突擊方向和防禦戰役受敵威脅最大的方向。在主要方向上,也不應平分兵力,而是集中兵力突擊最重要的目標,把兵力用於最關鍵的時節。航空兵高度機動的性質為其集中使用毅力提供了前提條件,能在最短時間內加強主要方向上的以及存在新的潛在危險方向上的軍隊集團。

     3
組織暢通而可靠的作戰指揮,密切協同行動。俄軍認為,在現代條件下,包括奪取制空權的空中戰役在內的各種戰役往往具有聯合戰役的性質,空軍與其他各軍兵種以及空軍各兵種之間必須保持不間斷的、目的明確的協同行動。因此,必須建立周密的指揮所配他,採用多用途的自動化指揮設備,對進進行暢通而可靠的指揮。

      空軍與其他軍種的協同,主要有空軍要為戰略火箭軍提供關於突擊目標的偵察情報,為戰略火箭軍檢驗突擊效果,並利用戰略火箭軍突擊的效果去完成自己的任務。此外,還必須做好準備,突擊戰略火箭軍未能摧毀或不準備摧毀的目標。空軍要為陸軍實施航空偵察,提供敵人各方面的可靠情報,同時主要以前線航空兵對陸軍進行空中支援。為海軍實施航空偵察,協同海軍突擊海上敵艦編隊,特別是航空母艦編隊,突擊在搭艦地域、航渡中和換乘中的敵陸戰隊,並突擊敵抗登陸目標,支援已方陸戰隊登陸。以上協同的方式主要是按規定的地點、時間、方向和高度進行準確的協同。

(四)海軍。海軍是在海洋戰區遂行戰略和戰役任務的軍種,可單獨或協同其他軍種實施海上戰役。此外,俄軍認為,未來戰爭中海軍的任務範圍還將擴大,在海軍行動中起重要作用的電子戰將有可能轉變為一種戰鬥行動的特殊類型。同時,海軍在和平時期作為威懾力量以及在全阢熱點地區保持"和平時期的軍事存在"的作用也將進一步提高。從作戰能力上看,海軍能夠對敵重要地面目標實施戰略核突擊,消滅海上和基地內的敵海軍兵力,破壞敵方海洋交通線和保護已方海洋交通線,協同陸軍部隊在大陸戰區作戰,輸送登陸兵登陸和實施抗登陸,運送部隊和物資器材,並完成其他任務。隨著現代化兵器的發展,尤其是精確制導武器的發展,海軍已有可能從遠距離對敵國土、艦隊和基地實施精確打擊,以達成戰爭的戰略性目的。俄羅斯海軍戰略運用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為維護國家安全,在平時保持一支強大的海上力量,實施大洋(海上)戰區的戰略行動。大洋戰略區(海區)的戰略行動在海軍在平時和危機階段準備和實施軍事行動時,以及在大洋(海上)戰區實施戰鬥行動和戰略性戰役時不斷採取的軍事活動的總和。俄軍強調,為有效完成海軍的戰略任務,必須在平時保持強大的海軍力量並實施一系列的軍事措施和軍事活動。其內容包括:使海軍力量和軍隊保持規定的戰鬥準備等級;在大洋和海上十分重要的水域執行戰鬥勤務;不斷監視主要海上強國海軍力量的軍事活動,判斷大洋戰略區和海區內的情況,軍事危險程度和從大洋和海上方向對俄聯邦的威脅程度;參加包括在聯合國領導下的國際海上集體安全體系;就海上軍事活動與外國海軍力量協調;在艦隊戰役區內保持有利的戰役態勢;對外國使用海軍力量進行不友好的活動、炫耀軍事力量和施加軍事壓力時採取對應措施。

2
通過實施各種海上戰役,達到戰略或戰役目的。海軍戰役可由海軍各種兵力集團獨立實施。其中,由海軍獨立實施的戰役有下列幾種:(1)消滅海洋上和基地內亂海軍兵力的戰役。這種戰役要求擁有強大海軍,其目的在於消滅敵海上和基地內的潛艇、航空母艦兵力集團及其他艦艇兵力集團,防止其突擊已方的軍事和工業目標,以及在海洋戰區的某些待人,創造有利於已方的環境。(2)以海上奔襲行動,摧毀地面重要目標的戰役。目的在於摧毀或癱瘓敵軍事目標和工業目標,重點是戰略導彈的地面發射裝置、海空軍基地、造船中心等目標。為此,可建立以導彈潛艇和有航空母艦為主的突擊兵力集團以及以海軍諸兵種合成兵團為主的保障兵力集團。(3)破壞(切斷)敵海洋運輸的戰役。在未來戰爭中,如果敵方與其盟國遠隔重洋,實施這種戰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目的是在海上和裝卸港口消滅載有兵、軍用物資、戰略原料及其他物資的運輸工具,同時也可摧毀敵岸上目標。以潛艇和海軍航空兵為主的海軍各種兵力均可參加這類戰役。(4)保衛海洋交通線的戰役。其目的是保障正在也去經濟和軍事運輸的內外海洋交通線暢通無阻。採取的方法是消滅那些可能襲擊或企圖襲擊已方海上護航運輸隊,以及突擊已裝卸港口和港內運輸船只的敵艦艇和航空兵。海軍兵力編隊和部隊以及其他軍種均可參加這類戰役。

3
突出強調海軍對岸作戰,也重視海軍對海軍作戰。俄軍認為,海軍在海洋戰場的主要任務包括對岸作戰和對敵海軍作戰兩個方面。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海軍對岸作戰的範圍空前擴大。海軍對岸作戰行動包括以潛射彈道導彈突擊對方陸上的重要經濟、政治、軍事目標和戰略兵力兵器集結地域,以艦載航空兵對岸上目標實施突擊,以海軍陸戰隊實施登陸作戰,以艦炮對岸上目標實施突擊等,力圖破壞對方戰爭潛力,對戰爭進程和結局産生決定性影響。因此,海軍對岸作戰已成為戰略性軍事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海軍對岸作戰能力的提高和海上威脅的增長,海軍對海軍作戰越來越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為此,要求海軍與其他軍種密切協同,共同對付敵海軍戰略核武器系統,利用各種手段破壞或削弱敵海軍實力,破壞敵海上交通線,保衛已方海上運輸。